6月20日,省安委办决定,从7月1日起,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施高温停产措施,扎实开展整顿治理工作,严肃查处擅自生产的企业。
省安委办认为,当前我省已进入高温季节,雷雨天气、地质灾害活动频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增多。省安委办要求,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7月1日起停止药物线生产,7月5日起全线停止生产作业;去年以来自愿关闭退出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过渡期、消耗性生产已经或即将到期的,必须终止生产行为。
高温停产期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所在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邀请第三方参与,对辖区内所有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安全体检;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由属地县级安监部门下达执法文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依法立案查处,同时提请省安监局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整改无望的企业,由省安监局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对擅自组织生产的企业,一律按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查处,同时由省安监局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重新审查安全生产条件。因擅自组织生产发生亡人事故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不得享受退出奖补政策,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