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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固安:人民医院迁建工程“难产”民生工程被指乌龙招标

时间:2017-07-05 12:00:47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有参与固安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投标企业打电话向记者反映,固安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遭人为拖延,工程招标环节频现乌龙。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固安县人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自2014年1月决定启动,旨在解决固安县人民医院规模小、功能布局不合理等制约固安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等急待改善的民生问题。该项目占地110亩,一期建筑面积96515平方米,总投资66512万元。

按照一份时间标注为2016年12月27日,落款为“固安县人民医院迁址新建办公室”的项目介绍材料显示,固安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至今应该已经完成了基础机构施工。然而,该项目自2016年11月28日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招标信息被废弃后,至今还尚未再招标。

“距离第一次招标已经七个月了,到现在第二次开标还没有进行。”不愿具名的投标企业代表石经理表示,招标公布后,我们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去整理投标文件,却等来了无限期的延误,明显是人为造成。

对于第一次公开招标进行废除,且至今尚未再招标,参与投标的企业认为是件非常蹊跷的事情。

招标资质准入一波三折二级资质准入成焦点

“2017年2月10日,我们接到了招标代理公司重新进行招标的通知,更改准入资质,将‘原公告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由一级及以上改为二级及以上’。对于这个通知我们充满了质疑,因为之前就传出了要更改准入资质的说法,但最后又被县里否决,决定沿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石经理讲述,2016年12月8日,固安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最后一天,廊坊市住建局电话通知固安县住建局:固安县人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施工招标资质等级涉及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建议该项目应按照住建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硬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将准入资质调整为二级及以上。

接到通知后,固安县人民医院请示固安县人民政府并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决定延用一级及以上资质,确保建设一个高质量的重大民生工程。

对此,来源于固安县政府机构的相关资料印证了上述说法。

固安县政府办2016年12月22日印发的《固安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显示,2016年固安县人民政府第26次政府常务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县住建局提交的《关于设定固安县人民医院迁址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的请示》。而该《请示》中亦以确保工程质量且招标报名工作已经结束为由,请示县政府批准固安县人民医院迁址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确定为一级及以上资质。

然而,政府常务工作会议同意延用一级及以上资质仅隔数天,关于该项目的资质准入再生变动。

2017年1月7日,固安县住建局下发《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固安县人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工程重新组织招投标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固安县人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应按照住建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硬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对准入资质进行调整,准入条件改为二级及以上,要求重新组织招投标。

“针对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议定招标资质确定为一级及以上资质一事,就有人曾反映到了廊坊市纪委,认为有人暗箱操作,有排挤竞标对手嫌疑,但经过市纪委审查,确认固安迁建办各种招标手续没有违规行为。”固安县一位知情官员认为,再因为资质准入问题而重新组织招标,此事被人反复“嚼舌根”或与有人故意拖延招标时间有关。

这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还透露,固安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招标公示的最后一天,固安县发改局人员曾接到有关领导指示,以工程资金短缺为由赶赴石家庄,拟重新审核或撤除《河北省招标工程信息网》招标公示。但此做法遭到省级部门的拒绝,原因是随意更改或撤销招标信息,将被追究立项等相关单位的责任。

按照固安县住建局《通知》,89家购买了标书的拟投标企业被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此前的招标公告作废,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招标。

《通知》下发后,正当拟投标企业等待新的招标公告发布时,招标方式再生变动。

准许二级资质准入又排除二级资质

“2017年4月,固安县政府办下发文件,通知该工程招标将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最终只有9家被允许参与投标。而预审条件极为苛刻,刚刚更改被准入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被隔离在外。”拟投标企业负责人石经理认为,按照资格预审的的附加条件评分标准,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不可能入围,有“萝卜招标”的嫌疑。

通知显示,资格预审附加条件评分中的“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加分占比较大,是拉开分值的关键点,这一项足以将二级资质企业隔离开外,因为该奖项至今尚未有二级资质企业获得过。

“从一级及以上更改为二级及以上,再出台资格预审将二级资质隔离在外,这极不严谨,损害了投标企业的利益,更耽误了民生工程工期。”对此,招标参与企业质疑,招标过程系乌龙招标,疑似故意拖延开标时间,破坏了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2017年3月31日印发的固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固安县人民医院迁址新建工程招标设定资格预审条件》的通知中,包含了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安县人民医院迁址新建办公室、固安县人民医院《关于县人民医院迁址新建工程招标设定资格预审条件的请示》,以及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和资格预审附加条件评分标准。

而这些材料,证实了石经理的说法,一波三折后的招标资格准入,确有将二级资质限制在外的嫌疑。

谁主导了“乌龙招标”?

针对固安县人民医院迁建招标出现的自摆乌龙情况,曾负责该项目的固安县卫生局原局长、固安县人民医院迁建办公室原主任刘宏伟表示,重新组织招标是固安县住建局牵头组织的,迁建办是按照县政府和住建局局长刘勇的要求部署,配合开展工作。因为他工作调动,他对招标工作的后续开展并不知情。

“住建部门是监管部门,不是招标主体,关于招标的相关工作应由固安县人民医院迁建办公室具体负责,而不应该由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对于刘宏伟的说法,拟投标企业认为招标工作并不严谨,甚至违规。“固安县住建局‘即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做法,存在问题。”

按照知情人提供的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住建字【2017】35号文件显示,2017年3月16日,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安县人民医院迁址新建办公室、固安县人民医院联合向固安县政府上报送了《关于县人民医院迁址新近工程招标设定资格预审条件的请示》。

该《请示》文件的盖章顺序以及组织主体,印证了拟投标企业的说法,也印证了原迁建办主任刘宏伟的说法。

然而对于县政府和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的说法,固安县住建局负责人却给予了否认。固安县住建局办公室人员转述刘勇局长的表述称,固安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的有关工作均由迁建办负责,固安县住建局属于监管部门,不是招标主体,尚未收到相关文件,对于详细情况不清楚。

针对此事,以及固安县迁建办原主任刘宏伟和固安县住建局双方相互矛盾的说法,涉及项目建设的固安县卫生局、固安县人民医院迁建工作办公室等多个部门,均未给予正面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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