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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陵集团董事长遭职工联名举报

时间:2017-07-10 10:40:07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日前,山东兰陵集团数百名职工联名举报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学荣涉嫌贪污腐败、利用职权侵吞国有资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诸多问题。举报者称:陈学荣系临沂市委市政府派出的正处级国有企业兰陵集团的董事长、法人代表。其上任后,独断专行,利用职权空手套白狼,倒空卖空,将一个在1999年就总资产价值12.8亿元、拥有员工1万多人和18家子(分)公司及一家上市公司的国有大型企业逐步掏空。如今的兰陵集团名下,除了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还在正常经营外,其他的子(分)公司不是破产,就是被拍卖,仅有的一家上市公司也被卖掉;而这个唯一正常经营的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也被陈学荣操作成了一个由他入股并担任董事长、儿子担任总经理的家族式企业。公然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下列行为:(一)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以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由于陈学荣只顾自己敛财,不顾职工死活,因此导致数千名职工下岗,失去生活来源,由此引发的信访事件不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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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代表王树刚、毛凤国告诉记者:兰陵集团董事长陈学荣将国有独资兰陵集团名下唯一一个中外合资、国有参股、8000多名社会自然人参股的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酒股份)国有股权分批“操作”到自己手中,同时勾结外资股东,通过利益输送让香港股东指派他儿子陈琨为美酒股份的外资股董事,并培植多名亲信进入美酒股份董事会、监事会,自己任董事长,儿子陈琨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以此控制了整个美酒股份。十几年来,监事会形同虚设,陈学荣父子为所欲为,通过垄断供应渠道、截留销售收入、公款私存等手段大肆敛财,美酒股份一直两套账运行,对外账面一直亏损,除陈学荣及外资股东从美酒股份中非法获利外,美酒股份37%的社会自然人股东及10%的国有股股东均不曾得到过任何红利。

  职工代表王树刚、毛凤国提供的举报材料显示,陈学荣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陈学荣在2006-2007年山东兰陵陈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兰陵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将上市公司直接持有兰陵集团实际控制的美酒股份20.6%的国有股权以0价值置出,而其个人却把送出的股权同时“买回”,由此其个人获取了美酒股份的第一批股权,开启了其窃取国有股权的帷幕。

  稍有会计常识的人都明白,资产负债表上账面值为0的资产,其实际价值未必为0,比如资产负债表上价值100万元的房产,计提折旧20年后,其账面价值只剩下5万元,该房产转让时是否可以按照账面值5万元处置呢?显然不能,必须要评估计价。20.6%美酒股份的股权是国有资产,在兰陵陈香的账面值为0是因为根据上市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所致,其实际价值的确认,必须要对美酒股份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后,才能确定。

  据当时参加资产重组工作组的一位某相关单位负责人讲,20.6%美酒股份股权,工作组成员多数认为应该评估计价或按照每股1元的价值移交政府相关单位处置,然而拒绝以0价值置出的某工作组成员随即被调离岗位,新上任成员随即签字同意,程序随即得以顺利进行,足见陈学荣活动能力之强。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兰陵陈香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法律意见书》京天股字(2006)第23号,第5-2-5页“置出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上金额为0的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20.6%的股份,均按照审计的账面金额置换给鲁锦集团”,由此可见陈香酒业持有的此20.6%的美酒股份股权最终被其实际控制人陈学荣以0价值送出去了,既然分文没收就送给了人家,这20.6%的美酒股份国有股权2678万股又是如何回到了陈学荣个人控股的美酒投资了呢?此过程中陈学荣到底隐藏了多少不可告人的黑幕交易,对此全体职工自始至终毫不知情,陈学荣欠广大职工一个交代。

  二、在陈学荣的实际操控下,2010年临沂国资委持有的美酒股份6.4%国有股权和兰陵集团持有的美酒股份1%的国有股权捆绑一起在山东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让,陈学荣通过为其关联公司设定排他性受让条件,排斥竞争,致使其关联企业成为唯一报名的意向受让方,以此迫使产权交易中心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协议过程中却是国有股以挂牌底价陈学荣购买了其中的5%,而其关联方购买了2.4%,到2013年其关联方又把这2.4%过户给了陈学荣,明目张胆地把陈学荣任董事长的兰陵集团的1%的国有股,转到了陈学荣个人控股的公司名下,至此陈学荣通过不正当手段再次获取了美酒股份7.4%的国有股股权。

  2010年11月19日,临沂市国资委持有的6.4%美酒股份国有股权及其占用的国有资产,兰陵集团持有的1%的美酒股份的股权同时在山东省产权交易中心捆绑挂牌,挂牌底价分别是:6242.50万元(含房产、地产5452.1万元)、123.35万元,扣除资产部分962万股的7.4%的股权底价是:913.75万元,每股价格只有0.95元。陈学荣为规避竞价,利用其兰陵集团董事长兼美酒股份董事长的特权,制定了为其关联方吉林新天龙酒业有限公司量身打造的排他性受让条件:“受让方须持续经营5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4亿元(含4亿元),具有白酒或食用酒精的生产能力,且年产食用酒精15万吨以上(标的企业以食用酒精为生产原料,每年使用食用酒精约10万吨);2、受让方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以2009年12月31日的审计报告为准);3、为保障标的企业白酒和黄酒工艺的研发,受让方须有国家级白酒评酒委员和中国黄酒评酒委员。”,吉林新天龙酒业有限公司当时的基本情况:注册资本42000万元,成立日期2004年3月,法人代表:卢宪臣。主要生产无水酒精5万吨/年、优级食用酒精110000吨/年、 DDGS 饲料10万吨/年及相关产品。”,因此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截止到2010年12月16日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就是吉林新天龙酒业有限公司,该企业是长期以来给美酒股份供应玉米酒精的供应商,交易中心因此被迫放弃竞价方式,采用协议方式组织了本次转让,而协议时却是陈学荣的美酒投资购买了其中5%的股权,吉林新天龙只购买了其中2.4%的股权。根据2013年7月12日的美酒股份章程修正案显示,吉林新天龙的2.4%的美酒股份股权在其受让后2年就全部又转让给了美酒投资,至此兰陵集团持有的130万股1%美酒股份股权和临沂市国资委持有的832万股6.4%的美酒股份股权,在陈学荣的恶意串通下以区区0.95元每股的超低价格落入了陈学荣个人控股的美酒投资囊中,

  此次国有产权转让明显违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

  第一、违反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标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陈学荣参与受让了该产权,但没有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违反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三)款,产权受让条件不得含有管理层设定的排他性条件。

  第三、违反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五)款,管理层没有提供其受让资金来源。

  第四、这两起国有股权挂牌出让的交易条件均明确规定了受让方5年内不得转让的股权,而吉林新天龙酒业有限公司却违背了此交易条件,于2013年7月12日将其受让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了美酒投资。

  本次国有产权转让的转让方兰陵集团实际控制人陈学荣,受让方美酒投资实际控制人亦是陈学荣,他自己卖自己买,明显存在转让方与受让方串通,低价转让国有股权行为,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和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相关批准机构应当要求转让方终止产权转让活动,必要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转让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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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转让方与受让方串通,低价转让国有产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应该依法依规对此予以追究。

  三、2013年12月28日,陈学荣故技重施,在他的操控下临沂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的美酒股份10%的国有股权再次在山东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让,因为这次交易中心征集到了2家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拟采用招投标方式组织交易,陈学荣眼看无法规避竞争,急得上蹿下跳,多方活动,以其高超的活动能力阻止了这次招标,最终导致这次挂牌无果而终。对此山东商报等多家媒体均有报道。

  四、2016年12月19日,临沂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持有的美酒股份10%的国有股权再次挂牌出让,由于这次没有设定排他性条件,中心征集到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采取了网络竞价方式组织出让,最终以溢价161%的高价成交,陈学荣因为想以底价获得此10%美酒股份国有股权的阴谋没有得逞,对竞价成功受让方山东觅与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恼羞成怒,拒绝觅与寻公司依法行使股东知情权,出言威胁新股东,所购股权毫无用处,声称自己已经掌控美酒股份66%股权,对美酒股份已经实现绝对控股,10%股东没有任何话语权。

  觅与寻公司负责人提供的其与陈学荣对话的视频显示,陈学荣称:“我已掌控了全部股份的66%,你们还收购股权有什么用啊”;觅与寻问:“66%怎么来的?”;陈学荣答:“表面上我通过投资公司掌控的是28%,香港的25%都是委托给我的,人家相信咱”;觅与寻问:“香港股为何委托给你?”;陈学荣答:“因为那是我多年的合作关系,买卖合同都是我说了算”;觅与寻问:“还有13%呢?”;陈学荣答:“那些都是前些年市场低迷的时候,以1块钱左右的价格从市场上收购的”;觅与寻问:“这13%可是1600多万股,得花2000多万,你哪来这么多钱?”;陈学荣辩解:“都不在我名下,当需要的时候就过户过来了”。

临沂市兰陵集团董事长遭职工联名举报

  根据山东省工商局备案资料显示,香港展盈公司委托两名董事,刘俊和陈琨,而刘俊正是香港展盈的实际控制人,根据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天恒信审字【2016】第14070号第28页,显示美酒股份截止2016年4月30日对贵州永隆裕酒业有限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高达1335.3362万元,工商查询显示刘俊持有该公司的90%的股权,且出任该公司法人代表。由此可见所谓香港股东实质就是贵州人刘俊控制的一个香港注册的公司,而刘俊正是为了向美酒股份高价供应基酒,才把香港展盈的董事名额让给了陈学荣的儿子陈琨,因此这25%的所谓香港股话语权实际是陈学荣利用职权拿美酒股份的经济利益换取的。

临沂市兰陵集团董事长遭职工联名举报

  五、陈学荣自以为掌控了美酒股份的控股权,所以多年来肆无忌惮地从美酒股份攫取财富,董事会、监事会中大部分是他培植的亲信,有的本身就是他的亲属,猖狂到直接任命他儿子陈琨为美酒股份的副董事长、总经理,当陈学荣沉浸在窃取的美酒股份财富大梦中的时候,他完全忘记他还是国有独资的兰陵集团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法人代表,他还是一名正处级的国企老总,他还是山东省人大代表,他还是一名中共党员。

  (一)陈学荣违反《公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在多家民营企业兼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05年)第六十九条:“国有独资公司东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资监管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陈学荣在担任国有独资的兰陵集团党委书记、法人代表任期内,自2004年以来,他陆续兼职山东兰陵美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国有参股)董事长、临沂市兰陵美酒投资有限公司(民营,以下称美酒投资)董事长、临沂市兰久商贸有限公司(民营,以下称临沂兰久)董事长、临沂市凌顺商贸有限公司(国有参股,以下称凌顺商贸)董事长、兰陵县和阳商贸有限公司(国有参股,以下称和阳商贸)董事,另外陈学荣还是兰陵县兰久商贸有限公司、兰陵县兰顺商贸有限公司、山东东泰包装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陈学荣违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长期违规担任国有股股东代表。

  根据《暂行规定》第八条,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后仍保留国有产权的,参与受让企业有产权的管理层不得作为改制后企业的国有股股东代表,相关产权持有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派合格人员担任国有股股东代表,依法履行股东权利。2007年兰陵投资受让了20.6%的国有股权、2011-2013年再次受让了7.4%的国有股权,陈学荣不但是受让企业的管理层,而且还是受让企业的控股股东、董事长、法人代表,在长达近10年的时间内陈学荣违反《暂行规定》长期代替国资委行使股东权利,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多次派人进驻美酒股份均被陈学荣拒绝,国有资产监管长期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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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显示:陈学荣既是国资委授权监管代表,又是私企兰陵投资的法人代表,又是美酒股份的法人代表,自己监管自己)

  (三)陈学荣违反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

  1、《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不得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而陈学荣个人在美酒投资入股492万元,持有该公司49.2%的股权;在凌顺商贸投资34.44万元;在和阳商贸投资24.1万元;在兰陵兰久投资17.22万元;在临沂兰久投资8.86万元;上述企业均与美酒股份及兰陵集团存在业务关联关系。

  2、《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不得将国有资产委托其子女经营,而陈学荣在2016年美酒股份尚存在国有股10%的状况下,擅自将美酒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天醁山旅游全权委托给他的儿子陈琨经营,陈琨出任该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

  六、陈学荣以别人名义成立自己控制的公司,通过垄断公司包装、粮食、酒精等采购、承包园林景观工程等方式大肆套取公司资金,据为己有。

  1、山东东泰包装有限公司,这个2004年在临沭县成立的主营酒类包装的企业,正是陈学荣利益关联人在他入主兰陵集团的第二年成立的,在陈学荣的“关照”下,生意做得如鱼得水,审计报告显示仅2016年4月30日,美酒股份应付该公司账款的余额就高达523.2万元,陈学荣通过东泰包装大量套取美酒股份的资金。

  2、兰陵县兰顺商贸有限公司,2009年11月成立,三个自然人股东:刘长永,美酒股份董事、副总经理;金刚,美酒股份一车间主任;陈永正,美酒股份审计处处长,此三人均是名义股东,实际控制人就是陈学荣,该公司长期大量给美酒股份供应各类物资,金额特别巨大,同时也有以兰顺商贸的“现金收讫章”发美酒股份货的资格,审计报告内容显示,至2016年4月30日美酒股份应付兰顺商贸的应付账款余额就高达1264万元,美酒股份的三名员工有能力做这么大的生意吗?兰顺商贸是陈学荣套取美酒股份资金的工具之一。

  3、山东卉都园林工程有限公司2015年结算美酒股份的研究馆园林工程款10043800.00元,卉都园林工程公司2014年12月26日100%股东变更成刘杰;2016年6月17日100%股权又被刘杰转让给了单文亮;2016年7月13日该公司更名为山东格润市政建设有限公司。而刘杰现任兰陵美酒股份监事、工会主席,据美酒股份职工介绍,刘杰因常常陪陈学荣打乒乓球而受到重用,刘杰2014年购买了工程公司,2015年该公司在美酒股份结算了1000多万元的工程款,2016年刘杰随即又卖掉了公司,陈学荣把上千万元的工程没有通过招标程序就暗箱操作给了刘杰,严重涉嫌利益输送。

  4、临沂市兰久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2011年2月被兰山区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根据有关规定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在本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事实加盖有临沂市兰久商贸有限公司现金收讫章的产品销售内部联2016、2017年均有大量收款发货,涉嫌无照经营,且数额高达数亿元。自2011年临沂市兰久商贸有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以来,陈学荣继续以该公司收款却发美酒股份的货,此数亿元货款去向不明。

  5、 和阳商贸跟凌顺商贸都是由美酒股份和美酒投资两个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和阳商贸是美酒股份占股87.75%,美酒投资占股12.25%,法人代表是美酒股份的董秘史景明;凌顺商贸是美酒投资占股70%,美酒股份占股30%,法人代表是陈学荣;陈学荣用自己个人间接控股的凌顺商贸把现金支付给美酒投资参股的和阳商贸,却发陈学荣任董事长的含国有股股权的美酒股份的货,如此错综复杂的交易方式设计目的何在?陈学荣是在转移美酒股份财产,名目仗胆地攫取美酒股份资金。

  七、陈学荣指使美酒股份公司财务部门长期使用职工或其亲属私人账户收取美酒股份货款、支付美酒股份账款,涉嫌挪用资金罪。

  证据证实,美酒股份财务部使用的个人账户包括:刘长永,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宏,陈学荣侄子;王宝国,公司废品回收公司经理(现已离职);刘军,财务总监孙伟超之妻的妹妹,现任宾馆经理;丁宇,公司员工;根据《公司法》第148条禁止“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而陈学荣长期把巨额公司资金存入其指定的私人账户,其目的就是方便其两套账运作,为其非法占有提供方便。

  八、陈学荣巨额资金来源不明。

  陈学荣作为正处级党员干部,美酒投资入股资金:492万元;凌顺商贸、和阳商贸、临沂兰久、兰陵兰久四家公司的入股资金84.62万元;美酒投资2007年从陈香酒业购买20.6%美酒股份股权时出资1275万元;2010年收购国有5%的美酒股份股权时,出资4301.25万元;2013年收购吉林新天龙酒业2.4%的美酒股份股权时,出资2064.6万元,而美酒投资2006年成立,经营范围是以自由资金对外投资,经调查美酒投资除了投资美酒股份外并无其他方向的投资业务,而美酒股份自2006年以来从未有过分红公告,作为注册资本只有1000万元的小公司,短短7年时间投资7665.85万元,按照陈学荣占美酒投资的股权比例,陈学荣本人注入的资金3771.6万元,作为党员干部、国企负责人,如此巨大的资金从何而来?

  据王树刚、毛凤国讲,针对陈学荣以上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早在2010年他们就曾联名到临沂市政府反映过,最终反映的结果是陈学荣平安无事,有400多名参与上访的职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彻底失去生活来源。由此可见陈学荣的确是神通广大。

  该两位职工代表表示,以上反映的问题,均有相关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做支持,如有不实,他们愿意负法律责任。

  兰陵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学荣将如何回应职工实名举报?对此,媒体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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