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频道 > 经营快讯>正文

山西朔州“艳照”官员一手操纵3吨特大制贩毒案

时间:2017-07-10 19:20:05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网络配图

(山西朔州“艳照”官员刘惠民)

  巡警调查案件后禁毒支队迅速破案

  2010年8月8日,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一大队,为了积极完成市局开展的严打整治专项活动下达的破案任务,在市局技侦支队、市局当日值班民警的配合下,对朔州市“3.33”吨特大家族式制贩毒案调查的第五天,禁毒支队刘惠民队长知道后在8月13日神奇般的破获该案,缴获毒品咖啡因3.33吨、制毒品机器3台,涉案人员16名;庆功会上时任朔州市政法委书记的李锦称“该案是朔州建市以来侦破最大的一起特大毒品案件”。因此,朔州市禁毒支队队长刘惠民被荣立二等功,但是在随后的移送起诉中,刘惠民将该案涉案众多犯罪嫌疑人刻意忽略、降格移送起诉,1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当中,3名主犯被出奇轻判,1人另案判缓,1人批捕在逃,剩余11人全部被变相取保,这样为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律的制裁,案件背后有什么样的真相?

  禁毒支队拒绝巡警一大队的并案处理要求并向检察机关出具虚假通报

  2010年8月13日,该案被禁毒支队刘惠民先行侦破后,原巡警一大队队长谷丰荣按程序两次向刘惠民提出并案处理意见被拒绝后,谷丰荣于8月20日将巡警一大队在8月8日盘查该案时因现场未发现毒品,为诱惑侦查收缴的30万元毒资及时如数上交巡警支队。同年9月10日,禁毒支队刘惠民未经朔州市公安局纪检、警务督察等部门的调查了解下,也未经朔州市公安局任何会议讨论和同意的情况下,回避侦办毒品案件司法允许的侦查手段,隐瞒巡警一大队队长谷丰荣按程序于8月20日将之前收缴30万元毒资上交的事实,将谷丰荣等人正常合法的侦查手段以涉嫌职务犯罪急切的向检察机关通报。正是刘惠民的这一举动,导致为揭开盘踞在朔州六、七年之久的特大家族式制贩毒案的黑幕,最终坚守信仰、忠诚使命、不畏强权的谷丰荣等三位一线民警和一位临时为公安侦查人员提供交通工具的公民惨遭到打击报复,蒙冤入狱。禁毒支队刘惠民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国家公务人员经营娱乐场所

  朔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队长刘惠民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却无视中央相关规定禁令,出资一千多万元与他人合伙共同投资经营位于朔州市大运路上名为“钱柜”的KTV和名为“老澡堂”的桑拿洗浴中心。身为国家公务人员,随意出手投资就是一千多万,如此巨额的资金来源,不禁让人遐想。

网络配图

(朔州市大运路上名为“钱柜”的KTV)

  国家公务人员长期玩弄女性

  朔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队长刘惠民身为国家公职人员,长期欺骗玩弄女性,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2016年就有某女士多次到朔州市公安局反映投诉,结果也是不了了之。而且刘惠民队长长期接受宴请经常出入高档酒店和娱乐场所吃喝玩乐,严重的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禁令。

网络配图

(刘惠民队长玩弄女性照片)

  试问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队长刘惠民为何将“3.33吨”特大家族式制贩毒案在起诉移送时降格处理?为该案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致使该案部分犯罪嫌疑人至今逍遥法外,该案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和内幕?2014年朔州市同样数量为2250公斤的制贩毒案件,而涉案的11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死缓至六个月的有期徒刑,没有一个被取保或未追责(此案为朔州市山阴县公安局承办)。

  作为守护正义、打击罪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公安人员,为何敢向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方便充当保护伞?为何如此放纵不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和禁令并生活作风糜烂还可以长期在位“守护正义”?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内容未经本网证实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