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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县招商引资套路深,近亿资产惨遭“移花接木”

时间:2017-07-11 10:41:03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人财两空 “官官相护,沆瀣一气”才是幕后黑手?

  你若告发,你的相关公司,我都一并搞死!——工商所长,好大的口气!

  而在遭到投诉之后,却又迅速转换面孔,硬气不再,妄图暗箱解决。

  ——阳谷县寿张镇工商所长刘耀民的真实面目,究竟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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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这段短信,是阳谷县寿张镇工商所长刘耀民在得知自己被检举之后匆忙做出的举措。2016年4月18日,刘耀民利用职务之便帮助第三方李光辉以虚假材料开具营业执照丢失的证明材料,从而变更霍昂心血公司的法人和股权,导致霍昂至今血本无归无处讨回公道。而在几度上诉过程中,霍昂多次向多个部门反映,至今无果。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非但不协助调查,甚至还用霍昂名下的其他财产的经营来威胁对其进行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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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纪检委进行举报的时候完全没有得到回应)

  光天化日之下,仅仅是阳谷县的工商所长的刘耀民,就已经可以一手遮天,无视法律法规,胁迫他人财产和安全了。

  敢问山东省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仍然存在的营业执照,为何“被”证明丢失,成为败诉的证据?营业执照是公司的重要证件,而几份虚假材料就能够办理一张丢失证明,这样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你还能够相信吗,阳谷县其他公司的安全,又怎能够得到保障?

  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究竟是怎样以权谋私,严重危害当地公司利益,甚至明目张胆,做出胁迫?

  一审判决中霍昂胜诉,2016年4月18日的法人变更被判决无效。二审期间,中院否认了一审的一切认定,那么请问一审法院是否属于中院下属机构,难道一审的认定每一件都得不到认定呢?为何二审期间不经调查取证就将一审判决结果意义否决,此中是否存在大量隐情?

  因为对二审判决不认同,霍昂方面反复进行了行政复议,然而都没有得到正面的回应。

  这一黑暗内幕必须得到揭发,违法变更公司法人的背后,是官员的违法乱纪以及不作为!

  更是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大光明无视法律法规,以权谋私!也是官僚之间官官相护,徇私枉法!

  事实证据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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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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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县工商管理局根据虚假材料所开具的违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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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未丢失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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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终审判决有疑而未被正式受理的行政复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关于印发<内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和<内资企业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工商企字[2009]83号)第11项“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同时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9条第二款规定:“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相关明确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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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书)

  作此声明,一则为了维护受害人霍昂自身的正当权益,帮助霍昂拿回应有的公司股权和法人权。但是更重要的是将以工商所长刘耀民为首的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不法官员曝光,让他们为自己的贪腐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同样在阳谷县的商界人士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不正之风的影响,维护每个公司的权益,维护阳谷这片土地。

  同样在此呼吁各位聊城市民关注身边发生的恶性事件,维护公司的正当权益以及市场规则。

  同样感谢支持关注此事的所有目光,我们相信,贪官污吏必将得到应有惩罚!

  只有本次发声能够得到应有的重视,阳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恶劣行径才能被彻底铲除,如果这次他们仍然逍遥法外,下一次则一定会更加猖狂,而受到影响的同样也会是更多的人。恳请大家彰显正义!将此事不断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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