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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心一方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诸多违法问题谁来监管?

时间:2017-07-11 12:00:04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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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本网多次接到开封市民的举报:反映河南省开心一方置地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7月份用240621的土地证号及20号楼、24号楼、25号楼、26号楼、27号楼、28号楼、29号楼、共计6栋楼的在建工程在开封市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贷款1.2亿元、贷款期限三年,2016年7月到期。至今该款未还清银行。

  但是碧水蓝城的6栋楼已经销售完毕、房子已交业主、已经入住至今许多业主未能拿到房产证。按照法律规定、在建工程已抵押的楼房开发商对抵押房逐步还款,逐步销售。

  先还款,后销售,保证出卖的商品房处在已解除抵押状态。可是河南省开心一方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在没有还银行的贷款的同时、又房子的按揭贷款销售来等于两次重复贷款、这样对购房者是一种欺诈行为!在建工程已抵押的楼房已售完银行贷款未还,是一种违法骗贷行为。

  本网人员来到河南省汴京农村商业银行,据法务部崔部长讲,到目前为止河南开心一方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还欠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贷款3000多万元,河南省汴京农村商业银行在给河南开心一方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的手续是符合国家银行业规定的,在贷款合同里面我们有很多的约定款项。在河南某媒体上报道(2012)商刑初字第某106号判决书网也可以查阅到曾任开封市长周以忠受贿罪判决书上,其上阐述了河南开心一方置地集团董事长叶某行贿时任,周以忠在2007年至2011年担任开封市长、开封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之便,为河南省开心一方置地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土地竞拍、降低土地价格、缓交、免交土地出让金等提供了帮助。可叶某不但没得到司法处理,而至今还担任开封禹王台区人大常委。

  河南省开心一方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诸多问题已经引起民愤!相关职能部门何时介入调查?才能还原真相。

  几日前,本网人员前去禹王台区人大办公室了解情况,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说,有关叶永明的情况不便于讲,得给领导汇报后再说,过了一个小时时间,工作人员陪同我去了区委宣传部,见到禹王台区宣传部蔺副部长,蔺副部长告诉我,河南省开心一方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永明现在还是禹王台区人大常委,本网问叶永明在涉及开封市原市长周以忠案件中行贿,为什么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人还能当区人大常委吗?蔺副部长说这两个问题我们不便回答。采访结束后,多次联系禹王台主要领导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我们将继续关注(本文有录音,录像,判决书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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