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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试点农业大灾保险 保费农户承担20%

时间:2017-07-12 12:40:45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本报济南7月11日电 (记者潘俊强)11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期,山东省按照工作基础较好、生产经营以适度规模经营农户为主、具有较强代表性等原则,确定在商河县、临淄区等20个产粮大县开展小麦、玉米和水稻农业大灾保险试点,为普通农户和单个品种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在50亩(含)以上的种粮大户提供风险保障。

  其中,普通农户农业保险保障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种粮大户保障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试点地区农业保险保费由农户自行承担20%,其余部分全部由市级及以上各级财政承担,县级财政不再承担。预计20个试点县将再减轻负担近1亿元,为农民增收、提高抗风险能力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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