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家住五龙口镇的冯女士反映,其儿子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在市区一家手机店购买了一部二手手机。没想到,差点掉进消费贷款的陷阱。
冯女士的儿子想分期付款买一款5000多元的苹果手机,去年,他在某网贷公司申请了3900元金融贷款。后来,儿子退掉了苹果手机,又买了一部二手手机,并拿走所贷的3900元现金。因儿子没有还款能力,第一个月信贷员就找上了家门。
冯女士得知此事后,打算一次还清贷款,但是信贷员说这样就会产生几百元违约金,建议还是要分期付款,只要每个月还390元,10个月就可以还清全部贷款。今年6月份,冯女士本想再过3个月就还清贷款。没想到,信贷员却告诉她,他们不仅需要还10个月的本金,还有另外5个月的利息要还。
这样一来,他们不但要支付3900元本金,还要支付1950元利息。冯女士觉得自己被骗了,就到市消协投诉。经市消协调查,查看了消费者手机里的贷款合同,发现消费者并未细看这份合同,他们确实需要15个月才能还清这笔消费贷款。不过,商家提供的贷款利率过高,明显超出国家规定的范围。
经营者称,冯女士所还的不全是利息,还有管理费、保险费等。消协工作者认为,根据国家规定,经营者应该在合理范围内收取利息。否则,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后经协商,冯女士最终向商家缴纳了480元利息结清了贷款。
市消协有关人员说,如今互联网发展迅速,网上金融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也五花八门,像“无抵押、无担保”“零首付、低利息”等条件都很诱人,越来越多的年青人以个人信贷方式提前消费。提醒市民在网上贷款消费时,要在自己可以承担的范围内贷款,贷款前要计算清楚网贷究竟得花多少钱。如果已经申请贷款,一定要按时还款,切忌同时在多家平台间互贷互还。还要注意,签署贷款协议时,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尤其要注意协议中除利息以外的手续费、违约金、保险等费用,不要轻信商家宣传,误入高利贷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