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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飞鸿案九年未果 侦办被指疑点重重

时间:2017-07-18 18:00:38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一桩普普通通的假画诈骗案,九年侦办未果,成了现今这一番尴尬的局面:办案机关束之高阁,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去向不明,受害人数千万的损失无从着落。

  “这件书画诈骗案在侦办上不存在任何一点技术性的困难,之所以拖沓到今天,其幕后肯定有不可告人的事情。”受害人张军(化名)告诉记者。

  疑点一:事实确凿 悬置九年是否违反刑诉规定?

  记者采访张军(化名)了解到,整个诈骗过程,公安机关已经调查清楚,而且完全认可。无论是阎飞鸿还是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阎飞鸿是诈骗确凿无疑。

  因为事实证据确凿,张军(化名)报案以后,阎飞鸿的家属很块退回其中的1120万,此后正定县公安局在闫家搜出1120万,也退给了张军。

  记者了解到,2008年7月份,正定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阎飞鸿刑事拘留,后正定县检察院依法对阎飞鸿批准逮捕。但2008年7月中旬,阎飞鸿竟然被取保候审了,张军(化名)感到不可思议,遂向河北省政法委、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根据河北省政法委及人民检察院的指示,2010年11月,阎飞鸿在福建再次被正定县公安局抓捕并采取强制措施。然而不久,阎飞鸿再次被取保候审,正定县公安局以本案不应由他们管辖,应移交北京市公安机关处理为由将本案搁置。

  无奈之下,张军(化名)向公安部反映上述情况,并提出不管该案由谁管辖都应依法严肃处理,追究阎飞鸿的刑事责任。2011年年底,公安部直接致电河北省公安厅,明确该案由河北省管辖。之后,河北省公安厅要求正定县公安局按公安部的批示执行,该案由正定县公安局侦办。

  记者看到了这份发给河北省公安厅刑侦局的《关于抓好阎飞鸿涉嫌诈骗案查处工作的通知》公刑【2011】2911号文件。文件表示“你局(河北省公安厅刑侦局)对此诈骗案可以进行侦查管辖。”

  据了解,田劼律师一直敦促正定县公安局“希望能采取措施,防止阎飞鸿出境或转移资产”。虽然高国副局长当时承诺立刻就办,但是批捕迟迟没有落实。

  业内某不愿意具名的专家表示,刑诉第77条规定的很明确,对被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而且这77条的第二款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可是这个案件取保候审期间到现在,照案件材料提示给我们的,事实上也不起诉,也没有一个具体的说法。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目前阎飞鸿已经出境,长期住在新加坡。

  疑点二:书画证据已经丢失?

  “当时我听说,阎飞鸿卖给谢秋伟的两幅假画被河北正定县公安弄丢了。正定县公安的解释是,阎飞鸿被放的时候,他们把书画还给了阎飞鸿,阎飞鸿出门就撕掉了。”张军质疑河北正定县公安局的这个做法,

  阎飞鸿第二次被取保候审出来了之后,张军认为正定县公安局对案件一直敷衍应付,没有处理。为了让案件得到公正公平的解决,他一再要求把阎飞鸿诈骗案管辖权转到北京。

  在张军的强留要求下,2016年年底,在公安部工作人员的主持下,组织河北省公安厅、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区公安局以及一些几个不知情的人开了一个会。

  “在会上,河北省公安厅的人说之前从我这里提取的99幅假画证据不见了。北京市公安局的人表示,假画证据都没有了,我们怎么接手这个案子呢。随即,陈浩又把阎飞鸿诈骗案的管辖区指定给河北方面,也没有就证据丢失的问题进行追责。”张军告诉记者。

  记者就此电话采访正定县公安局高国,他回复这个事情是老案子,应该去问法院更适合解答。

  (来源:中国联合商报 记者 孙先锋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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