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买车、外出旅游、狂买名牌包包……短短的数月期间,刚参加工作的90后禅城女子阿玲(化名),交出了这样一份“消费清单”。家境一般的她是如何做到的呢?原来,阿玲作为某汽车公司出纳,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公司100余万现金,并且挥霍一空。
今年7月,该汽车公司查账时才发现,账面亏空了100余万元。昨日,禅城公安通报了这起案件。目前,犯罪嫌疑人阿玲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民警表示,近年来,挪用公司资金案件的行为人多为财务人员。禅城区政协委员、律师徐玉发则提醒,公司法人必须监管好财务人员,定期监管公司现金流、资金流,并在审批上做好把关。
贪念:入职不足一月“拿”公司9000多元
1994年出生的小玲(化名)是禅城本地人,已经结婚成家。她的父母现在已经退休,家庭条件一般。然而,小玲却走上了一条挪用巨额钱财的不归路……
小玲从学校毕业后,于2016年9月进入佛山某汽车公司工作,担任出纳一职。这个小小的职位,权力却不小,她可以掌管该公司的部分现金。刚刚踏入社会的小玲,本想安分干好自己的工作,但面对自己管理的大量现金财物,她还是把控不住自己,萌生了贪念。
入职不到一个月,阿玲就发现,公司并没有派专人检查由她掌管的现金。于是,她抱着侥幸的心理,拿了公司保险柜里的9000多元现金。她把这笔钱充到自己的支付宝账户,用于网购衣服、生活用品等,钱很快就用完了。由于公司并未及时查账,她的行为没有被发现。
惊人:数月挪用百万元挥霍一空
有了第一次“得手”的经历,阿玲发现自己的行为并未被公司察觉,于是,她的胆子越来越大,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她第二次伸手时,从公司保险柜拿的现金已从第一次的9000多元,变成了几万元。接下来,她从战战兢兢,变得肆无忌惮。每个月,她平均都从公司保险柜非法挪用3至5笔现金,每笔金额少则几万元,多的达到20多万元。平均算下来,她每月挪用了10余万现金。而从去年9月至今年6月期间,阿玲共计挪用公司资金金额高达100余万元。
这些巨额现金都去了哪?这些钱全部被她挥霍一空,不仅用来买房、买车,还外出旅游,购买若干名牌包。在买房的花销上,阿玲挪用公司资金不到10万元,与父母合买了一套房。而在买车上,她先是买了一辆10万元左右的合资车,后来嫌“撑不起门面”,便把它卖掉,再买了一部将近20万元的车。
更令人吃惊的是,除去买房买车的开销,阿玲挪用的现金起码还剩60多万元,这些钱基本上都是被她用于满足个人物质欲望的消费,这其中包括多次外出旅游以及购买若干个名牌包包,一个名牌包价格就要几万元。
事发:公司查账后报警 嫌疑人被刑拘
今年7月上旬,公司盘点资金时发现100多万现金不翼而飞,于是报警并请求公安机关立案追查。接报后,禅城公安经侦大队迅速介入调查。办案民警发现,该公司新入职不久的出纳阿玲在短期之内接连购房买车,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将其带回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
在民警的讯问下,阿玲很快交代了自己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的犯罪事实。
从去年9月至今年6月期间,阿玲利用公司盘点资金不及时和财物监督管理的漏洞,短短数月共计挪用公司资金100余万元。资金到手后,阿玲便用于购房、买车及其他个人消费。
7月15日,犯罪嫌疑人阿玲被禅城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我当时也想过要还钱的,但是没想到越陷越深,最终无力偿还了。”面对警方的询问,阿玲称其现在十分后悔,毕竟自己还那么年轻。
律师:应定期监管现金流和资金流
针对上述阿玲的案例,禅城区政协委员、律师徐玉发表示,阿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公司的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其行为涉嫌犯职务侵占罪,她面临3至7年的有期徒刑。同时,他也认为,该汽车公司监管存在漏洞,包括日常的审计和审批环节。
徐玉发表示,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监管好财务人员,定期监管公司现金流、资金流,并在审批上做好把关。同时,他也提醒,不同于此案,销售人员截流公司货款、占为己有的现象更为普遍,监管难度也更大。“一般的做法是,公司应规定销售人员不能自己收取货款,应由财务人员将货款要打到公司账号,并事先在合同里面注明该细则。”(记者 李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