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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理财平台的宣传册上,为了获取投资者的信任,部分理财平台往往会想出各种各样的宣传口号,不管是否真实,是否违规。因此被罚的理财平台也不在少数。
近日,湖南省工商局披露了《全省网络交易监管典型案例(2016年)》。其中,一起互联网虚假广告案,一家理财平台因“发布违法投资广告和虚假广告”被罚20万元。
据了解,2016年6月6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福分局接到长沙市开福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移送函,依法对当事人长沙高新开发区XX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立案查处。
经查,当事人在其网站发布投资理财产品广告,对其理财投资产品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属于发布违法投资广告和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而且当事人注册登记的住所和实际办公住所不一致,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属于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福分局作出以下处罚决定:一是对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0000元;二是对当事人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责令其在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实际上,因虚假广告被罚并非独有一案。新《广告法》明确了“财产罚”,“新《广告法》第25条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据安徽商报报道,2016年8月,合肥一家P2P公司因在自有网站宣传“保本保息”、“收益率高达12%~17%”,严重违反新《广告法》对互联网金融公司广告宣传的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对该公司处以15万元的处罚。
此外,根据上海和北京工商部门的公开信息查询系统发现:2015年一年中两城市有至少上百家类似金融信息、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类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其中70余家原因在于“虚假宣传”。
其中,P2P理财公司是虚假违法广告的重灾区。虹亿金融,宣传年放贷额超3亿元、年金融信息服务总量5亿元,控股内蒙一家矿产企业,但事实上,这家公司的金融信息服务和放贷总额不超过两三百万元,所谓的控股企业更是子虚乌有。这家公司被依法罚款1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