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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市轴承产业园区非法毁林遭举报

时间:2017-08-11 13:20:02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前不久,廉政法制周刊接到一封来自辽宁省大连市的举报信。举报人称:自己拥有林权证的用材林被瓦房店市轴承产业园多次破坏,林木损毁严重,到林业公安局举报八个多月了也没有结果。导致现在无法继续生产经营,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据举报人孙先生介绍,自己曾在国外生活多年,因受家庭长辈的熏陶,抛弃了国外的优裕生活,回到自己的家乡。2009年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他依法获得位于九龙办事处吴店村150亩林地50年使用权。当年年底,又通过合法的林改确权获得树木的所有权,瓦房店市政府还为其颁发了林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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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荒山变为用材林,进一步确定了山上的松树,柞树等绿化树的权属。在此基础上,孙先生以绿化树及中草药栽植为产业定位,满怀憧憬,期盼着能在家乡的这片热土上,实现他创业的理想。

  由于用材林不像其他的林木需要天天看守,只需必要的时候打药除虫任其自然生长即可。经过几年的粗放管理,看到林木的长势不错,他就返回大连工作了。

  去年9月,孙先生回到瓦房店查看树木长势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林地被严重损毁,林地内巨石散落,化工残渣随意倾倒,大片郁郁葱葱的树木化为乌有,原来的作业道路已经被彻底毁掉,已经无法正常进入作业,所有的林地防护设施被被破坏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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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经调查,非法侵占其林地的正是瓦房店市轴承产业园区。

  于是孙先生多次向瓦房店轴承产业园区相关领导索取征地手续、征地公告、准许砍伐林木的批准文件。

  “你们这是刑事犯罪!”面对孙先生的指责,瓦房店市轴承产业园区的领导一笑置之,不但不予以收敛,反而继续施工。除了孙先生的林地外,还占用了其他村民的数百亩林地和荒山。此举严重的破坏了林地的生态平衡,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孙先生协同律师围绕土地征收与林木砍伐的合法性进行调查。

  首先,他们来到瓦房店市国土及林业等主管部门,两部门的答复是:征地、采伐手续在我们这是肯定没有的,也因此不能向你们出具任何书面文件。建议他们到实际征地部门了解情况。

  之后,他们来到实际征地部门、轴承产业园区管委会,提出孙先生的林地被未告知的前提下遭到非法砍伐侵占,当要求轴承产业园区出示相关法律文书,园区一干领导均不予理睬。在未得到满意的答复后,他们又来到大连市国土资源局和大连市林业局。同样的也未能查到辽宁省及大连市下发的土地批准征收文件、征占林地许可证及林木采伐证。

  当确认瓦房店轴承产业园区真的是非法占用土地、非法损毁林地后,孙先生找到园区的负责人要求进行赔偿,轴承产业园区主任矢口否认此事,还扬言“爱上哪告就上哪告”。

  2016年12月,孙先生无奈之下向瓦房店森林公安局报了案。该局刚开始还不想立案,说这是“占地纠纷”,经孙先生据理力争,终于在12月21日正式立案。但是至今仍没有具体的结果。

  2017年7月17日,记者赶到大连瓦房店市对此进行了调查。发现孙先生的反映基本属实。

  还在公路上,远远地就可以望见一片光秃秃的山头,而山脚则是郁郁葱葱的树木。走近一看,被毁的林地触目惊心。山上的树木早就不在了,满山都是大大小小的石头,从几公斤到上百公斤不等,最大的估计差不多有4、500斤重。而且坡度极为陡峭。

  孙先生告诉记者,现在遍布小石头的陡坡原来是缓坡,原来缓坡上有耕作道路顺势而上。

  “现在轴承产业园区将我林地的北部及东部山腰全部侵占并拔高,我的林地现在都在低洼处,如果有暴雨天气,大量的滚石,化工残渣将全面侵占污染我所有的林地。陡坡时不时就有巨石滚落,原计划在这里种植草药,但是目前林地里根本不能进人。”

  “我们经营林地就是为了多收入,可是我们也不敢拿工人生命当儿戏,毕竟人命大于天。如果造成任何人员伤亡,我想这个责任,不光是我本人,任何人也承担不起。”

  说起林地被破坏成现在的惨状,孙先生一脸的无奈,他说最近一两年内给他以及家人精神上造成了巨大的压力,经济上也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站在孙先生原本的林地最高处,记者发现这里已经被园区推成了平地,平地上栽着稀稀拉拉的小树苗。据他透露,原来,园区有门卫,谁都不给进,中央环保巡视组来到这里检查时,也被阻拦在外面,经过交涉进来后发现环境破坏严重,大片大片树林被毁,当天就要求当地政府立即停止一切建设,进行整改,随后园区就在这里栽上了小树苗。

  一连三天,记者都去园区找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令人不解的是,园区主要负责人汪某居然一直都不在。有消息人士透漏,此人已经好几个月不上班了,来了也是待上几分钟就走了。

  园区规划建设局的毕局长表示:要采访必须经过领导,否则不能接受采访。园区党办张主任表示:领导目前不在,出去办事去了,什么时候回来也不知道。

  随后,记者留下电话,请张主任在领导回来时告知一声,约定时间采访时,他答应了。但是截至发稿前,已经三个多星期了,始终没有接到他的电话。不知道是汪某依旧没有上班呢,还是他认为记者多管闲事不需要理睬呢?!

  而瓦房店森林派出所的一位负责人表示:“局里人手少,案子多,仅仅环保部督查组督办的案件就几十起,但是我们只能一个个来!”

  针对孙先生林地被毁一案,本刊常年法律顾问、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原江表示:当地政府在没有取得任何征地手续的情况下,大片占用、采伐和毁损孙先生和周围的林地。按照:《刑法修正案(二)》、2005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有《刑法》第342、346条、《森林法》第39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0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涉嫌滥伐林木罪,且“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

  孙先生林地被占、林木被毁一案是否能得到公正的处理,他的损失能不能得到合适的补偿,违法犯罪者能不能得到应有的刑罚,我们拭目以待!廉政法制周刊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一步进展。(文/图 首席记者 赵旭东)

  编后: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环境问题的情况下,竟然还有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将自己凌驾于法律、政策之上,置国家法律、老百姓的利益于不顾,实施着违法批准征收土地、非法占用土地、滥伐林木、侵害承包经营权等违法甚至是犯罪活动的勾当,实在是胆大妄为!为所欲为!我们相信他们迟早会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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