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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民信疑似违规开展P2P业务,逾期攀升需谨慎

时间:2017-08-29 07:16:16    来源:网贷中国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平台名称:中融民信、民信贷

  平台链接:https://www.minxindai.com/

  曝光原因:违规开展P2P业务

2015年6月,在辽宁大连因违规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被大连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点名的中融民信资本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中融民信 ),再次遭到投诉,投诉其违规幕资设立资金池、违规操作P2P业务。
2016年8月,河北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融资7000万元,经人介绍与中融民信取得了联系,中融民信委派陈姓工作人员和郜姓工作人员负责河北某公司的业务,双方确定以互联网P2P模式募集该笔资金。2016年8月26日,河北某公司与中融民信签订了金融服务合同,约定服务费为借款金额的1.5%,每月支付一次,河北某公司同时提交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和项目计划书等资料。同日,河北某公司与出借方王建乐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7000万元,期限3个月,月息2分。
2016年8月29日,河北某公司收到王建乐支付的借款7000万元,收款当日河北某公司支付了首月预期利息和服务费。借款发放后中融民信收走了河北某公司的行政、财务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截止到2017年2月23日,河北某公司共支付预期利息910万元(7期),支付本金500万元,支付服务付费705万元(7期)。
咨询相关部门后河北某公司认为中融民信在为其募集7000万元资金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如一、违规募资设立资金池。据了解,出借人王建乐系中融民信员工,月薪3000多元,不具备自有7000万资金的客观条件;二、河北某公司借款到期后,由中融民信公司一手操办,借、贷双方于2016年11月29日,签订了《展期借款合同》,展期12个月,河北某公司签字后,中融民信负责管理河北某公司印章的郜姓员工加盖了河北某公司印章。2016年12月,河北某公司收到王建乐一份说明,称上述展期合同仅作为防止资金挤兑之用。对此说明,河北某公司感到有问题,既然出借资金是你王建乐自有的,为什么还要防止资金方挤兑呢?这同时也说明7000万并非王建乐自有;三、中融民信公司以河北某公司项目,利用其P2P平台募集资金,从签订服务合同到资金到达河北某公司账户仅仅用时3天,可合理推测其设立有资金池。

  综上,可以看出中融民信确实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希望有关部门给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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