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此前发布的《学美教育预收迷雾留学中介暗藏哪些陷阱?》一文,独家披露了新三板挂牌公司学美教育(839268)存在多项财务数据疑点,指向该公司在留学中介定价和客户预付款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行为,无法有效保障客户权益。事实上,该公司存在的问题还远不止于此,挂牌前涉嫌大额逃税、被质疑无资质违规经营,都使学美教育经营的合法性蒙上了厚重的阴云。
违法逃税秘史
根据学美教育挂牌前发布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该公司2014年度的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纳税申报报表存在较大金额差异,主要原因是“申报财务报表采用了不同的会计政策,从而导致2014年度公司利润总额增加411.28万元”,这导致该公司需补缴2014年度所得税64.44万元。因此,2016年学美教育需补缴该税款,并对2016年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但与此同时该公司也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分析指出“补缴税款系会计政策变更所致,而不是公司违法税收法律、法规所致”。
但其实学美教育这样的解释并非事实,在“不是公司违法税收法律、法规所致”的轻描淡写背后,实则掩藏着该公司逃税的秘史。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我国企业所得税征收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准则》框架下核算出的财务利润并不一致,对于较大规模而言,每年向国税部门报送的纳税申报表,都需要经过专业税务审计进行调节,并不会受到企业方改变会计政策的影响。因此,学美教育所谓的“采用了不同的会计政策”导致2014年度利润总额增加,进而导致需补缴企业所得税,并不符合企业缴纳所得税的正常流程。
而且如果单纯只是会计政策调整的话,只会导致相关财务数据确认在各个会计期间内发生转移,则在调增学美教育2014年度税前利润的同时,也会导致以后年度的财务数据发生变化,但这并没有体现在学美教育披露的公开信息当中。
综合上述分析,导致学美教育“2014年度公司利润总额增加411.28万元”的合理原因,只可能是在2014年度少计收入,进而导致少计利润、漏缴企业所得税。那么,学美教育又是采取哪种方式达到少计收入、漏缴企业所得税的目标呢?
该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2014年公司为降低银行手续费,公司曾存在使用张恒瑞个人卡收取业务合同款的情形,即公司刷卡机对应的银行收款账号为张恒瑞个人账户,从而事实上形成张恒瑞对公司的资金占用行为。此外,报告期内,关联方北京学美港内,关联方北京学美港曾无偿向公司借款,形成资金占用行为。截至2014年12月31日,张恒瑞、北京学美港对公司欠款合计为789万元。”
从这段分析内容来看,指向学美教育在2014年的部分营业收入,并未要求客户方汇到公司的银行账户中,而是直接汇到了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当中。
对此,有会计师向环球网记者分析指出:“客观上存在大量经营不规范的中小企业,为了逃税而少计收入,在客户方不要求不提供发票的时候,就会将收入款项截流到其他地方,这样就不会体现在公司的财务数据当中,也就不会形成应纳税所得额。尤其对于服务业,其收入来源不会与产品的出入库挂钩,采用这种方式隐瞒收入是很难以令人察觉的。”
事实上,学美教育所谓的“为降低银行手续费”的理由也难以立足,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的数据显示,该公司存在由实际控制人个人代收业务款的2014年,计入财务费用中的手续费支出高达16.88万元,而有公司全额收款的2015年财务费用的手续费支出金额则只有13.44万元,且在这两年中学美教育的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基本相当。那么因“降低银行手续费”而采取实际控制人代收业务款的效果,又体现在哪里呢?
对于学美教育而言,用一个难以自圆其说的理由来解释2014年度税前利润的增加,再加上当年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代替公司收取部分客户服务款、且并未于当年支付给公司,这些行为非常符合截流收入、偷逃企业税的财务特征。
被质疑无资质违规经营
目前国内的留学服务机构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留学中介公司,另一种则是留学咨询公司。这两类公司本质上都是协助学生实现出国留学诉求,但是在具体经营方式上则有显著不同,其中最关键的区别就是是否与国外大学存在合作关系、是否有国外大学招生的代理权。
留学中介的一般业务流程就是通过与获得国外大学招生代理权,然后为学生制定留学计划,包括拟定学校、拟定申请方案,直至最终完成签约。而留学咨询公司不具备与国外大学洽谈合作、获得代理权的资格,因此只能提供专业建议,根据客户的需求、特点和资质,为客户制定最佳申请方案。
学美教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给自己的定位就是留学咨询公司,并针对业务流程描述为“通过对学生学业、兴趣特长、职业规划、英语能力、经济实力等方面的评估,并结合申请竞争情况,为学生量身定制留学规划,基于对留学政策、申请流程、学校需求的充分理解和多年来的实务经验,指导学生在留学申请中正确展现自身,从而帮助学生实现美国名校留学梦想。”
但是与此同时,学美教育在其官方网站所列示的服务内容,却比单纯的留学咨询丰富许多,甚至该公司还设立有“合作事务部”,部门职能中就包括“建立与维护与国际院校合作关系”,也即学美教育与部分国际院校之间是存在合作关系。很显然,这已经属于留学中介公司所能提供的服务内容了。
同时,学美教育在其官方网站的“成功案例”栏目当中,针对该公司力推的“美国本科绿色直通车项目”也打出了100%录取的宣传口号,并特别强调其所拥有的“优势海外资源”。
关键问题在于,合法经营的留学中介公司需要取得相关资格认定,对此学美教育也曾在公开转让说明书指出:“开展留学中介业务需取得留学中介业务资质,并经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学美教育的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江杨三路26号,28号208室”,在正常情况下,该公司若想合法开展留学中介相关业务,就必须被列示在教育部官方网站公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名录”当中。
然而事实上,在教育部公布的上海地区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名录当中,并未包含学美教育的身影,也即学美教育所声称的“建立与维护与国际院校合作关系”,是在不具备相关资质条件下的违规经营。
同业竞争公司“李代桃僵”
此外,学美教育曾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该公司存在一家同业竞争公司北京学美港,这家公司也是学美教育的实际控制人张恒瑞控制的公司,主营业务与学美教育相同。为了满足公开挂牌的合规经营标准,学美教育的实际控制人不得不割舍掉北京学美港,对此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北京学美港已承诺自2016年1月开始停止承接新业务。”
根据工商注册资料显示,北京学美港注册成立于2007年8月、注册资本10万元,唯一的出资人也即学美教育的实际控制人张恒瑞,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院23号楼4层”,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也即在学美教育挂牌前作出了“停止承接新业务”之后长达一年多时间之后,北京学美港仍然未被注销、也未向工商部门申报停业。
当环球网记者实地调查“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院23号楼4层”这个地址时却发现,这里已经变成了学美教育的经营地点,原先的“主人”北京学美港则已不见踪影。对此,有投资者指出这很可能是学美教育的实际控制人张恒瑞,将原先北京学美港的经营人员和业务全盘转交给了学美教育操作,“这就相当于北京学美港重新更换了一个马甲,继续经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