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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海松江区新桥镇暴力强拆事件 看社会治理建设问题

时间:2016-10-21 15:10:06    来源:荆楚荆门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据群众举报,2016年4月5日,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罔顾法律、违反党纪、漠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使用暴力手段对在其辖区合法经营的上海连吉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实施非法强拆,并殴打公司员工,威胁媒体记者。对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负面舆论反响及社会不稳定因素。拆迁工作牵涉政府、企业、民众等利益相关方,关系企业、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政府形象,是社会建设的一部分,是一项群众工作。近年来,上海重视社会建设,制定了“1+6”文件,做好了科学的顶层规划设计,但在贯彻落实上还要进一步加强。从举报内容以及群众反映来看,该事件反映了上海社会治理建设还有不到位的地方。

 

一、依法行政不到位

    社会建设首先要求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只有依法办事才能理顺社会各方利益关系。在当今党中央三令五申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大背景下,新桥镇政府顶风作案,在法院已经立案审理强拆事件尚未有判决时,竟多次带领不明身份人员违法暴力强拆,并不允许业主搬迁可移动办公设施,造成大量财产人为故意损失;同时指挥放任强拆人员暴力殴打企业人员,威胁媒体记者,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退一步讲,如果要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依法也应由人民法院来执行,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无权对我们企业暴力、非法强拆。这反映了上海基层政府在法治观念,依法行政上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社会建设要求基层政府从管理向治理转变,从管理向服务转变,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实现政府与民众共治。但新桥镇政府的思维模式还停留在过去单向管理的老路。2015年4月,根据松江区土地规划,该企业所在地块需要统一征收,要求企业无条件搬离。政府征收突如其来,对于一家市场化的企业来说始料未及。被迫停产停业,大量设施设备闲置,大量订单搁在手中。在面临巨大损失的同时,该企业积极寻求与新桥镇政府的协商,但对方不予理睬、不作沟通。我们认为,无条件搬离的要求对企业是极不公平的,于法无据、于理不合。根据该企业与上海文荣特种养殖场有限公司约定,双方租赁合同到期时,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正是基于这一点,故该企业大胆投入了大量资金设备用于生产经营,政府统一征收显然是超出本企业所预料的非市场行为,政府部门理应为由此给企业带来的损失进行补偿。这反映了上海基层政府在社会建设上的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没有平等共治的姿态,没有站在对方的立场看问题,没有从一名管理者向一名服务者转变。

 

三、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社会建设是一项群众工作,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这需要基层干部一定要眼睛向下解决具体问题,彻底转变思想观念,真正做到一切围着基层想、一切围着基层干、一切围着基层转。提高基层干部的服务和管理能力,从而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该企业作为一家取得合法生产资质的新型建设工程材料生产企业,十多年来为城市建设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贡献了税收和就业。但松江区新桥镇人民政府及上海新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利用清明小长假之机,动用地方黑社会背景的所谓保安人员,对企业人员进行强制驱离,所有物品不得搬走,进而封锁现场。并强制拆除厂房、办公用房等建筑设施,对办公设备进行了随意处置,对工厂设备进行了任意变卖,企业人员均不得进入现场。这种野蛮行径是在新桥镇政府苏厚军副镇长的一手操控下实施的,甚至在企业人员多次报警后,警方都以无权处置为由不予出警。新桥镇苏厚军副镇长组织指挥社会闲散涉黑人员进行强拆,打伤公司员工,违反了法律;工作简单粗暴,对群众合理诉求不理不睬,工作不作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法庭上公然叫嚣“你们告去,镇政府有的是钱”,违反了党纪。市政府下拨的复垦补助款,松江区新桥镇没有补助给相关企业,涉嫌截流、挪用或其他问题。这反映了上海基层政府个别官员做群众工作的方法、能力和水平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方法过于简单粗暴,损害企业和百姓利益,引起对立情绪,最终损害的是政府形象。政府官员要想想自己的工资来自哪里,你是谁,为了谁。只有用平等的姿态和老百姓沟通协商,让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才能激发社会活力,取得社会治理建设新成果。

    社会治理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不能以个别事件否定上海社会建设的努力、能力和水平。但我们可以从个别的事件中获得思考,汲取经验教训,从解决老百姓一件一件的具体的事情入手,积小胜为大胜,进而开创社会治理建设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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