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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宣兔头”多次起诉均驳回 政府文件真伪存疑

时间:2016-11-08 09:40:03    来源:荆楚荆门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一个民营女企业家,一个餐饮品牌在15年摸爬滚打中获得央视的五次专访、创下国际美食节销售之冠、受到央视七套《致富经》栏目专访、受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陈昌智的接见,在全国实属罕见,而她一个50岁退休记者,在人们都认为该享清福的年龄,却不去享福而选择了一条艰难的创业路,其间的辛酸不言而喻。而她现已65岁了,不管遇到任何艰难,她都勇敢面对,对事业的执着,对理想孜孜不倦的追求,圆她的事业梦,在她身上让我们更加了解到中国老三届的顽强拼博精神,更加惊服“宣兔头”创始人宣贵琼对事业坚韧不拔、契而不舍的精神。她是我们老三届的骄傲,更是我们励志的典范。

 然而,事与愿违,“宣兔头”在走过了15年的创业之路,并不顺利,一直都在“维权难”和“发展难”的两难困境中艰难前行。日前,“宣兔头”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备受折磨”,企业濒临倒闭。

缘起:因租房案引起的案中案

2005年12月26日,宣贵琼与成都瑞昌玻钢公司冯昌芬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瑞昌公司将位于青羊区黄田坝街道办高坎村一社瑞昌公司现有的部分房屋、场地和绿化等租赁给宣贵琼用于发展、经营餐饮休闲娱乐等,租赁面积约五亩,租赁时间2005年12月26日至2015年12月26日,共十年,在租赁期间瑞昌公司向宣贵琼提供用水、用电配备和光纤信号的接入。

在签订合同时,冯昌芬未实事求是,给宣贵琼讲明该房系办公用房改用及电力不足,致使宣贵琼在不了解情况下,善意承租的冯昌芬的房子。据了解,该房并不具备合同约定做食饮、休闲、娱乐的最基本条件,出租房屋电力不足,带不动空调,以至于在经营中直接受到影响,宣贵琼经多次与冯昌芬协商无果后,自行够买安装动力电,自央视五次专访后,“宣兔头”的生意刚见起色,冯昌芬又在合同期内强行暴涨房租,给予宣贵琼层层阻碍,又因2013年遭受洪灾毁灭性打击,致使“宣兔头”处于“困境”,无奈之下,宣贵琼以成都瑞昌玻钢公司冯昌芬未履行告知房屋致命缺陷义务,存在合同欺诈为由对其提起诉讼,而成都青羊区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都已驳回宣贵琼诉讼请求。

发现:政府批文和产权证疑似造假

三级法院的驳回,并未让“宣兔头”的品牌“低头”。宣贵琼向记者反映:“青羊法院违规在开庭后三个月收冯昌芬的非法证据,这个案子一开始就有青羊涉案官员插手案件,所以青羊法院在区国土局拿不出依法行政的重要证据的情况下判我输官司。”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发现冯昌芬提供给法院的成青土字(1993)第782号批文及盖有成都市青羊区建设局和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政府公章的黄企字第010号的村镇房屋所有权证疑似假的”宣贵琼表述,并多次申请法庭办案法官,对批文、合同、公章及产权证作司法鉴定,然而法官不予理睬。

通过走访青羊国土局档案室发现,冯昌芬在法院提供的瑞昌公司批文与同一天发出的所有批文的公章也不一样。而93年青羊国土局全部批文不到20份,冯昌芬的瑞昌公司与同一天的一家神跃公司批文、文号竟相隔48个号。

冯昌芬所提供的批文落款日期为1993年11月15日,抬头是黄田坝办事处,据调查,高坎村是1998年撤乡并镇并入黄田坝街道办的,冯昌芬所提供的批文“提前”五年,把高坎村并入了黄田坝街道。

据宣贵琼介绍,文件批文的笔迹应是冯昌芬老公的亲笔迹,因每次交房租,返回来的收据与文件中的笔迹完全一样,冯昌芬与我签订十年合同,也隐瞒了真实房主是谁,就凭这个产权证的法人也并非冯昌芬,而是冯昌华,冯昌芬连主体资格都不具备,凭啥给我签合同,而该房产证黄(企)字第010号怎么没有黄田坝街办的章,这更说明该房产证是歪的,建设局凭啥越权帮房管局发房屋产权证?总之,漏洞百出,造假手段拙劣。

质疑:地方政府官员充当“保护伞”

宣贵琼向记者反映:2013年,冯趁她的房子失火,竟违法明目张胆多修一千多平米房出来民愤极大。经市規划局查违处查实后,分別发了两次拆违公告,冯居然把市規划局告上法庭,在经过近一年的时间,高新区法院依法驳回冯的起诉,也就是说,冯在2013年违法修的一千多平米违法房是铁板钉钉了,市規划局查违处该行使职责了,但遗憾的是,查违处至今不敢拆除冯的违建。冯胆敢在成都市2O13年查违建的高压态势下,顶风作案违法又修了1000多平米房出来,冯把市規划局查违处的公告视如废纸,冯共违法修2000多平米房出来却受到各方庇护,其中猫腻不言而喻。

那么文件、批文、公章的真实性就有所质疑,是个人行为?还是他人所为?然而房屋本身是否属于违建?如果是违建,是否有资格签署协议?宣如是说,为了揪出这伙共同犯罪的利益团伙,不让他们侵占国家财产,我是写好了遗书,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来弄清真相,不让他们阴谋得逞。(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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