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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莒南县:承建商举报坊前镇政府成欠款老赖

时间:2016-11-08 16:14:57    来源:荆楚荆门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日前,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盛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朱正芹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在2010年7月份,莒南县坊前镇政府委托其公司对该镇小学校舍进行改造,工程结束后,坊前镇恶意拖欠该公司工程款51多万元,他本人到镇政府讨要多次至今未果。

根据朱正芹提供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显示,校舍改造的发包方为莒南县坊前镇人民政府,承包方为莒南县盛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发包方式是包工包料;开工日期是2010年7月11日,竣工日期为2010年8月30日,合同工期总天数是50天;拨款办法是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50%,剩余部分年底付清。

据朱正芹讲,该校舍改造工程的资金来源由两部分组成:县教育局拨付一部分,坊前镇政府承担剩余部分。在校舍改造工程依约按期完成后,坊前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报告和审计报告。按照合同约定,在镇政府组织验收合格后,剩余的工程尾款51.5万元,镇政府应该在年底一次性付清。不料就这51.5万元的工程款,他讨要7年至今未果。在这七年的时间里,坊前镇党委书记和镇长都换了好几任。现任镇长叫陈为菊,朱正芹称他已经记不清去找陈镇长多少次了,每次去找陈镇长讨要工程款,不是出差就是开会,好不容易找到陈镇长,陈镇长给出的答复永远是一句话:“镇政府财政紧张,再等等。”

朱正芹气愤地告诉记者:“陈镇长的如此说法,完全就是一个托词,对于拖欠其公司的这51万多元工程款,坊前镇政府根本就没有归还的意思。现任领导的真实想法就是这笔工程款是上届领导拖欠的,与现任领导无关,他们能拖就拖,拖到换届调整后,一拍屁股走人,溜之大吉,将欠账再留给下一届领导来处理。如果说财政紧张,镇政府每年用来吃喝招待的上百万费用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坊前镇政府如此做法与无赖没有两样。”

据朱正芹讲,由于该公司近几年给当地政府做的工程比较多,类似坊前镇政府的做法在当地并非个例,由于诸多的工程款要不回来,导致农民工工资都无法按时发放。

网上公开信息显示,近年来,坊前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迅速发展。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发展了桑、苹果、板栗、茶、丰产林五大高效产业;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特别是石雕石刻这一主导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被誉为“中国民间石雕石刻艺术之乡”。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坊前镇实现产值10亿多元,创利税2.6亿元。

编后语:众所周知,借钱需要有抵押,要么是以物质财产作为抵押,要么是凭债主信任作抵押。那么,镇政府欠老百姓钱是靠什么来抵押呢?是政府的公信力,是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政府公信力一旦“破产”,关系到的不仅仅只是简单的经济借贷问题,还关系到政府信誉和干部形象的作风问题,影响社会风气和民心所向,久而久之必然会失去老百姓信任,导致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的破裂。

欠老百姓的“经济账”可以还清,但失去公信力背后的“信誉帐”、“作风帐”和“民心帐”该如何还清?又由谁来还清呢?其实,政府欠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欠债不还的“老赖”态度,其背后是一种“有权任性”行为,是在凭权力耍赖,这不仅是为官者契约精神的缺失,更是权力观的扭曲,公仆角色的严重错位,连对老百姓的承诺都无法兑现,又谈何取信于民,服务于民?

坊前镇政府成“老赖”,公信力“破产”,负有责任的主要还是该镇的领导者。仅仅是51万多元的工程款,坊前镇政府竟然拖着7年不还,从根本上讲是“新官不理旧账”现象造成的,有的领导干部总是喜欢把“上届的事,一概不管”、“谁欠的你找谁还”、“我刚来并不清楚具体情况”、“有钱了再还”当作欠债不还的借口,将政府公信力当成“信用卡”,无限透支,最终导致了公信力的“破产”。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可以说是诚信社会建设迈出的一大进步,体现了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失信面前都将受到相应处罚,但关键还是要落实,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让被执行者早日还清欠款,还债主一个公道。

此外,要维护政府公信力,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还必须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现象,一方面要完善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把“旧账”算到负有主要责任领导干部头上,让那些随意、恶意透支政府公信力的干部过不了关。另一方面也必须把“旧账”纳入到“新官”的政绩考核中,增强政府人员的诚信意识,积极主动把政府公信力维护好。

坊前镇政府将如何回应拖欠朱正芹工程款一事?朱正芹何时能拿到自己的工程款?记者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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