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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维权故事:你所没见过的那些高级流氓

时间:2016-11-22 14:15:33    来源:荆楚荆门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叫你走,你就走,不走也得走。你想留,不能留,留也留不住。横批:为老百姓好——征收办

  “早上六点乡长就带了一百多号人来到我家,把我们从家里拖出来塞进面包车关起来,在我眼前,活生生的把我们居住了十几年的房子拆掉,大部分财物都被埋在了废墟之下,我什么都没有了。”这是李先生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经过了解,李先生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有合法房屋,但2009年始,房屋所在区域被列入“土地储备”项目范围,拆迁项目至今已进行5年有余,然而政府给出的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太低,李先生认为程序不合法,故一直未能达成补偿协议。让大家没想到的是,政府领导居然亲自带领一百多位手持刀棍等武器的“不明身份人员”来强制拆除李先生的房屋。 

  房子是一家人生活的保障,政府的一纸拆迁裁决书,一张强制执行决定就能让他们生活了十几年的家园顷刻间在推土机和挖掘机的轰鸣声中变为废墟,让他们从此流离失所。 

  了解完事情经过之后我才仔细看了看坐在我面前的李先生,破旧不堪的衣服,无助的眼神,以及因为满怀期待握紧的双手。这时候我感觉到自己的责任重大,肩上的担子之重,因为这些质朴的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来请律师。 

“你放心,我一定尽力。”我向李先生保证。 

“可是他们有政府撑腰……” 

“为自己委托人的利益全身而战,我们律师能做的只有这个。” 

  拆迁往往涉及较大的经济利益关系,不仅是法律问题,还是社会问题,甚至是政治问题。当有强行拆迁案件发生的时候,找警察是没用的,拆迁办一般都是跟当地政府和警察打好了招呼,他们都是一伙儿人。

  作为一个拆迁户,第一批人是可以拿到不少好处的。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的拆迁工作,最好能当狗腿子,带动周围人都来签字。碰到不同意拆迁的居民,也好办,像县城农村那些地方,来跟你家谈判都是沾亲带故的公职人员,如果你不妥协,你的亲戚可能就会被调走,去很偏僻工资低交通不好的地方,回不了家,和亲人远离,前途毁于一旦,受不了?那就辞职啊。 

  一件发生过的真人真事。

  最后一户人家,家里的女儿和女婿都是老师,本来在同一个学校工作。两个人被调走一南一北,俩月都见不了一次面,家里的水井被人破坏了,电线也被人偷偷剪断了。那家人被逼的没办法,妥协了,之后女儿女婿就被调回来了 

  用你最亲近的人来威胁你,扣住你的脉门,抓住你的弱点,你不服?多得是手段收拾你,派出所的民警也不是白养的。

  这些人就是高级流氓。

  对于政府拆迁,这些要钱没钱要权没权的炮灰只能说是,一拆回到解放前。 

  中国百姓太软弱了,宁可自己抱着煤气罐自杀也不敢向强拆的人亮剑,这也变相助长了拆迁人员的气焰。说白了,拆迁这种事,还是看两方谁的意志更坚定。如果是违法强拆,需要先查出强拆主体,然后启动法律程序追究违法责任,在司法搭建的平台上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 

  这个时候能够帮百姓维护权益的也就只有拆迁律师,官司必须打,程序必须走,沟通也必须坚持。

 

  迅速接手了李先生的案子之后,我先是运用法律手段对征收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调查,找准违法点发起法律攻势。同时积极地与征收方沟通协商,争取实现委托人满意的补偿结果。

  向北京市朝阳区某地区办事处发出《律师建议函》,指明日前发生的强拆事件系严重违法行为,告知办事处方面委托人将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

  也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朝阳分局某乡派出所要求立案侦查,对参与此案的违法犯罪人员予以严惩。

  而面对法律途径遭遇的种种“不顺”,我告诉李先生,在房屋已遭强拆的情况下,对法律手段的运用一定要坚决、彻底,只有令征收方的法律漏洞完全暴露出来,才能为补偿的协商谈判赢得必要的筹码。 

  然后我撰写了法律文书,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涉案征地批复的合法与否进行裁决。至此,该案已从基层一路诉至中央,一波又一波的法律攻势已带给了征收方以巨大的压力。 

    2015年2月,房屋征收部门与委托人李先生就补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补偿李先生及其家人共两套三居室住房和400万元货币。对结果深感满意的李先生则撤回了全案的起诉,这场持续1年的维权行动宣告落幕。

  作为一名律师,法律是我手中最有利的武器,用这些年累积起来的法律知识来捍卫,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帮助那些深陷黑暗漩涡中的拆迁户,帮助他们找到正确的维权之路。这条路充满了艰险,一眼看不到尽头。但是只要我再次看到老百姓无助和饱含期待的眼神,我还是会这样做。

  人总得找个方式跟有悖于自己正义感的东西对峙,即使那东西你明明知道它黑暗无边。

  以上。


  根据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真实拆迁故事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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