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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莒南县200多万土地增减挂专项资金去向成谜

时间:2016-11-28 22:40:01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日前,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沅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阚宝平向本报记者反映,称其公司与莒南县洙边镇中书院村委签订的旧村改造工程结束后,用于支付工程欠款的200多万土地增减挂专项资金去向成谜,导致其公司至今无钱为农民工发放工资。

  阚宝平告诉记者,2012年6月30日,莒南县沅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洙边镇中书院村委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由该公司负责中书院村的社区住宅楼建设工程,工程资金来源为土地增减挂专项资金。开工日期为2012年7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为了赶进度,莒南县沅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工程拨款不到位的情况下,自行垫资,依约按期完成了中书院村住宅楼的建设。

  工程通过验收后,村民整体搬迁上楼,旧村拆除,腾出建设用地170多亩,获得土地增减挂专项资金3000多万元。该专项资金拨付后,除了一部分用于支付莒南县沅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欠款,洙边镇政府为了搞形象工程,还将该资金挪用于该村其他设施建设。如此一来,中书院村委还欠莒南县沅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400多万工程款就无钱支付。

  由于工程前期的资金来源,一部分是银行贷款,一部分是高息借款。在土地增减挂专项资金被挪用后,中书院村委就无钱支付工程欠款,导致莒南县沅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被银行以及多家债主起诉,公司再也无力支付所欠农民工资。据阚宝平讲,这四年来,他几乎每天都要面对前来讨要工资的农民工,每位农民工找他讨要工资,所讲出的理由都让你无法回绝,要么是家人有病;要么是孩子上学。他已经把所有的积蓄,都支付给那些急需用钱的农民工,如今也是负债累累,身无分文。

  当阚宝平找到中书院村委要钱时,中书院村支书王相涛给出的答复是“村里搞得土地增减挂项目,还有10多亩地已经验收了,估计还能拨付200多万,等钱下来了,马上给你,先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下去。”然而这一等就是四年,在这四年里,他已经记不清去找中书院村支书王相涛多少回了。到了后来,王书记让催急了,就让他去找镇政府要,好不容易找到镇领导,镇领导给出的答复是:“上边没拨钱,他们也没有办法,只能给催催”。如今镇领导也已经换了好几茬,阚宝平再去找,镇有关领导只要一看到他去找,就是一脸的不高兴,要么是三言两语地把他打发走;要么就是以开会为由直接走人。

  为了证实他的说法,阚宝平当着记者的面再次给洙边镇镇长孙晓燕打电话,当阚宝平问剩下的10余亩土地增减挂资金是否拨付下来时,孙镇长给出的答复是,她和镇党委书记也去县里给争取了好多次了,现在县里还没有给拨付下来。具体什么原因她也不知道,县人大王悦振副主任是土地增减挂专线的牵头人。

  随后,阚宝平拨通了莒南县人大副主任王悦振的电话,当阚宝平问中书院村的土地增减挂资金是否拨付时,王主任给出的答复是早在去年年底就已经全部拨付到村委了,已经全部结算完毕,现在是一分钱不欠,如果村委还欠你钱的话,你直接找村委要就是。

  接着,阚宝平又给中书院村支书王相涛打电话,问土地增减挂的钱既然已经拨付到村里了,为什么不告诉他。王书记给出的答复是:“领导当然不可能承认还欠村委的钱,如果你不相信的话,可以给国土局分管土地增减挂项目的领导打电话求证。”

  和村支书王相涛通话后,阚宝平又给莒南县国土局分管副局长杨殿余打电话,杨局长给出的答复是这事他不清楚,等他回去查查再说。当阚宝平问这块欠账怎么办时,杨局长说,现在县里土地增减挂这一块的资金缺口很大。

  阚宝平气愤的告诉记者,政府有关领导就是这样推来推去,让你雾里看花,搞不清哪句是真那句是假。如今他本人以及公司,又被农民工起诉,即将到来的2017年的春节,对他来讲又是一个多事之秋。

  2012年11月,山东省莒南县出台了《莒南出台增减挂钩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提出,责任追究坚持依法履职与错必问责、注重教育与严肃纪律、提高效能与科学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对乡镇(街道)出现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措施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展造成损失,未达到资金使用条件、隐瞒事实、冒领增减挂钩资金,项目逾期6个月仍完不成任务、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半拉子工程等11种情形,县直有关部门出现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监管职能,伙同项目单位或拆迁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及时制止、纠正、查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违规建设方面问题而造成严重后果,未按规定及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影响项目正常建设等9重情形分别以告诫、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责令辞职或免职、辞退等方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干部调整交流的,实行跟踪追究。

  《暂行办法》规定,所列责任追究情形一经查实,除按照本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外,还要根据违纪违法问题的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此办法不难看出,莒南县政府对于土地增减挂专项资金的管理还是比较严格的,对出现的违纪问题处罚也是比较严厉的。但是,在严格的监管制度下,仍然存在着挪用资金、专项资金拨付去向成谜、农民工资无法讨回等诸多问题,说明有关领导仍然将《暂行办法》的规定视为一纸空文,将制度与纪律抛之脑后,这种现象理应引起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

  200多万的增减挂专项资金究竟是否已经拨付还是被挪用?阚宝平的欠款能否讨回?记者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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