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已上市的大型股份制银行在客户的借贷业务到期以后,银行高管及工作人员利用银行的公信力与商业信誉获得客户信任,以“倒贷”和“经济周转”作为理由,将客户巨额资金吸纳入该银行账户,在客户多次追讨后仍不予归还。
据了解,盛京银行北京分行已用同样手段对待过其他客户。
金融专家也表示,从监管层面看,该银行通过“倒贷”来掩盖不良贷款的增加属违规。监管机构对此应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规银行开展全面现场检查工作,纠正违规问题,确保稳健经营。对违法违规机构和人员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加大处罚力度,并进行责任追究。
利用客户资金“拆东墙补西墙”
2015年1月6日,盛京银行北京分行贷款1700万元的五笔业务即将到期(借贷者为李孝生、林华、张梓付、吴永清、林景锋五人,因故不能按时偿还)。在此背景之下,盛京银行北京分行零售业务部总经理李炜在盛京银行北京分行行长及盛京银行北京分行主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的授意(有录音证据)下,找到北京中环绿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公司”)负责人孔庆金,并表示,上述五人贷款欠款为1700万元(担保人均为北京闽商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负责人为林建华)该笔贷款可能会影响到银监会对盛京银行的业务审查,为此,李炜及盛京银行北京分行零售业务部员工计刚与刘超等三人向孔庆金提出将孔庆金账户中的1700万元借给盛京银行,周转期限为十天。考虑到周转期并不长,与该银行也有业务往来,碍于维护与银行关系的孔庆金轻信并同意其借款要求。
2015年1月6日下午,盛京银行北京分行工作人员刘超指令孔庆金之子孔海斌将1700万转入银行指定的北京闽商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在盛京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帐户内(有短信证据)。
中环公司的1700万元打款记录
2015年1月16日,在为期十天的周转期到了以后,孔庆金多次找到盛京银行李炜、计刚、刘超及盛京银行分管个贷业务的行长催要这1700万元,该行长表示,此事已上报至分行行长处(有录音证据),且承诺尽快还款。
2015年3月27日,计刚将《关于吴永清等人申请个人经营性贷款的审查意见》交给孔庆金,并以“续贷”的名义承诺还款,其中的内容明确约定“将上述贷款资金偿还北京中环绿宇科技有限公司”,落款为零售业务部,有计刚签署的“计刚代李炜”签名。但据后来北京银监局调查,盛京银行北京分行并不承认该审查意见的真实性。
因此,孔庆金认为计刚等人在伪造银行文件,骗取公司款项。(见证据图片)
2015年4月30日,盛京银行将100万元归还孔庆金,并由盛京银行工作人员计刚向北京中环绿宇科技有限公司出具《还款计划》,该计划约定了还款期限。该100万元也由中环公司经理孔庆金为盛京银行出具了《收条》,内容为“今收到盛京银行还款壹佰万元正”。
2015年4月30日计刚出具的还款计划
2015年4月30日孔庆金的一百万元收条
紧接着,几乎套路一样的“局”再一次在盛京银行上演。
由于李炜等人感觉事态严重,2015年5月29日,他们又一次以“倒贷”为名让北京金源德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代替盛京银行北京分行向中环公司还款750万元,由中环公司经理孔庆金为盛京银行计刚、刘超出具了《收据》,并在银行将该《收据》交给计刚。
盛京银行用类似的手段吸纳金源德丰公司款项用于”倒贷“
2015年5月29日孔庆金给出的750万元收款收据
这之后,北京金源德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也称盛京银行北京分行的行为已构成恶意不当得利。该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将中环公司起诉至大兴法院,要求返还该笔750万元,目前该案正在审理(有证据)。
金源德丰公司作为原告的民事起诉状
2015年6月1日,盛京银行工作人员计刚为中环公司出具了《还款说明》,内容为截至2015年6月1日,盛京银行已偿还850万元,剩余850万元计划于2015年7月24日还清。
2015年6月1日计刚出具的还款说明
2015年6月24日,计刚再一次为中环公司出具了《还款说明》,内容包含“拟定于2015年7月24日支付给北京中环绿宇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捌佰伍拾万元整”,与2015年6月1日的《还款说明》中的还款日期是一致的。
这之后,盛京银行北京分行依然不信守承诺,继续拖延剩余的850万元。
中环公司资金链断裂面临倒闭
被逼无奈,中环公司将盛京银行北京分行以“借款合同纠纷”的名义起诉至朝阳区法院,庭审中银行完全否认相关事实且认为李炜、计刚、刘超等人属个人行为,实属伪造材料。一审朝阳区法院与二审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并未支持中环公司诉求。
李炜、计刚等人伪造的4号文件
中环公司经理孔庆金表示,该公司与北京闽商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没有任何经济往来,也不认识林建华,该公司只是按银行工作人员刘超的指令将此款转入该公司账户内(银行表示,临时周转十天续贷上就还款,有录音)。李炜、计刚、刘超三人在盛京银行北京分行相关领导的授意下,利用该银行的公信力及商业信誉骗取了他的信任,他转款1700万元给该银行用于“倒贷”。事发后至今两年时间,在孔庆金多次催促与交涉之下,归还了850万元,其余850万元遭遇盛京银行北京分行领导层及李炜等人的推诿耍赖,至今不予偿还。
计刚在法庭庭审中的证言证词
“上述手段给我公司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资金链条断裂之后被迫歇业停产,几十个员工停业至今,收入来源被切断,公司也因此背负上巨额债务。除此之外,北京金源德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还起诉我公司返还750万元,让我们身处漩涡随时面临倒闭。”孔庆金表示。
李炜与孔庆金的谈话录音1
李炜与孔庆金的谈话录音2
熟悉此案的法律专家认为,李炜、计刚、刘超三人以盛京银行的名义和职务身份出面,以短期周转、续贷还款为借口,隐瞒事实,伪造银行文件,骗取中环公司巨额资金,这背后是银行相关领导的策划与授意,银行高管层是明知的。在该笔资金到手后,盛京银行北京分行不承认是银行行为,但该资金实际是到银行账户了,银行是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该笔巨额款项,至今为止,还拖欠850万元尚未偿还中环公司。而上述无法按期还贷的五人及北京闽商联合控股有限公司的林建华究竟是无法还贷还是和银行联合诈骗需要公安机关依法调查,不管如何,盛京银行北京分行的上述行为已涉嫌构成诈骗或经济犯罪,当事人报案后公安机关应该对该起案件的事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并追回中环公司所有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