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会议上强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隐瞒不报,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破坏了安全生产秩序,也助长了事故单位漠视安全生产责任和漠视劳动者生命的渎职行为!更容易滋生腐败,使行政监管丧失执法力度,使企业和政府职能部门责任人逃脱法律和政纪追究。为了有效控制和降低安全生产领域里的责任事故,国家安监总局针对瞒报谎报事故行为发出通知:对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加大了惩处力度。
在这种高压态势下,记者接到河北省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宣钢)职工举报称,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于2016年11月18日发生一起煤气泄漏事故,造成一死三伤。事故发生后,该企业并没有按照程序逐级上报,而是采取与死者家属私了的方式瞒报了此起事故。
举报人告诉记者,11月18日下午5点左右发生的事故,死者是一名检修工,名叫汤彦龙,现年37岁。另两名伤者分别是江志学和齐金河,现住解放军第251医院急诊室接受治疗。还有一位伤者比较严重,已经送往北京某医院抢救了。
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张家口市安监局科技室唐主任,询问市安监局有没有接到关于宣钢11.18事故上报情况,唐主任经过调查后对记者说:“事故处和科技室都核实了,没有这个事故的上报记录,我们市局不知道发生的这起事故。”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法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016年11月25日上午9点,记者一行来到张家口市解放军第251医院进行采访,记者通过急诊护士了解到,江志学在11号病床,齐金河在12号病床。记者到病房后看到两名身穿宣钢工作服的人员在里面,自称是单位安排他们在这里陪护,伤者都去做高压氧了。
记者问:“你们的工作岗位在哪里?”该企业工人说在宣钢二炉。记者问怎么发生的事故呢?工人回答说:“具体怎么发生的我们也不清楚,我参加的救援,救援的时候就知道煤气泄漏了,倒了4个人,工友汤艳龙应该是当场死亡了。祁庆彬脑水肿严重,送到251医院抢救不了,当天就转北京医院了,现在是生是死也不知道!江志学和齐金河一直在251医院接受治疗,现在意识清楚,就是担心后遗症厉害。”
10点20分左右,两名伤者回到病房。记者询问病情时,齐金河无奈的对记者说:“这次我还认识人,下次你们过来,我们再见面的时候,我肯定就不认识你们了。这个病我清楚,后遗症太厉害,大脑受损严重。”
采访伤者完毕后,记者一行来到宣钢集团,宣传部张部长接待了记者。张部长告诉记者说:“这起事故跟我们企业没有关系,他们是‘外协工’和临时工一样,发生事故他们自己承担,我们和‘外协会’签了合同的。为了降低我们的生产成本,我们宣钢招来好多“外协工”,这些工人我们不需要给他们上保险和发福利,只要开个工资就行了,发生事故也是‘外协会’负责。”
记者问:“事故原因是什么?如何发生的?”张部长说:“具体我也不是太清楚,下面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是煤气泄漏了。”记者问为什么会发生煤气泄漏?张部长说:“这是一号高炉和二号高炉的链接处,中间有空隙,煤气泄漏是肯定会发生的。”记者想去事故现场看看,遭到了张部长的拒绝,张部长说没有那个必要。询问是否可以看一下宣钢集团和外协会签订的合同,也被拒绝,张部长说合同不在我这里,我都不知道在谁手里放着呢。
记者接着问到,为什么发生事故不向安监部门上报呢?张部长说:“上报不上报是他们‘外协’的事,他们和死者赔偿完不就行了吗?”
调查结束后,此起事故让人心生感叹!以往不少生产安全事故中,“临时工”往往成为“替罪羊”。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将劳务派遣人员纳入本单位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进行统一管理,不得将其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转移给劳务派遣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能以“临时工”为由推卸责任。
国务院安委办一直在强调,要认真查明瞒报谎报事故真相,严肃责任追究。试问?是谁给了宣钢集团事故瞒报的胆量?希望能引起河北省安监局、张家口市政府、宣化区区长费再宏及安监局局长的高度关注,并对该事故尽快展开调查。
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河北省相关部门对“宣钢集团”事故瞒报的调查处理结果,以及生产中存在的其它安全隐患问题。(文/赵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