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枣庄12月9日讯(记者 张凯丽)近日,网友孙先生向中国山东网反映市中区君山中路商城停车场成了市公交总公司的公交停靠场,四周被围栏围住,场内还搭建铁皮屋等违章建筑。对此,市公交总公司回复该场地已被其租赁使用,用于城市公交线路纯电动车辆始发、停靠及充电桩建设使用。而且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无需为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因充电场带有高压设备,为保证周边人身安全及公交车辆充电、停靠安全,故建设围档隔离。
记者从市中区规划部门了解到,他们已经认定场地内搭建铁皮屋、围栏等为违法建筑,并向城管局开具了《关于君山路36号原商城汽运站建设工程的违法建设确认书》,而市中区城管局也曾向市公交总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此,记者也联系了市中区城管局,但市中区城管局以需联系市中区宣传部为由拒绝了记者采访。
网友:公交公司违建遮挡商户门头 难有生意上门
“君山商城广场原规划为商城二期停车场,几十年来一直是开放式场所,现枣庄市公交公司拉围栏,建铁皮房,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的停车权、娱乐休闲权,同时严重影响附近商户的经营权。”孙先生反映。
日前,记者来到原商城汽运站,也就是孙先生反映的地方。在现场,记者看到,原本开放式的小广场四周都被围栏圈起,最南边是电动的伸缩门,门前有数位市民等待乘车。场内南北两侧停靠着数辆电动公交车,同时建有充电桩、遮雨棚等。东西侧还有简单的铁皮屋。
在车站后方,是一排被挡住的商铺。透过围栏和停靠的公交车隐约可见。
“今年4月份,在没有告知周围商户的情况下,君山中路商城停车场被市公交总公司围栏起来,并开始搭建板房、挡雨棚等违章建筑。不仅严重影响到商户的经营,还影响到附近居民休闲健身。”孙先生说。
“原来都在这停车,一天能刷好几十辆车,现在每天能有两三辆就不错了。”洗车行的老板张先生说,车站一遮挡影响特别大,原本的羊肉汤点生意红火,现在已经关门了还有旁边的蛋糕店也是一样。
据孙先生介绍,根据规划部门规划,1994年1月,这个广场被审批为鲁南商城二期开发工程的总规划方案中的汽车停车场。后来,被民营的枣庄华星运输公司作为城乡客运公交使用过一段时间,但使用期间也是开放状态,未影响到附近商户经营及周边群众休闲。2014年,华星运输公司走后,这里一直被用作公众停车场使用,每天早晚,附近的居民都会在此跳广场舞健身休闲。
“我先后找了市中区国土局和市中区规划局,并未查到我们门前商城广场占用土地的权属关系,而且规划局也已经开具了违法建设确认书。”孙先生说,市公交总公司的铁皮屋、围栏等为违法建筑。
市公交总公司: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无需为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一位公交车司机告诉记者,原本这些公交车停靠在“公交总站”,也就是现在的中央广场,因为建设购物广场,不能继续停靠,所以迁到了现在的位置。
根据孙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到市公交总公司。“我们现在租赁的场地是原商城汽运站,而商城汽运站于1993年经市规划局审核批准后建设,并不是闲置广场。”据公交总公司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以来,在市中区政府的协调和支持下,市公交总公司4月1日与市中区住宅建设开发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将南临君山路中路、北以商城二期4#楼,东侧至堂梨树街西侧,西侧到太子南街,原商城汽运站院内的场地租赁给市公交总公司,用于城市公交线路纯电动车辆始发、停靠及充电桩建设使用。
目前,商城停回车场承担着公交13路、16路、17路、18路、19路、20路、26路、28路等8条线路车辆始发、停靠、维护及充电任务。
对于,网友反映的违建问题,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无需为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因充电场带有高压设备,为保证周边人身安全及公交车辆充电、停靠安全,所以建设围档隔离。
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第十五条“各地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减少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3号文件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18号)“落实国家简化充电基础设施审批环节的要求,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及高速公路服务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规定,市公交总公司在该停回车场内建设20个充电桩。
工作人员说,君山商城公交停回车场充电桩建设之前,为方便场区北侧附近商户,营造和谐社会氛围,在市中区交通运输局和市中区城市管理局的协调下,公司与附近商户达成共识,在停回车场北侧围栏以北留出6米通道作为商户无偿使用,商户们表示同意,之后开始施工建设。
市中城管局:以联系市中区宣传部为由拒绝采访
记者了解到,2016年7月12日,枣庄市规划局市中规划分局向枣庄市市中区城市管理局开具了《关于君山路36号原商城汽运站建设工程的违法建设确认书》,内容为“我局接群众举报并经现场勘察,发现在市中区君山路36号原商城汽运站院内的建设工程(附照片)在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未批先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现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第二条规定将该违法案件移交贵局依法处理,并把处理结果函告我局”。
随后,2016年7月21日和2016年8月22日,市中区城管局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以及信访处理意见书。接到市中规划局《关于君山路36号原商城汽运站建设工程的违法建设确认书》后,市中城管局经调查、走访、取证,从6月底以来,市公交总公司在君山路36号原商城汽运站私自设置电动汽车充电桩及搭建围栏、简易棚房、遮雨棚,市中区城管局东北片区一中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当即对此建设工程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此建设工程于2016年7月22日前自行拆除,恢复原貌,否则将依法强制进行拆除。
此后,该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工地又擅自开工,该中队对其暂扣了施工工具并下达停工通知,专门安排工作人员在此区域定岗巡查,不允许此建筑工程再次进行施工。
为什么屡屡遭禁的工程不仅完工还一直正常运行呢?当天下午3时至4时,记者多次拨打市中区城管局投诉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又联系到市中区城管局办公室,表明身份和采访意图后,对方表示如果采访可以联系市中区宣传部,随后结束通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