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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个妇女无辜被殴打,打人者反倒成无辜者?

时间:2016-12-12 14:00:37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新疆雅克拉炭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炭黑公司”)在库车县雅克拉镇,1998年成立,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炭黑化工原料,供应全国,是库车县知名企业,现有员工200余人(主要是汉、维、回、等民族),为新疆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马女士,现任炭黑公司董事长助理。2010年炭黑公司以人才引进的方式从四川把马女士招聘到公司,任副总经理兼董事长助理。到新疆后,马女士和公司同事兢兢业业,遵纪守法,全心全意经营公司,为新疆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她万万没想到自己会遭到无情绑架殴打,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2015年12月19日晚马女士无故被一伙歹人绑架,并惨遭暴打。由于有人从中作梗,案件至今迟迟得不到妥善解决,绑匪有恃无恐,依然逍遥法外。这不仅严重伤害了马女士个人,更是危害到了新疆正常的经济发展秩序,破坏了新疆来之不易的安定的社会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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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这是伙什么人,竟对手无寸铁的女人下此狠手?

  据受害人马女士陈述,2015年12月19日晚上7点40分左右,她从公司办事处(位于库车石油大院内)下班回家。刚到家打开房门,突然背后有人猛将她推入房间,还没等她完全反应过来,一伙人便闯入她的房间,然后迅速将门锁上,并开始对她进行拳打脚踢。她只能抱着头抵挡,毫无还手之力。她努力睁开眼睛,发现这伙人中有刘媛、何晓月——她认识的人,还有几名男人,均不认识(后来得知是刘媛雇请的社会闲杂人员(两人有犯罪前科))。一顿暴打后,几名男子将马女士生拉硬拽拖出房间,反背着手从三楼一直拖到一楼,然后强行塞到停在楼下的一辆车内(此过程有对门居住邻居亲眼目睹,后得知她报了警)。刘媛、何晓月并没有一起上车,而是继续留在马女士房间内(后来才知她们两人留在房间内倒箱翻柜,想要找什么东西,并且肆意用手机对房间进行拍摄。)

  到车上后,车上一名男子问马女士炭黑公司董事长在哪里,马女士回答说不清楚。他们听后,老羞成怒,又对马女士进行新一轮的殴打。车开了一段路程,他们将车停到半路上(具体位置不清楚,他们不让马女士往车外看),一直在那里等刘媛和何晓月。大约等了一个多小时后,刘媛、何晓月才搭乘了一辆出租车赶到和他们会合。一上车,何晓月马上就抢走了马女士的手机,并把马女士手机上的部分信息及生活照片进行翻拍,还给她录了音。这时车上有人说:“如果她不说炭黑公司董事长在哪里,就把她在戈壁滩上活埋了。”马女士听了非常害怕,只能本能向他们一再求饶,而他们怒气冲冲,毫不留情,又一个劲儿殴打马女士,打得马女士鼻青脸肿,方才住手。

  这时,刘媛突然说,去炭黑公司。然后两辆车往炭黑公司方向行进。炭黑公司位于库车县雅克拉镇,距离库车县城70公里。到公司门口时,车停下来。过了不久,所幸警察接到报警,及时赶到,才将马女士从虎口中解救出来。此时,已将近凌晨1时,马女士已是遍体鳞伤,被限制人身自由达5小时之久。遂即马女士便到医院住院治疗,并由库车县公安局委托的法医机构对伤情进行鉴定,最终鉴定为轻伤二级。

  无故遭此横祸,马女士一开始也是一头雾水,事后方才了解其中缘由。刘媛是公司董事长的弟媳、何晓月是董事长的妻子,他们意图借机侵占董事长的个人财产,未能如愿,刘媛恼羞成怒,便精心组织策划了这起绑架犯罪活动。由其联络社会闲杂势力从数千里之外的伊犁、霍城、乌鲁木齐赶往库车,实施具体的绑架犯罪行为,以逼炭黑董事长出面与之谈判。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刘媛是公司董事长的弟媳、何晓月是公司董事长的妻子均是事实,但是即使有家庭矛盾,那也是与公司董事长之间的矛盾,与马女士一个外人有何干系?为何要对马女士拳打脚踢,暴力威胁?纵观事件的整个过程,是由刘媛一手策划雇请社会闲杂成员(7人两人有犯罪前科)实施了绑架行为,先是非法侵入受害人住宅,对其进行人身伤害(法医鉴定轻伤二级),然后非法绑架拘禁达5个小时。

  二、分明是一起犯罪事件,派出所为何迟迟不肯立案?

  马女士被库车县塔北派出所警察解救后,便到派出所报案,赵国武所长直接对她说:“你们的这些事我知道,都是你们董事长惹的祸,你不要要求立案,立案对你不利,等这些小混混判几年出来后,还会继续找你麻烦。”同时,又反复叫马女士做公司董事长的工作,叫他们最好不要要求立案。当晚在派出所,赵国武把何晓月的手机收走,当着马女士的面,把何晓月非法搜查拍摄马女士房间的照片,以及翻拍马女士手机的照片,当着马女士的面全部删除。这是什么行为?身为派出所所长,难道不知道犯罪证据的重要性?这分明是帮助犯罪嫌疑人销毁证据。作为执法者,执法规矩何在?

  马女士还是强烈要求立案,对刘媛等人追求刑事责任,但赵国武坚决不同意,也不同意做笔录,一拖再拖,最后对马女士说:“天很晚了,有啥话就赶紧说,别影响我睡觉,我要睡觉了,我瞌睡了。”马女士见他无意立案,也无可奈何,只能退一步请求说:“这些人不能放走了。”赵国武信誓旦旦说:“这个你放心,我不会放人的。”炭黑公司的人后来赶到派出所接马女士,马女士就回公司了。刚到公司,公司董事长就接到一个叫陈佐冠的犯罪嫌疑人打来威胁挑衅的电话:你现在出来,我们现在就在你厂子门口,你小心点,这事没完。”马女士这才知道,赵国武把这帮犯罪嫌疑人私自放走了。

  由于塔北派出所赵国武所长的不作为,无奈之下,案发第二日马女士只有到住所地辖区派出所(库车县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报案,新城派出所受理了案件并立案。

  马女士受到这么严重的伤害,绑架,毒打,难道还不足以构成一桩刑事案件?马女士痛心疾首。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三、分明是包藏祸心,绑匪与赵所长什么关系?

  马女士在被绑架过程中,当时听见一犯罪嫌疑人打电话给刘媛,不停问刘媛:“赵所长到位了吗?”当时心生狐疑,这位赵所长到底是何方神圣,怎么和这群绑匪扯上了关系?

  事后方知,原来这位“赵所长”就是大名鼎鼎的库车县塔北派出所所长赵国武。进一步了解情况,马女士竟然发现赵国武与此绑架事件有撇不清的关系。原来,2015年12月18日夜刘媛等人便从乌鲁木齐赶到库车县,一行人当晚入住于库车温州酒店(距离马女士的居住的小区门口只有300米左右)。2015年12月19日上午,刘媛等人直奔库车县塔北派出所,同赵国武会面,告知赵国武他们此来的目的,就是通过“教训”马女士,威逼董事长出现。赵国武悉知绑架计划,本可以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这也是他们的分内之事,可是他竟然加以默许,致使悲剧发生。

  至此,案件经过已经非常清楚,刘媛和塔北派出所所长赵国武串通一气,销毁证据,绑架马女士来引出董事长,对董事长再实施绑架(犯罪嫌疑人交待),以达到刘媛不可告人的目的。案发后由于赵国武的不作为和违法,对犯罪嫌疑人始终没有采取适当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互向串供,至今仍消遥法外。

  当然,赵国武贵为库车县一所之长,也不可能一手遮天,但是为何竟敢公然徇私枉法、包藏祸心呢?他是不是也有不能明说的苦衷?他为何知法犯法,甘心与绑匪同流合污、狼狈为奸?这背后是不是还有一只更大的手暗中操纵呢?这些我们都不知而知,只希望事件能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四、一个妇女受到如此伤害,为什么至今得不到公正处理?

  2015年12月21日、22日及2016年6月马女士分别到库车县公安局纪检委、库车县政法委及自治区公安厅纪委反映赵国武的渎职情况,并递交了书面材料,但领导叫她先回去,他们看完材料核实情况后会给她答复。

  公安机关也已受理立案,但是案件进展缓慢,犯罪嫌疑人均已到案,但公安机关并未采取任何措施,他们以到其他地方办事为由逃避侦查,给犯罪嫌疑人留下了相互间串供的时间和机会。而且,犯罪嫌疑人到处“活动”,到处找人“打招呼”,给侦查活动制造障碍。2016年3月,该案主犯刘媛再次到案,但她仍然做虚假陈述,再次扬长而去,而其取保候审的担保人就是当地法院的一位领导。

  2016年11月4日,法庭终于开庭审理此案。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向法官提出,原告人被鉴定为二级轻伤,不足为据,他们没有接到通告,需要重新做出鉴定。法官以被告人没有收到鉴定情况通告为由,采纳了被告人的申请,要求马女士重新伤情鉴定,法庭审理也因此中途闭庭。这完全不合情理、法理,要推翻原先的伤情鉴定根本没有法律依据。此案已发生一年,法庭也已向公安局、检察院退侦两次,时间充裕;办案机关也必然熟知办案程序,为何没有及时把伤情鉴定书送达被告手中?法官为何要否定公安机关、检察院的鉴定,我们不得而知,如果不是演双簧,就是法官故意刁难受害人。何况,事件已过去一年,此事要求重做伤情鉴定,简直是荒谬至极、无理取闹。由此可见,法院闭庭理由根本立不住脚,而法官为何宁可违背常识也要采信被告人的说法而闭庭,其中的缘故,也只有法官心里明白吧。

  事情到这个地步,遭受到这种不公正的处理,马女士欲哭无泪。马女士说,此事虽由董事长、刘媛家庭纷争而起,但是自己实实在在受到了严重的肢体伤害,已构成了刑事罪,司法执法部门的一些官员为何熟视无睹?还不肯为案件准备定性,还一任绑匪取保候审,还一味听取他们的无耻谰言。取保候审也未必不可,但是为何不采取应有的措施,而任由他们串供、虚假陈述?这就是纵容犯罪。

  马女士说,自己是这个事件的受害人,可是到头来,自己竟成了扰乱社会秩序的“无赖”,陷入了四面楚歌的境地,满腹的冤屈无处可诉,想来真是比窦娥还冤!马女士感慨万千,有时感到万分绝望,不知何时方能沉冤得雪!此事有幸得到阿克苏地委领导的高度关注,高检、人民日报把我的信访材料向阿克苏地委书记批转了函,过问此事。这给了马女士很大的安慰,若没有这一丝光明,马女士说,有时真想一了百了。可是,虽然如此,个别法官全然不顾,一意孤行,不肯公正执法,把绑匪绳之于法。这又一次打击了马女士,她不知下一步应该怎么办?难道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一群绑匪逍遥法外?实在让人痛心!

  五、殴打一个本分的妇女人,谁来维护新疆稳定?

  案件发生后,炭黑公司全体员工强烈要求执法公正,确实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身为派出所所长赵国武不但不制止犯罪,反而当刘媛的帮凶,法理何在?公理何在?库车县地处反恐前沿,国家一直在鼓励外商外资外地企到疆发展,如果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怎么吸引外商外资发展当地经济,带动当地再就业?经济得不到发展,想要维持社会的稳定又谈何容易?

  谁来维护新疆地区的稳定?

  刘媛一手策划雇请社会闲杂成员(7人两人有犯罪前科)对炭黑公司董事长助理实施了绑架行为,已严重危害到了公民安全,如任之由之,必然会开启恐怖事件的衅端。谁来惩治?

  面对责难,赵国武放言:“这事怎么处理,跟我没关系,任你们怎么去告,我还是照常管党的事(从所长提到指导员)。中央媒体、高检下函有什么用?除非北京发导弹来。”人民公安为人民,我们不知道赵国武身为一所之长,法制观念何在?执法公正何在?正义何在?到底为谁服务?为什么这种人还能提拔当指导员,这不是天大的笑话

  我们希望刘媛等行为得到应有的惩治,赵国武涉嫌渎职偏袒社会闲杂组织的行为得到查除,干预司法公正的行为得到排除,净化公安队伍之中的少数害群之马,还司法公正,还受害人公道。

  这样才能保证新疆每一个人的人身安全,保证新疆地区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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