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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道自在人心 岂容小丑跳梁 :回应疑似“骗子总编”王甘霖

时间:2016-12-12 15:20:01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前面的话:昨天,一直在网络上“美名远扬”“鼎鼎大名”的“著名记者”——四川一家小报下属网站的,疑似“高中生总公编辑”王甘霖,在他控制的自媒体和微信群等诸多公开场合,发布了一篇题为《“维权记者”朱鹏源的生意经 自封香港媒体总裁兼社长》的文章。

  该文极尽歪曲颠倒之能事,再次向公众和社会各界淋漓尽致的,展露了这位“骗子记者”、“造谣高手”(许多网友们对他的评价,百度可见)的“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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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网友举报为“骗子记者”、“为人卑鄙”的“王总编”。

  因昨天忙于我担任群主的“幸福鹏友汇”第二届聚会,接待来自北京、南宁、西安、福建、扬州等地的群友,接待来自人民网、江苏新闻圈的同行,和忘年交八旬老人、知名书画家、商界强人等各界精英们,实在没有时间反击其不堪一驳的荒唐文章。

  今天,送走大家,有闲来战。必须撰文以正视听,看看到底谁在血口喷人胡说八道,满纸荒唐言。

  黑色幽默的是,已经有些气急败坏狗急跳墙意味的王甘霖,这个大我5岁左右的“著名记者”,终于沉不住气,昨晨给我打来电话,一开口就说:老子要杀了你儿子。呵呵,我当即邀请他来南京杀,等了几天他也不来。他的录音我将上传网络,并将报警备案。

  知道我和他关系的人,肯定奇怪:相识13年,一直以来貌似相处不错,怎么突然和他结怨呢?

  事情从前天说起。王甘霖有个500人微信群叫“法治记者联盟”,我在他群里发了个自己公众平台发布的旧作,他以一种疑似江湖老大的口气,指责我在文章里配发个人照片不妥,我说才开通不久的个人公众号,就是玩票性质的。

  他还说我的公众平台文章浏览量不会过百,言下之意,他是“中国名记”,他的平台和文章牛逼。我当即发了一篇7/8百的给他,他哑口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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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个人平台不是新闻网站或者报纸版面,任凭自由发挥,没必要那么多规矩。我的这个观点,也得到了同在该群的著名民间舆论监督高手李新德老师的赞同。

  随后,其手下“骨干员工”李思源,小我十几岁、才工作不久的他,一再挑衅我,我于是反击了他。他先很不谦虚地说,他的文笔比我好,我便发了篇1997年左右,大学尚未毕业的我在江苏文艺出版社《东方明星》杂志上,发表的写王菲的一篇文章,他看了再没说什么。

  也许恼羞成怒,他很快信口呲黄,在众多同行和律师面前,说我是“大忽悠”,我一再要他拿出证据,他拿不出还嘴硬,我表示肯定去法院起诉或者到上门找他,要他解释清楚,否则就公开赔礼道歉。

  没料到作为群主的王甘霖,为了他的“得力干将”,不顾我们认识十几年,“每次来南京都招待我”(他在群里的语言)的情谊,帮助李思远说话,还把我踢了出去。踢出去也就算了,还在那500人大群里,攻击我“写作很差”,还无中生有的说,我自己认为李思远写的一篇文章,是针对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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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滑天下大稽,实际上我从来没有看过那篇文章,再说当时看了后,我也没有对号入座,因为其中写的东西与我风马牛不相及,我根本不会多心。

  另外,需要说明的一点是,网络和平面媒体上,称我为“著名记者”,李思远等也很看不惯。

  我在群里当即解释了,这是个“著名”漫天飞的时代,早已不值钱了,谁都可以“著名”一把。另外,别人文章中称我“著名记者”,就像昨天著名左笔书法家钱诗贵老兄称我也是“著名”,都是他们写文章未经过我审核,便发表了,绝对不是我自吹自擂。而且我不止一次,在朋友圈等场合,公开表示不接受这个“著名”的帽子,最多算知名新闻人。

  这种小事,何足挂齿,一笑了之,完全可以。可是有些人就是看不得,我“著名”了,也没有妨碍你,损害你的半丁利益,与你何干?你自己也可以“著名”一下阿。

  王甘霖这些年,在媒体圈口碑如何,不需我赘言,浪费大家时间,感兴趣者只要百度其“王甘霖 造谣记者 骗子记者”等关键词,即可敬仰其“丰功伟绩”。他和《凤凰周刊》邓飞、山西著名记者李建军……等业界翘楚,俱有结怨与纷争。谁是谁非,就像此次和我一样,旁观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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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我在其文章中,驳斥其满口胡言。

  “维权记者”朱鹏源的生意经 自封香港媒体总裁兼社长

  (我从来没有宣称把新闻当做生意,香港媒体注册了即合法,我的媒体想担任什么职位,是我的自由,与你王甘霖之流无干)

  导读|

  “维权记者”朱鹏源的一条微信截频开始在微信朋友圈疯传,这位一度在网络上标榜“要做有良知新闻人”的南京无业游民,实际是打着“香港媒体”旗号的江湖骗子。

  “维权记者”朱鹏源

  12月7日下午,“维权记者”朱鹏源的一条微信截频开始在微信朋友圈疯传,这位一度在网络上标榜“要做有良知新闻人”的南京无业游民,实际是打着“香港媒体”旗号的江湖骗子。

  (疯传?夸大其词不要缴税,牛皮吹破天了吧?如果说朴槿惠辞职、聂树斌被洗冤之类的新闻“疯传”还差不多。你王甘霖拿出证据哈,多少朋友微信群“疯传”了我的截屏?香港媒体怎么了?凤凰卫视、大公报也是香港的,你“王总编”能说他非法吗?说我江湖骗子,依据呢?骗你王甘霖女儿老婆色了,还是骗你财了?你拿了和欠我多少钱,证据会慢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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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鹏源在微信里自称:“中国新闻传媒集团是在香港新近成立的一家全媒体机构,本人担任总裁兼社长、总编辑,我们将出版杂志、建立网站、拍摄网络电视,举办各类活动……”,朱鹏源还在微信中广而告之:“我们的业务范围,正面宣传、舆论监督、法律咨询、广告发布……”,事实上,舆论监督是媒体的职能,不能成为收取钱财的所谓业务。

  (王“高中生总编辑”,我的宣传里面说舆论监督不是媒体职能了吗?我从业也快20年了,需要你普及这些菜鸟知识吗?我的宣传里面讲舆论监督需要钱财了吗?你可能经常拿舆论监督换钱吧?否则怎么以小人之心怀疑别人?也理解,高中生“总编辑”,谁叫你没有读过大学呢,有时间到我这里免费送你本逻辑学大学教材看看好,学好本领再来讲话哈)

  “新闻集团?”一位网友质疑道:“他想做默多克吗?”在行业内,打着香港媒体旗号行骗的所谓记者的确不少,但这一位包装得“高大上”的“维权记者”,从这些个状况上来说的话,怎么看都像“非同一般”。

  (在香港,注册新闻集团的很多,我的媒体怎么取名字,是我的自由,你也狗拿耗子,管的太宽了吧,你可以回你阆中家担任江南街道的多管科科长,只是不知道被你抹黑过的家乡,收留你不?打港媒旗号行骗,是港媒的过错吗?打新华社人民日报旗号行骗的也不是没有,难道是新华社人民日报的错?还是那句话,高中生名记,回家好好学会逻辑学吧,不想看的话,我当面教你怎么学好逻辑学。怪不得有网友说你的文章“既长又臭”。)

  微信内容显示,朱鹏源现在已经有了“香港记者证”、“香港工作证”。紧接着,有位媒体圈的微信好友在下面留言道:“打着媒体记者的幌子,干着非法的勾当。媒体的声誉,很多情况下是被这帮人给弄坏的吧,公安机关应该多抓一点。”

  (我发的记者证,是其他香港同行媒体的封面,没有发过什么工作证,纯属无中生有。香港记者都是干的非法勾当?吴小莉、许戈辉她们是非法勾当?哪位微友留言了?你怎么不敢公开阿,怕是你这个“造谣高手”捏造的吧?)

  据这位微信好友透露,朱鹏源对于微友的善意提醒不但没有醒悟,反而发私信过去称要到法院起诉他。

  (迄今,没有任何微友提醒过我,我更没有私信过任何微友要就此事起诉。请你王“骗子记者”举证。)

  有业内人士分析,去香港申请成立一家所谓“媒体”的条件相当简单,其程序就像请几个泥瓦工那么简单,内地人只要有这个想法,大都可以去香港申请成立一家“媒体”,并自封为总裁或者社长。但关键问题是,这都属于非法媒体,不能在内地开展采编业务,倘若违法在内地开展业务,就会成为“扫黄打非”的对象了。

  (疑似高中生王甘霖,亏你你还一直标榜自己是“著名法制记者”,你还懂点法律嘛?哪条法律说香港注册的媒体非法了?只怕刘长乐、邓飞等人要扇你胖脸。昨天,我也在微信群公开告诉你了,我们上月刚成立,还没有在大陆开展采访业务,我想做海外市场。前几天已经聘请前同事、已经拿到绿卡的著名媒体人黄浩先生,担任中国新闻传媒集团美国代表处主任、首席记者。小王王,朱老师再给你普及个新闻常识,香港媒体只要在大陆备案即可开展采编等活动,譬如凤凰卫视、凤凰周刊、大公报……我都担心,你这末次的水平,怎么能够胜任山寨澎湃新闻的“磅礴新闻”的“总编辑”,怎么好意思宣称自己“擅长法制报道”。)

  朱鹏源的微信截频(有本事就110阿,叫警察蜀黍来抓我阿)

  据悉,朱鹏源曾经在南京某报当过记者,但后来“升级”为北京某“国家级”媒体驻江苏的联络员、发行员;朱鹏源在任联络员、发行员期间,一直打着“国家级”媒体的招牌四处搞“监督报道”,然后把文理不通的“监督报道”发到论坛上,要挟地方政府订阅报刊、签订有偿宣传协议。

  (2003年到2007年,我在司法部《法律与生活杂志》担任的是江苏站长,王甘霖担任的是四川站长,并非其污蔑的“联络员、发行员”,我在该杂志发表了多篇文章,署名都是“本刊记者”,现在网络也能见到。我不像某人一直吹嘘自己文章多好,但是国家211大学文学院国家文科基地中文系毕业的我,从来没有写过“文理不通”的东西,也没有发到论坛上,也没有要挟谁订刊做宣传,有证据拿出来,别要在这里空口说白话,混淆视听。这些事,可能是你自己的惯招吧?所以也这样怀疑他人。)

  互联网特别是微信兴起之后,朱鹏源开始“自立门户”,给自己封了“维权记者”的雅号,并自编了多篇诸如《对话“维权记者”朱鹏源》、《走近中国著名记者朱鹏源》、《当代维权记者朱鹏源十七年维权白皮书》、《一个准女记者眼中的朱鹏源》等一系列吹嘘自己的不实文章。然后在各大论坛、博客上发表。

  (这些年,我基本在做舆论监督,维权,不需要自封“维权记者”,和你王高中生好不谦虚的说,你朱老师名副其实就是。上面这些文章,都不是我自编的,譬如《对话“维权记者”朱鹏源》就是知名青年作家陈之秀写的,《一个准女记者眼中的朱鹏源》是多年前一位大学新闻学学生写的。你又在混淆视听、妖言惑众,我发这些既不违法也不违规,想怎么发就怎么发,你无权干涉。)

  朱鹏源“成功”包装自己之后,一些不知实情的上访群众会把他当成“救命稻草”;为上访群众写“维权报道”,然后在论坛、个人备案的网站、非法网站发表,并收取数量不等的“维权费”,这便是“维权记者”是朱鹏源的生意经。

  (我发的文章基本都在网易、新浪、中国网等主流媒体,没有在论坛、非法网站发过,请小汪汪拿出证据。我从没有以“维权费”名义,收过任何老百姓钱财,法庭上我想法官会叫你提供证据。)

  当有人在微信群质疑朱鹏源写的文章很业余、缺乏基本的新闻素养之事,朱鹏源则毫无顾忌地说:“我就是为了挣钱,目的不是写文章”。

  (我的文章业余不,不是你与你的小团体说了算的,如果很业余,怎么我在大学未毕业就获得了那么多奖项,怎么在大学毕业第一年就获得了“扬州市好新闻”奖项?我从没说过“我就是为了挣钱,目的不是写文章”,请你拿出证据。)

  朱鹏源也开通了个人微信公众平台,这个平台是他推送“维权报道”的重要阵地;在个人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维权报道”的时候,朱鹏源却配发一系列自己吃喝玩乐、游山玩水的生活照;对于这种亵渎新闻的做法,“朱记者”说,这是新闻创新。

  (刚才说了,大家也可以看我的公众平台,发的基本都是前些年旧作,新文章都发在主流门户网站,因为我前年在中国网工作,现在也在一家国家级白名单网站工作,根本不需要通过个人平台发表新的“维权文章”。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在倡导创新,我在个人玩票性质的个人空间里,发什么是我的自由,你往甘霖无权干涉。在空间里发个人生活照就是亵渎新闻,哈哈哈,“王总编”,谁给了你随便扣帽子的权力?你这么幼稚,你父母知道吗?你想用文革大棒胡乱挥舞几下吓唬谁呢?)

  打着“维权记者”的旗号,骗取老百姓的钱财,这类混迹微信群的“假记者”还很多,我们在呼吁警方严惩“朱鹏源之流”的同时,也希望公众提供朱鹏源的犯罪线索,将有关证据发至信箱[email protected]。(常亮剑)

  (本人不是假记者,有出版总局的新闻资格证,有固定大陆新闻单位供职。即使香港媒体记者,也绝对不能定性为假记者,不知道谁给了你这个胡说八道的权力。对于你这些毫无依据的信口开河,你会付出代价。就像你被广州某集团起诉一样,我起诉你,也不会和企业家日报一样,失踪了吧?)

  我是发行员联络员,还是站长?

  对于他今天才发的一篇歪曲文章,明天再反驳。

  另外,中国新闻传媒集团向全国高价悬赏征集王甘霖和他“磅礴新闻”的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证据请发QQ邮箱或者联系我的手机13057581216,我们将根据证据线索价值,协商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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