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举报,12月11日在信阳市某宾馆门前发现一辆疑似警车违规停留,但仔细一看,又觉得这辆警车不是正规车辆。网友发现这辆停在某宾馆门口的车牌为“豫S0710警”的疑似警务用车车顶并未安装警灯。网友怀疑该车涉嫌假冒警务用车。
被举报车辆停在信阳市某宾馆门前,开车着不是民警
该车在信阳市交警支队门口出现,开车人不是民警
随后网友在网上查询得知,该公务车辆是信阳天源拍卖行于2016年11月30日上午在商城县锦绣商城迎宾馆会议室拍出的执法执勤车辆。信阳拍卖网的一则拍卖消息显示:“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上午,由天源拍卖行主办的‘商城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拍卖会’在商城锦绣会堂隆重开槌,37辆车全部竞拍成功,成交额达72万元,成交率100%,溢价率287%,竞买人争相应价,本次拍卖会取得圆满成功。”
信阳拍卖网拍卖公告截图
信阳拍卖网拍卖公告显示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上午由信阳天源拍卖行在商城县锦绣商城迎宾馆会议室公开拍卖的37辆“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中就有这辆车牌为“豫S0710警”的警务车辆。
拍卖公告截图
(拍卖公告网址:http://www.xytypm.com/news/disparticle.asp?id=2580)
被拍卖车辆截图
据了解,该车牌为“豫S0710警”的车原为商城县交警大队执法执勤车辆,经拍卖后并未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过户。网友认为天源拍卖行存在违规操作嫌疑,未将拍卖商城县交警大队执勤车辆按照程序过户,而买受人却开着悬挂警牌和带有警察标志牌的车辆招摇过市,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十四条第八及第九款规定:“(八)按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成交的拍卖标的,向委托人交付成交的收入;
(九)拍卖成交后,出具凭证,并协助办理产权转移、证照变更以及运输手续。”
据业内人士介绍,拍卖公务车辆特别是执法执勤车辆,必须将号牌及相关标识拆掉,完成过户后才能移交买受人。而网友发现的这辆车仅仅拆掉了警灯,并未拆掉号牌,也没涂抹掉警察标志。
据了解从11月30日拍卖至今已经十余天,该车并未完成过户手续,该车户主仍然显示信阳市商城县交警大队,而这样违法悬挂警牌带着警用标志的车辆就这样招摇过市。
该车机动车所有人仍显示为商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网友认为信阳市天源拍卖行涉嫌违规操作,没有尽到“拍卖成交后,出具凭证,并协助办理产权转移、证照变更以及运输手续”的法定义务,同时拍卖标的明确标明拍卖“不含车牌号”,而因为信阳天源拍卖行的疑似违法操作致使这辆警车“横行霸道”,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于网友反映信阳天源公物拍卖行涉嫌违规操作的问题,希望相关部门予以严厉查处,如若真的存在违法行为希望相关部门予以严厉处罚,不要让早已易主的“警车”继续违法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