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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驳“贼喊捉贼”的“假记者”王甘霖

时间:2016-12-14 15:20:09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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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敢拿出自己宣称的“自学考试”学历的疑似“高中生总编辑”王甘霖,昨日再次大放厥词,以《假记者朱鹏源竟公开“收费维权” 遭小便羞辱的南京警方该出手了》为题,毫无依据的指称本人收费维权,并挑拨离间南京警方和本人的关系,想遥控指挥人民警察为他和我的恩怨办理案件,真是不自量力,高估了自己的能耐,小瞧了理性公正的公安机关。

  看官们也许想问:一直污蔑我是假记者的王甘霖,到底是何方圣神?指控别人是假记者,那他是货真价实的记者吗?实际上早在2009年,就有网上检举称:王甘霖是个包假不真的“大骗子、假记者、冒牌货”,是个“无新闻职称、无学历证书、无记者证”的三无假记者。7年过去了,王甘霖的三无状况全部漂白了吗?根据他迟迟不敢公布毕业证书来看,许多状况似乎不容乐观。

  有个业务问题,要和王名记探讨下,我不知道逻辑这门大学课程没有学过的王甘霖,是怎么定义“假记者”这个概念的:如果以以前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现在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为判断标准,我早已展示自己2010年申办的《中国报道》记者证,而据我了解,王甘霖因为学历原因,似乎从来没有见他出示过记者证,所以到底谁是假记者?

  另外一个实际操作中的观点是,只要在新闻单位从事采访工作的人,只要本单位承认都是记者。目前我和王甘霖大人,都在新闻单位从事采编工作,你凭空指责我是“假记者”,那你自己也是了。

  他的奇文称我文字功底不好,那我从高中时代就发表的那些诗歌、散文、小说,是他帮我捉笔?他说介绍我的文章是鬼话,可惜他指不出那句是假的,所以只有很笼统的玩障眼法,而实际上,每句话都是有根据的,他认为哪句不实,我都可以提供足以支撑的证据。

  12月9日,我在他的群里发了一则前几年在山西采访的新闻,并非如其所说的宣传我自己的“垃圾广告”,在他的和其他微信群里,我也从来没有发过宣传自己的文章,只是因为业务需要,在个人朋友圈发过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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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我被别人称呼“著名记者”不应该,那王甘霖自己称呼自己著名记者就应该?他的微博上就自称“著名调查记者”,这个荣誉不知道是谁授予他的。他的作为,颇有几分“只能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霸道与嚣张。

  王甘霖说我拿不出一篇像样的文章,那他的文章像样?我那些获过金陵之声电台、南京经济台和全国大大小小的文学奖项的文学作品,都是抄袭来的?他说记者工作只要“认识3000常用汉字的小学生即可胜任”,那我不明白,那些报社总编怎么不聘用价廉物美的小学文化人担任记者,如此信口开河荒唐扯淡,实在显示其太无知与愚昧。

  那天我是教训了他的才毕业不久的得力干将,不是以的所谓“著名记者”身份。是在他一再挑衅,没有半点谦虚和对早工作他十几年的老大哥的半星尊重情形下,才告诫训斥他的。至于王甘霖说至少十个人私信他要求踢我,深表怀疑,为证明是个诚实的人,王大名记,你把他们名字涂掉后发上来吧。

  他今天早上文章的意思,在他的群里,只能他的“小兄弟”一再攻击我,我必须闭口,否则就踢掉我。他的手下当着另外499人面污蔑我是“大忽悠”,我也别要计较,只能选择欣然接受,潜意识里他就是“江湖老大”的做派与姿态。

  严正申明一点:我从来没有以“维权费”的名义收过老百姓的一分钱,至于如果中间人等在自愿情况下,有了与该新闻和维权无关的广告、慈善、字画等合作,肯定是在合法范围内的。你说我收取维权费,请你举例说明,我收取了哪一位的“维权费”?呵呵,你真把我的智商和你想的一样,法律风险都不能规避,还做什么什么维权记者?倒是有网友前几年揭发你,“当事人要王写稿不得不提供银子。”

  你口口声声说我是骗子,还是那句话,我骗了谁?骗到了什么?只怕你回答不了具体是哪一个人,所以我只能说你血口喷人妖言惑众。

  因为你的两篇胡说八道无中生有文章,为人仗义的著名左笔书法家钱诗贵老师义愤填膺,他和我先后撰写了《支持著名维权记者朱鹏源怒斥王甘霖“总编辑”》、《公道自在人心 岂容小丑跳梁:回应疑似“骗子总编”王甘霖》、《再回应“人品卑鄙,仇人密布全国”的“痞子记者”王甘霖》、《媒体人王甘霖和歌手某英一样败于职业道德之中》等系列文章,刊发于中华网、搜狐、九派新闻、网易、腾讯、一点资讯和北京时间等主流媒体。

  说明王甘霖还是有些良知的,知道我“本质并不坏”。说我“喜欢骗点老百姓的小钱”,还是请你拿出证据,否则你应该会吃官司的。你说帮过我的忙,我也不是没有帮助过你,譬如你在石家庄,我和朋友去帮你巩固地位。

  王甘霖信口开河,说我“在江苏确实捞了不少钱”,还是请你举证,否则就闭上你的臭嘴。说我“经常在微信朋友圈发一些帮某某收到工程款,某某又在请他喝酒的内容”,与你有关吗?违法了吗?还是那句话,别要狗拿耗子,我要发什么是我的自由,你没有半点权力干涉。

  你污蔑我“骗取81岁老人一万元维权款”,其实昨天已经解释很清楚,既然你今天又提了,那我再强调一遍:1、那款不是81老人的款,是中间人给单位的赞助款;2、此款从头至尾,我既没有参与商谈,也没有经过我手,是中间人自己汇到单位的。3、我也教导你了,法治社会完全可以依法维权,你或者他们完全可以报警,在这里你狂叫几句有用吗?这个事情,朱老师告诉你吧,从法律的角度,与我没有任何干系。

  至于与南京警方的纠纷,你小子别忘记了,两年前你自己做的报道里,可是引用著名法学教授张赞宁老师的话,认为他们涉嫌非法办案,我在笔录和行政诉讼法庭上,也一再申明“没有小便,只是吐酒”,警方也没有拿出确凿证据证明我是小便还是吐酒。后来通过协调,给我5000元后和解,你应该不是傻瓜,意味着什么。

  王甘霖,你的用心太险恶,自己和我开战无法取胜,居然想挑拨南京警方来针对我。只是“王总编辑”,我相信文明古都的警察十分理性公正,不会听你指挥,也不会中你圈套的。

  再给你普及点法律常识:国家没有规定香港媒体的社长不能居住在大陆,更何况我们中国新闻传媒集团才成立一月左右,我从来没有以这个身份采访。因为一直以来有大陆媒体职务,所以我从事的一切采编行为受法律保护,你想通过公权力动我的幼稚想法注定是黄粱美梦。

  你的许多毫无常识的话,真的不值一驳,谁能说香港媒体是假媒体?既然我涉嫌犯罪,你就把证据交给警方阿,天天在这里空喊有意思吗?如果你能成功的把我搞进去,我就对你心悦诚服。

  你真的毕竟高中生文化,我加别人微信,或者别人加我微信,不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吗,在你眼里就是巴结?既然大多人都会无声无息地拉黑我,我怎么一直有5000左右微友呢?其中不乏著名歌手朱之文、著名前律师李庄、著名教授艾晓明、著名诗人叶匡政、著名记者陈东升、著名网络媒体人烟云……各行各业的大腕,他们都没有拉黑我,我也都有交流,所以你这“造谣记者”以后别要颠倒黑白。

  著名记者邓飞的书里,著名记者李建军的文章你,起底你的“光荣历史”是否属实,其实大家都明白。这么多年,出于你比我大几岁的角度,尊称你为老兄,至于你的其他,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千万别要自视甚高,你再牛逼,只怕这辈子没有超越柴静、水均益他们的机会了,希望你当心,别要成为下一个芮成钢。

  文章最后你写到:为了证实“王甘霖”中国实力派调查记者的“实力”所在,今天再次晒出10年前(2006年8月3日),安徽卫视“记者档案”对我的专访节目《调查记者王甘霖》。

  那我为了证明自己的一点小能力,也再次晒出1997年,我大学还未毕业时候,作为封面人物出现在知名杂志上的东东吧。距今多少年了,请你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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