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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黎城县范家庄村“三资”清查得不到解决

时间:2016-12-19 10:40:01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黎城县范家庄村部分党员,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关于本村在2015年“三资”清查中上报的严重经济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的情况反映如下,请求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

  一、2012年县水利局打井队向我村借款3万元,用作打机井拉水加油,到2013年春季,原村长刘利岗在该队将此项款私自取走,领据上填写成村委报账员王苏龙名字,并加盖了村委会公章,此项款没有交归集体。

  二、2012年刘利岗在本县融资小额贷款公司,以集体打机井名义高利贷款5万元;2013年又以集体硬化道路名义争取国家资金3万元却用作归还此高利贷款,两项共计8万元没有入过集体账。

  三、2012年4月,刘利岗私人和村民武建标签订合同,承包集体大多月和前多月土地共计25亩,年价1250元,承包期限20年,总计承包款2.5万元,武建标只是在承包时上交集体押金1000元,剩余的2.4万元由刘利岗取走。并给武建标私开了2.4万元的收据,加盖了村委会公章,此项款也没有入过集体账。

  四、2013年5月,刘利岗又以同样的方式和本县仵桥村程金海签订合同,将集体山楂树44亩承包,期限30年。总计承包款2.904万元,此项款同样是村干部刘利岗私自取走打上白条加盖村委会公章不入账。

  五、村民承包集体商品房2014年到期。但在2013年8月,刘利岗和村民申富标、郭晓军签订了卖房合同,每家收取了三千元卖房定金,同样开具了盖有村委会公章的收据,共计6000元,也没入账,致使集体23间房屋至今无法承包,三年来一直由私人无偿占用,给集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38万元(每间200元)。

  六、2014年前半年,刘利岗雇佣高家脚人,在我村林区刨起直径二十厘米粗柏树200多棵偷卖他乡,每棵柏树价值在200元以上,总计4万多元同样占为己有。

  七、刘利岗私人建养鸡场,占用两户村民承包地6.65亩,实际建场占地面积3亩多,剩余部分刘利岗自家经营,反而用集体机动地16.7亩给了被占承包地户,给集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多元。

  八、2012年一次性收取村民十年林产品款,至今仍有2.6万多元没有入账,其中包括刘利岗私人在村民王怀庆电脑门市取电脑一台,价格3200元,(兑在该户应交林产品款上)

  九、根据前后两届财产移交,刘利岗任职两年多时间,集体8米长钢梁4度、投影仪一台、新购置电视机一台、待维修变压器一台等共计56件价值数万元财产不知去向。

  十、2012年7月,上级民政部门给我村拨来救灾款1000元,刘利岗将此款私人挪用,事发后,时任支书武小田自己垫款让村报账员发给灾民,而2016年6月至今,武小田多次找乡村两级索要自己垫付的1000元救灾款。

  上述近28万元巨款(含财物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三资清查结果,村报乡、乡报县,但一年多来没有任何结论,虽刘利岗因挪用安置房款13.1万元被判三缓五,但涉及集体的严重经济问题,是否同时可以不了了之?我们请求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图为村支两委和部分党员签字

图为村支两委和部分党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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