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9日,繁峙县佛教协会对梨峪村村民私拆龙兴寺调查情况的通报一文,释圣明、龙兴寺法人、寺院主持,做出以下回应:
繁峙县梨峪村龙兴寺始建年代不详,据相关人士说始建于明代中期,寺庙现存三块石碑分别为八棱碑(年代不详)、光绪二十二年石碑和通报一文中提到的道光年间石碑。不管是否是文物但也属于古建筑,因为年久失修老衲才四处化缘终于寻的有缘人准备出资修缮寺院,结果被糜白小等人强行赶走。其他僧人也经常外出化缘,但寺院里从来不会经常没有僧人锁门一说。
对于通报一文中所提到的糜存喜在寺院内任意堆放粮食,饲养牲畜,寺院不能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一事,事实是,糜存喜在老衲(释圣明)的师父在世的时候就一直在寺院帮忙,老衲主持寺院以后为了和村里便于交流沟通,糜存喜是本村村民,所以留在寺院帮忙,少部分粮食顺便放在了寺院里,至于饲养牲畜是以糜白小为首的几位村民捏造事实,以前由于寺院被盗,糜存喜才和僧人们住到了寺院,糜存喜家里没人的时候,偶尔把牲畜栓到寺院里的戏台旁边,并没有影响宗教活动。
通报文中所说的为了消除寺院安全及火灾隐患,糜白小牵头重修寺院,这种自圆其说的说法让老衲想不明白,即使真的存在火灾隐患,你们可以向当地消防等相关部门反映,做为普通村民有啥权利私拆寺院?,这种行为难道不是违法行为吗?寺院有合法手续,修缮寺院应该经过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同意才行,并且老衲准备修缮寺院,已经就如何规划修缮寺院把村干部,村民糜白小叫到寺院里沟通过,建好的彩钢房就是为了修缮寺院让工人吃住休息所准备的,当时他们也并没有提出异议。但是繁峙县佛教协会对于以糜白小为首的村民,撵走僧人功德箱被撬,私拆寺院的问题没有做出任何有法可依、合理合法的解释和处理结果。
至于通报文中所说常住八位僧人与事实不符,是繁峙县佛教协会只听糜白小等人的片面之词,寺院里的僧人因为经常出去化缘解决生活问题,不出去就没饭吃,村里从来没有给过吃的,所以不能每天呆在寺院里,有在外面化缘的,有在寺院里诵经念佛的,出家人是不打诳语的。
通报中所说梨峪村村委主任丁向东于11月28日就网文中提到的索要50万元押金一事当面质询释圣明,释圣明表示丁向东从未就修缮寺院向其索要过押金。经过调查也未有此事。可是老衲也没有指名道姓说就是丁向东索要押金,当时前任村书记韩四毛、现任村主任丁向东、副主任、村会计、村民糜白小、金旺等人都在场,是村书记韩四毛提出索要50万元修缮寺院押金的,索要押金一事确实存在。
在通报一文中提到因释圣明长期不在寺院居住,村民在重建寺院时未能及时与其联系,让老衲想不明白繁峙县佛教协会是如何调查的,当时老衲被糜白小撵走,所有殿门被锁以后,向繁峙县宗教局范局长、当地派出所和当地乡政府都反映过,但没有一个相关部门给处理过此事,导致被糜白小等人把寺庙私自拆除,在发现寺庙被拆以后找到繁峙县宗教局范局长,在范局长陪同下拨打了报警电话,然后去了当地派出所,根本不存在联系不上老衲一说。
在通报一文中提到全县寺院和僧人要爱国爱教,守法守戒,严格遵守宗教政策法规,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发生违法、破戒行为,繁峙县佛教协会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老衲所反映的是寺院僧人被撵,功德箱被撬,寺院被拆,通报中的这段话百思不得其解,与所反映的问题无关。老衲一向爱国爱教,弘扬佛法,遵纪守法没有做出任何违法破戒之事。
寺院僧人被撵,功德箱被撬,寺院被拆此等行为难道是合理合法,有法可依的吗?三次报警未出警相关部门没有做出任何解释。繁峙县佛教协会没有对此事进行公平公正的调查做出合理合法的处理结果,而是听信糜白小等人的片面之词反而针对老衲。
希望像通报中提到的光裕堡乡派出所已对龙兴寺部分建筑被个别村民拆除“被重建”以及功德箱被撬一事开展调查,早日做出处理结果。不管这一系列违法行为背后有多少大人物在为其撑腰壮胆,老衲必须为佛门圣地讨回公道,严惩不法分子。
繁峙县梨峪龙兴寺法人:释圣明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