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家讨论最多的就是“坐17年冤狱男子与小十几岁女友结婚曾获赔160万”的一则新闻了,“坐了17年冤狱的海口男子黄家光结婚了”成了大家热议的新闻。黄家光家住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东山镇新岭冲村,1996年,24岁的黄家光遭人举报参与了1994年的杀人案被抓。多人证明案发时在外打工的他,被卷入了这场故意杀人案,被判无期徒刑。入狱期间,黄家光一家一直没有放弃为黄家光申诉。2014年9月,该案再审,终审宣告黄家光无罪,黄家光获赔160多万元。无罪释放时,黄家光已42岁。值得庆幸的是黄家光最终得以平反,娶妻生子。
其实像黄家光这样的被冤枉的在当今社会并不是特例,全国各地被冤枉的人不再少数。为什么总是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每当遇到这种那个情况后,有些人很爱从获利者角度倒推,觉得这件事谁最受益就是谁干的,可是,很多时候就是机缘巧合啊不可以吗!到你自己运气好的时候就是“如有神助”,到别人意外获利的时候就揣测对方“一定是用了什么手段”,这样双标不好吧!
在惠州市也有被诬陷至今没有得以平反冤案。一位为保卫祖国两次入越作战,不怕流血牺牲,两立战功的副团长于水,因一个已被他粉碎了的骗保未遂案,在3年后因依法追讨国企支付的保押金,被惠州市公安无证据的以欺诈手段搞违法假劳教3年所外执行;5年后被惠州市政府按国家公务员奖惩条例开除10年前已非公务员的公职;被惠州市政府公然违背国家人大关于劳教期间不得开除劳教人员的规定,对还保有退役中校军衔荣誉的控诉人在劳教所外执行期间强行开除公职,大有因其被劳动教养而不给出路赶尽杀绝之势。
为讨回公道,于水在2011年——2015年三年期间,不断像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还给自己应有的公平公道,但均被驳回,于水又将此案控告到广东省纪检、检察院、公安厅等相关单位都置之不理。一个十年之久的冤案,当事人于水至今没有得以平反,洗刷冤屈。
不仅如此,对一位两立战功的的副团长来说,名誉上的伤害比经济上的伤害更加严重。人言可畏,在一些比较传统的地方,这比法院宣判了杀伤力还大,自证清白往往是徒劳的,这人要是有罪推定起来,瞎子也能偷看国家机密。就像观众席上总有比主教练更懂球的看客,生活中也不乏此类围观群众,公安局司还没给定罪,只以“嫌疑人”相称,但是邻里同事中早已出现民间提刑官,说你已经杀人了;周围人也乐得再帮他说一遍,反正也不用负什么责任。
没有感同身受无法明白当事人的心情,就像心里的折磨是怎么样也无法消除的,就像自己心里清楚,我自己没有犯罪,心里会一遍一遍的告诉我自己,可是那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感觉真的会让人彻底崩溃,全世界都没人相信你,尤其是你可能还正在被侦查机关羁押。
这时候我们要期待什么,我们只能去期待中国是一个完善的法治国家,拥有完善的刑事司法制度,在法治不健全国家,没有一个公民可以保证自己不会是那个被冤枉的人,我们唯一可以寄希望的就是这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更加完善,更加的去体现对人权的保障,通过最优的制度设计去避免让无罪的人承担刑责,让有罪的人逃脱惩罚。
相关人员应牢牢抓住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的: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全国有13亿人民群众,可13亿人民群众中有多少人能位至中校军衔以上,又有多少人能两次入越参战,两立战功.这样一位祖国的功臣人员都不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还谈什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对此,还是让人民群众拭目以待。
我们要心怀希望,愿所有被冤枉的人都可以沉冤得雪,坚信正义永远在跟时间赛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