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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拳师设局诈骗弟子 百年太极文化蒙羞受辱

时间:2016-12-21 12:00:03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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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记者接到和太极家族弟子们的举报后调查发现,辽宁当代文化艺术品平交易平台2016年3月公开发行“太极宝”后,“太极宝”经纪商——深圳和太极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太极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夸大投资收益,蒙骗和太极家族弟子入局,之后,“太极宝”代理商与经纪商联手在电子盘上拉涨、拉跌,导致积极参与“太极宝”交易的和太极家族弟子损失惨重。对此,众多和太极家族弟子表示,“太极宝”交易市场乱象频生,让百年太极文化蒙羞,和太极家族创始人何俊龙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关于有关情况,他们已向有关部门(太极文化)举报,希望以正视听。

  “太极宝”是所谓“和太极家族”的家币。“和太极”家族, 是武当赵堡太极拳第十三代传人、世界武林联盟副主席何俊龙于2015年创始成立民间团体。此外,何俊龙还自称在国家安全部十二局任职,还有和好几位德高望重的国家领导人合影。

  2016年3月18日,由和太极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发售和承销企业,“太极宝”在当代文化艺术品平交易平台发行。“太极宝”是和田青玉制成的“家币”,其规格为,圆形花雕,正面有“和太极”中英文字样及和及和太极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标识图案;背面有“和太极”繁体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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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查看“太极宝”发售说明书看到,“太极宝”发售价格每份1200元,发售总量100000。据业内评估,发售价格达1200元的“太极宝”,其真正的加工制作成本其实十分低廉:“太极宝”先后发行了几个批次,上市时的第一个批次的加工制作成本为200元左右,上市以后几个批次加工制作成本只有50至60元。

  多位和太极家族弟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太极宝”上市发行后,何俊龙在弟子圈中进行了热情推荐。出于对师父的信任,众多和太极家族弟子参与了“太极宝”投资。但是,和太极家族弟子很快发现,当代文化艺术品平交易平台发行的“太极宝” 交易状况很不正常,经常出现“暴涨或暴停”。大家纷纷质疑“太极宝”经纪商、代理商存在操纵市场、违规操盘嫌疑。

  除 “太极宝”交易疑似存在经纪商主力操纵市场、“空拉涨停”的问题外,在何俊龙鼓动下,众多积极参与“太极宝交易”的和太极弟子们,在投资“太极宝”理财产品后,损失更加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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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极宝”在当代文交所公开发行后,和太极家族旗下的两家公司——深圳和太极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和太极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积极宣传何俊龙的“太极宝”事业,鼓动和弟子们投资“太极宝”理财——深圳和太极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针对“太极宝”交易,对外推出“股票投资”业务;深圳和太极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针对“太极宝”交易,对外推出“和太极001号基金投资”业务。在何俊龙的鼓动下,不少和太极弟子签订“股票投资”、“和太极001号基金投资”。

  记者调查发现,为了吸引和太极弟子们投资,深圳和太极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和太极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都存在夸大“太极宝”投资收益,违规操作的问题。

  记者在一份深圳和太极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和太极弟子签订的“股票投资”委托协议(100万以上资金)中看到,该公司作为乙方(投资者)承诺,在操作周期内(1年),在保证投资者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稳健的操作手法博取资本市场的盈利,利润将由50%归投资人所有;记者在一份深圳和太极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和太极弟子签订的“和太极001号基金投资”委托协议(5万元以上)中看到,该公司承诺,该公司作为乙方承诺,在操作周期内(半年),在保证投资者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稳健的操作手法博取资本市场的盈利,利润将由50%归投资人所有。

  多位与深圳和太极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票投资”委托协议和深圳和太极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和太极001号基金投资”的和太极弟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委托这两家公司投资“太极宝”后,不仅未看到预想中的投资“太极宝”利润丰厚的前景,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他们当初投入的本金亦出现很大程度的缩水,目前何俊龙大师把平台的现金以全部套出,导致现在整个盘面没有一点交易,成为死盘,让投资者赔钱都无法解套。

  投资“太极宝”让和太极弟子损失惨重,他们维权时却举步维艰。他们到辽宁当代文化艺术品平交易平台维权时,该平台办事人员态度特别强硬,每个部门都互相推脱。他们找何俊龙讨说法,亦遭到何俊龙的敷衍对待。

  “因为尊重和信任何俊龙,我们才对‘太极宝’进行投资。我们没有想到‘太极宝’是个大陷阱,我们找何俊龙讨说法,何俊龙就推卸责任,说‘太极宝’投资理财产品,都是他的徒弟杨杰具体操作的,跟他没有关系。” 多位和太极弟子说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有和太极弟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深圳和太极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太极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与投资者签订股票投资协议,涉嫌非法集资,对此他们将向有关部门举报。

  据记者了解,未经过国家批准的上市公司,不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而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就涉嫌非法集资。深圳和太极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的“股票投资”业务,有非法集资嫌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5修正)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规定,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共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尤其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位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以上五十万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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