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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基建工期拖延 合作各方矛盾激化

时间:2016-12-26 11:20:11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市政道路为何4年未建完?

  ■本报记者 刘敏 西安报道

  不久前被确定为陕西自贸区核心承载区域的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眼下正在基建“拖延症”的泥潭中挣扎。

  空港新城沣泾大道、新城六路、南环路东段、新城十路、新城中大道、第一大道……这些区内核心路网均于2012年前后启动修建,但截至2016年12月19日记者实地采访时,仍均处于不同程度的未完工状态,其中省级重点项目、西咸新区交通主动脉的沣泾大道空港新城段部分地段还是一片荒草乱石。

  “入区投资已经两年了,能进出通畅直达的就一两条路。”一家在空港新城投资项目过亿的企业负责人称。

  原本计划一年就建成的市政道路却拖延至4年仍未完成,《华夏时报》记者调查发现,原因在于征地拆迁不力、管线迁改不到位、航空设施迁移缓慢等,而随着建设拖延,合作各方直接的矛盾也开始暴露出来。

  重点基建工程拖延

  2011年5月,陕西省正式成立西咸新区,划面积882平方公里下设空港、秦汉、沣东、沣西等五个新城,起步伊始,建道路、利交通成为西咸新区主抓工作之一。但各新城管委会在组建之初均面临资金短缺的困难,为此采用BT模式(即建设——移交),该模式下先由投资人出资或融资建设,项目完工后政府再支付利息回购。

  2012年10月,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下称空港管委会)与上海明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明凯)签订了《空港新城沣泾大道、新城六路、南环路东段、新城十路、新城中大道项目BT投资建设合作意向协议》(下称《BT投资建设合作意向协议》),双方约定由上海明凯设立项目公司实施目标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沣泾大道空港新城段长度为8.1公里,两端分别与已经完工的沣泾大道秦汉新城段、沣泾大道泾河新城段接驳,按照当年的公开报道该道路本计划要确保在2013年底建成全线通车;而空港新城南环路、新城六路、新城十路、新城中大道等也均计划2013年底至2014年年初期间建成通车;另有主干道空港新城第一大道新城段于2013年12月开工,计划2015年3月竣工。但这些均拖延至今未能完成。

  在道路沿途村镇及相关施工单位走访中记者了解到,施工现场“交地难”和外来干扰大是拖延主因。据查,在印发于2012年12月19日的空港新城投资促进中心专项问题会议纪要中,空港管委会特别提出对于沣泾大道等5条道路的建设“要保证项目用地达到‘三通一平’的条件,负责征地范围清表”等。

  “但实际履行中,由于征地拆迁等原因,空港管委会难以按约定履行交地义务,施工现场交交停停,施工很难有效展开。”几年间一直承担该项目组织、管理、实施工作的项目公司陕西明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陕西明凯)负责人称。据其介绍,呈线型施工和机械化作业是道路项目建设的基本特征,若分段交地建设,将导致项目建设周期延长、融资成本增加和大量增加项目管理费,无法高效组织机工作业,结果常常造成大量窝工。

  此外,施工中还不断遭受干扰,一份盖有上海明凯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沣泾大道项目部公章、日期为2014年8月的报案材料显示,从2013年2月正式开始施工至2014年6月期间,有强揽工程者3次围堵并驱赶项目部合法工程队伍和人员,并侵占该部分工程,使沣泾大道之一项目部合法队伍无法进场施工,造成该工程进展缓慢。

  合作各方矛盾升级

  随着建设拖延,合作各方的矛盾也开始暴露出来。

  空港管委会与上海明凯签订的《BT投资建设合作意向协议》明确要求上海明凯需设立项目公司,但彼时上海明凯资金紧张,在项目公司设立过程中并未出资,而是授权有意愿的投资者作为股东并出资设立。相关往来文件及会议记录显示,2013年3月19日陕西明凯作为项目公司设立并实际参与负责项目管理建设,此后又于2013年10月16日与上海明凯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管理及内部责任承包合同》。由于上海明凯在陕西明凯中并未有任何股权,双方合同约定由陕西明凯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及管理建设,而上海明凯最终获得BT协议价款的3%作为管理费。

  BT项目中最大风险与成本来自工期,一旦工期拖延BT项目公司融资成本、管理费用便会增加,此种形势下为降低费用,空港建设集团又与上海明凯于2014年6月19日签订补充协议,双方将项目模式由BT变为总承包方式,款项支付也由竣工后赎回变更为按进度付款。2015年年初,上海明凯和空港管委会先后发生重要人事变动,更大的矛盾随之诞生。

  相关文件显示,2015年1月12日,空港新城管委会和建设集团向上海明凯发出“关于空港新城沣泾大道等市政工程项目存在严重问题要求整改的函”,历数上海明凯在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四大问题并提出如不能按时整改将与上海明凯解除合同。2015年1月21日,上海明凯则回函称空港方面在合同履行中存在三大违约行为,直接宣告解约,并在授权委托书中委托陕西明凯的负责人代表上海明凯与空港方面洽谈协议解除已完成工程量审计、工程款结算等相关事宜。

  但各方还在为相关问题僵持之时,2015年4月15日,上海明凯突然又发出“关于解除上海明凯与陕西明凯合同的通知书”,向陕西明凯单方面提出解约并收回所有授权。

  “几年间我们为沣泾大道BT项目投入了数千万资金及人力物力,而上海明凯和空港管委会、空港建设集团等任何一方都还没有丝毫投入,这不是过河拆桥吗?”陕西明凯一位负责人对记者称。

  2015年6月15日陕西明凯遂发起诉讼,要求空港管委会方面与上海明凯就变更合作模式给陕西明凯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015年6月18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立案。

  然而更具有戏剧性的是,记者获得的一份银行转账回单显示,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刚刚立案,空港新城管委会方面突然于2015年7月23日将一直停止支付的项目资金6600余万元一次性付给上海明凯,此举与其半年前还函告上海明凯欲解除合同的态度截然相反。

  对此,本报记者在长达两周时间内多次向上海明凯致电、致函提出采访但未获置评。对于为何在法院刚一立案后,赶在法院开庭之前,突击支付巨额国有资金的原因及相关决策程序、依据,记者也于12月9日向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委会致函求证采访,此后又多次致电及赶赴管委会采访,但最终未获答复。对此,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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