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斥资达两亿之巨的浩大利民工程,在河南安阳市殷都区政府某些领导手中,竟成了公器私用,玩弄民意,邀功请赏,博官声,刷官绩,谋私利的“法杖”。由于殷都区政府个别负责人的一再强加干涉,河南安阳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了夫人又折兵,陷入了被施工单位堵门讨债,求救于政府又遇”老赖”,诉告无门,濒临倒闭的困境。日前,河南安阳殷都区政府在安阳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由于未能按期支付安阳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款和其他费用,被该房地产公司投诉至媒体,希望区政府能遵守承诺,还他们一个公道。
2013年6月21日,安阳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殷都区政府,就殷都区范家庄村(安阳市为使安钢集团顺利通过环评验收工作实施需要整体搬迁的村庄)整体搬迁团购“大庄万金城”商品房达成大庄万金城开发框架协议:殷都区范家庄整体搬迁需12万平方米的住宅面积和5000平方米的商业门面房,250个以上的地下车位。甲方金港房地产负责人杨桂民表示,乙方代表(殷都区政府副区长张宏根,殷都区范家庄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协议时信誓旦旦地承诺,“大庄万金城”项目列入安阳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安政阅[2014]24号文件2014年4月30日《关于殷都区范家庄整体搬迁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的内容也明确显示:“大庄万金城项目”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库工作。而安政阅[2014]年72号文件2014年10月8日《关于集中解决第二批城建项目遗留问题的会议纪要》内容却显示:范家庄搬迁及大庄村安置房项目是殷都区政府确定的范家庄、大庄整体搬迁改造安置房项目,是区政府投资项目,所建安置房全部用于范家庄、大庄搬迁安置用房。安阳市人民政府安政[2014]1号文件2014年2月19日《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意见》中又明确显示:“要切实落实国家、省关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规定;免收费用财政直接减免,不再先缴后返”等各种减免政策。安政办[2014]82号文件2014年7月21日《关于印发安阳市人民政府推进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也明确显示:殷都区完成范家庄村改造拆迁。河南省巡视组在巡视大庄万金城项目时,金港公司才看到安政办[2014]82号文件、安政阅[2014]24号文件和安政[2014]72号等3份文件,很明显,该项目从一开始就存在刻意隐瞒行径。殷都区政府在刻意隐瞒什么,刻意隐瞒的目的又是什么?金港公司负责人一语中的:“国家棚户区政策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在财政、土地、税费、信贷等方面给予开发商支持,区政府恶意隐瞒,无非是为了吃独食。”“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宏根不止一次在公开场合扬言,政策是让区政府享受的,不是让你金港公司享受的”。“很显然,原本属于金港公司的那份优惠已在悄无声息中被划掉了”。
2014年3月份,范家庄开始动员搬迁,7月份,陆续开始搬迁,到2014年12月30日,搬迁率90%以上。本应是值得庆贺之事,可接下来的两份函文却让金港公司全体员工感觉被兜头泼了两盆冰水,刺骨异常。殷都区政府范家庄搬迁指挥部分别于2014年12月25日[和2015年10月26日向金港房地产公司发函,《关于金港公司应付大庄万金城项目款项的函》内容大意如下:殷都区范家庄搬迁工作组应向金港公司支付工程款20852万元,已支付11433.66万元。同时,据政府有关部门测算,金港公司至少还需向区政府缴纳土地费7367.64万元、税款2419.60万元、配套费1800万元、人防费1563万元,总共13150.24万元。和已支付的相抵后,金港公司还需向区政府支付4094.26万元。金港人表示无法接受:“金港公司顶着12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建设的帽子,非但没有享受到应当享受的国家相关政策的减免优惠,没有收到政府支付的余款,反倒要向区政府支付四千多万元各种费用。”
“我公司和殷都区、殷都区范家庄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西郊乡政府、相台办签订的相关协议中写得很清楚:殷都区政府为范家庄购置大庄万金城一期住宅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总价款2.06亿元,按进度分批支付我公司1.1亿元。实际上到目前为止,区政府分50余次也仅仅是支付了我公司购房款1.037亿元,其中只有7552.1万元转付到我公司银行账户,并且未通过我公司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将2822.75万元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
“剩余房款1.023亿元殷都区政府未经我公司核算与同意、未按国家棚户区优惠政策擅自抵顶该项目的土地出让金、配套费、税款等。按照相关协议,安置房款还差1.023亿元未与我公司结清。”
“殷都区政府因范家庄拆迁安置房的事宜与我公司多次协商达成意向,约定了2060万元安置房款、669.53万元地下室款、105.8万元顶层阁楼款等款项的缴纳,按照协议和约定,安置房款、地下室、阁楼等费用早就该向我公司支付完毕,但是殷都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拒不支付、拖欠购房款和各种费用,导致我公司经营非常困难。在2015年12月30日《关于大庄万金城后期费用还款计划》有一个细节,由殷都区政府、西郊乡政府、范家庄搬家指挥部、金港公司4方参与的还款计划,末尾居然没有加盖殷都区政府的公章,这样的举动暗示了什么?
距2014年搬迁入住已近2年,以上款项金港公司未收到一分钱;2014年8月7日,关于该项目的取暖费用,金港公司和范家庄村委会、西郊乡政府达成的协议中显示,地暖房不含在房价之内,需村民另行缴纳,首套房不收取取暖费,第2套房开始一次性支付到位,如果没有交齐,则由村委会负责交齐。1100万的取暖费用,多次催要后村委会支付了200万,之后的900万余款再不交付,原因是区政府动员搬迁时答应村民暂缓交纳,让金港国际向区政府要,区政府则认为谁签协议跟谁要。区、乡、村三级政府就这样玩起了踢皮球的游戏。另据金港公司提供的一份《大庄万金城购买房屋协议书》显示:2015年12月23日,殷都区范家庄搬迁工作小组向金港公司购买了2套房总价54.18万元,承诺2016年5月31日前付清,但是截至目前,金港公司依然未收到一分钱。
2016年7月5日,金港公司负责人曾经向安阳市唐市长反映公司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遭遇的困境,住建局和信访局接到批示后告知将在60日内作出处理意见,至今已半年过去,也没有任何进展;无奈又与向省信访局反映,却被告知不符合信访条例,不予受理;2016年12月10日,金港负责人又在网上向省委书记信箱投信,当天就被告知“不予受理”,因为市信访办和相关单位没有处理意见。至此,一个循环下来,金港负责人表示,已是心力交瘁。“想告都找不到地方,没人受理,欲哭无泪呀!”
“都区政府的上述行为严重干扰金港公司的正常经营,导致公司投资1.861亿元项目建设资金不能正常收回,材料款、民工工资、施工企业的工程款不能如期支付,公司不得已借款超期高利息支付各项费用,公司亏损巨大,难以为继。”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整个项目搬迁过程中的许多细节颇为耐人寻味:2014年底正是金港公司向各个有关单位结算的关口,1月28日,区政府本应向金港公司支付1300万的专项资金,仅支付了800万元,其中500万被张区长挪用至其他项目,直至2014年2月7日才把500万打回公司账户;先期支付的购房款中3249万元为何区政府会越过和施工单位签有合同的金港公司,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其中有何隐情;信访局和住建局的处理意见又为何遥遥无期?“大庄万金城”项目究竟有着多少鲜为人知的隐秘,记者及所在媒体将持续予以关注。(后附图)( 记者:苏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