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频道 > 曝光台>正文

广州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

时间:2016-12-28 16:01:09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新华社广州12月28日电(记者周强)广州市将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不再继续收取车辆通行费年票、次票或委托高速公路代收的普通公路次票。

  广州实施年票制至今已有16年。记者了解到,2001年1月1日,广州市政府报请广东省政府同意,撤销了鹤洞大桥、海印大桥、珠江隧道等8个收费站,取消建成通车的内环路及其放射线、广园快速路西段拟建设收费站收取次票的方案,对本地籍车辆收取年票通行费,对进入广州市区的外地车辆则收取次票通行费。其后几年,又陆续将大观路、琶洲大桥、东南西环高速公路等项目纳入年票制。2008年10月1日,广、佛两市实现年票互认;2010年3月31日,广佛肇三市实现年票互认;2012年12月31日24时起珠三角9市年票互认,年票制通行范围越来越大。

  广州市交委认为,随着城市经济和交通建设的发展,年票制完成使命,将退出历史舞台,所有的年票制项目都不再设站收费,车主可全部免费通行。

  机动车年票制是一些地方对收费还贷的城市道路收取通行费的一种方式,即本地机动车辆每年度一次性缴纳路桥通行费,简称“年票”。全国有100多个城市收取年票。如广州,载客小汽车每年缴纳年票980元。年票制有利于提高通行效率,减少交通堵塞。但由于其收费法律依据不足、与“谁使用谁付费”的道路收费原则相悖,以及收支不透明等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记者从广东省交通厅获悉,广东省政府此前已发文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全省18个地市全部取消年票制。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内容未经本网证实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