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石鼓区政府把衡阳市禧诚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建长安福特旗舰店作为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在石鼓区松木乡朝阳管理处朝阳组,2015年9月14日,经石鼓区经济贸易科技局批复,“禧诚汽车销售公司”项目最终租赁选址在107国道以西、衡阳方智科技有限公司以南区域规划用地10余亩。禧诚汽车销售司公司是由深圳投资商与衡阳市禧诚集团共同投资设立的,原计划在石鼓区投资兴建福特4S旗舰店。建筑面积达1万多平方,加上设施设备,旗舰店预计总投资额8000多万元,建成后能为当地提供200多个就业岗位,为石鼓区财政每年增加税收500多万元,并带动整个石鼓区汽车行业的发展。同年11月“禧诚汽车销售公司”与石鼓区松木乡朝阳管理处朝阳组签定了为期18年租地合同;由乡、村组负责拆迁。石鼓区松木乡重点项目协调指挥部成立区、乡、村三级组成的福特4S店协调小组后,禧诚汽车于2015年与松木乡朝阳村朝阳组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与原租赁户签订了搬迁补偿协议。禧诚汽车按协议支付了几百万的搬迁补偿,后又进行了长安福特4S店基础建设。石鼓区商务局又与禧诚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临时用地协议”,并且收取了禧诚汽车销售公司的9万元的保证金。
原以为项目就这样顺利进行下去,谁知道直到规划部门到施工现场勒令停工才让整个事件的真相浮出水面,原来石鼓区政府为这个招商引资项目选址的这块地中三分之二的面积早已被规划为107国道扩建的一部分道路和绿化带。投资方几百万的巨额投资变成了为政府道路绿化拆迁,这时候这个招商引资项目无法进行下去了。区政府表面上在协调,但是禧诚汽车销售公司的项目用地问题却始终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导致这个招商引资项目直到现在还是瘫痪的。整个事件给人的感觉是石鼓区把禧诚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招商引资过来好像并不是为了搞活经济,而是为了要投资户为政府道路和绿化做拆迁工程。
石鼓区政府把衡阳市禧诚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建长安福特旗舰店作为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在石鼓区松木乡朝阳管理处朝阳组的该宗土地的三分之二在早几年已经规划成为为绿地和道路用地,商务局违反城市规划为招商引资项目错误选址,导致招商引资项目瘫痪,给当地招商引资环境造成恶劣的影响。
我们再回头看看这块宗地。
这宗地本来是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松木乡朝阳管理处的一宗国有土地的一部分,在1994年规划成为衡阳市木材家私市场,土地已经是国有建设用地,但是因为各种原因这个项目没有实施,当时承诺的解决当地村民用工问题也没有落实,至今也没有明文失效,后来该宗土地业主多次变更,土地也被分割成多块,部分土地使用权不明,国有土地却由当地村组出租,收取租金。试问谁给予的村组出租国有土地的权利。从石鼓区人民政府的(石政函【2016】2号)文件中明确了这一宗土地是国有建设用地,由朝阳管理处朝阳组出租收取租金证明政府是知晓这样的违法行为的,政府不但不积极作为打击制止反而是默许支持的。
随着近年来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市场的逐步开放和统一市场的形成,市场资金的流动更加活跃,而招商引资因其灵活机制和显著成效成为振兴地方经济的重要形式。作为区县一级政府而言,搞好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招商引资成效,项目和资本在本地落户,形成固定资产,有利于增加税源和财政收入,进而促进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总量增长;有利于扩大就业,提高人均收入,促进社会进步;有利于发展开放型经济,促进地方经济与外部经济接轨。
然而石鼓区相关部门乱作为,招商引资项目选址用地与现有规划相冲突,已经作为城市道路绿化规划,却依然作为招商引资项目落户之地,造成投资商损失巨大,招商引资项目瘫痪,造成混乱无秩的社会投资环境,阻碍民营企业的发展,难道仅仅是个别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失误吗?然而协议上面注明是由区政府办牵头,区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共同实地察看并集体研究的。经济发展既需要有效市场也需要有为政府,石鼓区政府这样乱作为,不但起不到对市场机制的弥补作用,已经扰乱、扭曲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