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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阴区一小区业主疑房子未验收,住建局长质问知道我是谁

时间:2017-01-05 11:20:11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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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4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一个名为金地花园小区的业主反映,他们是他们是购买了该小区的房子,被通知要求拿房,然后却为出示主管单位验收合格证明。而消防等设施根本未到位,整个小区还像一个没有完工的工地。不仅如此,房子还未拿电梯已经多次发生故障,有多个业主反映被电梯困住,电梯运行时状况十分吓人。为此,业主们找到售楼处,不料在一旁抱着孩子围观的业主遭到了开发商安排人员的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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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很多业主在拿房合同上,根本不写明日期。以及拿房时,很多设施根本未到位,其中包括消防等重要安全实施,业主们质疑该小区未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业主们要求开发商出示质监站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时,不但被拒绝还遭到安排不明身份人员的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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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一提的是,被殴打的业主只是围观,而且抱着孩子。当时孩子被打的脸部出血。在接受采访时,被打的业主表示,那些人都带着口罩,挡住了脸部。提到被打时的场景,她到目前还是心有余悸。就在她被打之后,一个自称是住建局局长的人到达现场质问:“你知道我是谁吗?赶快把横幅给我撤掉!”因为遭到业主们质问,该局长只得离开现场。过后,有业主得到消息,该男子疑似淮阴区住建局局长张某。

  1月4日上午,本网记者跟随金地花园小区的业主到淮阴区住建局,试图证实那天呵斥业主的究竟是不是所谓的一把手张姓局长。但是,当提到要见局长时,遭到了拒绝。住建局只安排一位张姓科长接待了业主。但是,当业主提及金地花园小区是否达到交房条件时,张姓科长表示,只要按照合同开发商验收合格,就可以交房。原来,购房合同中所谓的验收合格指的是开发商自己验收合格,而并非是质监站等相关监督部门的验收合格。这就难怪,连消防设施都未到位,就达到所谓的“合格”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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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业主追问该小区是否达通过质监站等部门验收时,张姓科长表示目前住建局对此并不知情,随即拨打质监站的电话,但是无法接通。

  另据了解,被打的业主目前还住在淮阴区医院,已经欠费,开发商却拒绝再缴费。当地警方疑似对打人者采取了法律措施。但是,有业主质疑,打人者只是在派出所待了一会,就已经出来了。对于业主反映问题,该小区一位经理和业主对峙时说:“你们爱上哪告上哪告!”

  记者通过法律专家了解到。商品房交房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商品房交房必须满足几个条件:1、相关部门出具的综合验收合格证。2、房屋交付使用许可证。3、和物业公司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4、房屋质量保证使用说明书。 5、房屋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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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综合验收合格证、包括:1、三通:(即及水、电、煤,在通江河里来说,所有业主均已交付了上面三项费用的入户费) 2、综合验收必须有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测绘面积相关说明文书3、房屋综合验收必须是这个规划小区的竣工验收(包括、道路、绿化、公共设施设备、水泵房、电梯、消防等)4、特别提醒大家,特别要看开放商的房屋交付许可证,若没有的话说明该房屋不具备交房条件或还没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

  那么,淮安市淮阴区金地花园如此急促交房或是担心违约,作为主管部门的住建局局长原本起到的是监督作用,却在现场呵斥业主,阻止业主维权,其中的原因不得而知。但是,这样的做法或许会有损相关部门的公信力。对于此事,本网将持续关注。(深度撰稿/汪华宇 图/刘化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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