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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院违法裁判遭实名举报,江苏省投资环境堪忧

时间:2017-01-05 12:40:02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江苏省太仓市明星企业,遭遇司法不公

  太仓市森茂汽车城是由太仓市森茂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森茂公司”)规划建设的。森茂公司在项目建设阶段就缴纳了1.08亿税收,后期完成115家各类汽车经销商及配套商家的招商入驻,当地行业集聚度达到95%。2015年实现新车销售就达到40亿,综合税收超过1.5亿,带动就业3000多人,开业5年多来为太仓汽车流通行业蓬勃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与此同时太仓森茂汽车城还获得了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授予的“全国汽车城建设实验基地”、“江苏省汽车城建设示范基地”等诸多荣誉。

  森茂公司诉江苏南通六建建设有限公司(南通六建)仲裁一案((2014)苏仲裁字第004号),经苏州仲裁委2015年3月裁决支持森茂公司的仲裁请求,南通六建需支付森茂公司4000多万人民币。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院冻结了南通六建房产和现金价值约4000多万。因案件受到江苏省高院领导人为干涉,以致2015年3月10日仲裁胜诉的案件至今已一年零十个月仍未执行,导致森茂公司资金链断裂,汽车城的日常经营难以维持,企业即将面临倒闭危机。

  案件经过:苏州中院独立审判受到人为干扰

  森茂公司与南通六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苏州仲裁委员会2015年3月10日作出终局裁决。5月11日,南通六建于2015年4月份向苏州中院编造理由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

  经苏州中院两次开庭后,该仲裁裁决不存在被撤销情况的事实已经非常清晰且无任何争议,主审法官说择日即可裁决。

  依据《仲裁法》第60条,苏州中院应当在受理撤销仲裁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裁定。然而,森茂公司苦等数月后,没有等来裁决,遂跟苏州中院主审法官联系。主审法官答复:本案因江苏省高院领导过问此案,且指令苏州中院直接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况下,苏州中院也很为难,只能久拖不决。

  现该仲裁裁决案件已经过去一年十个月了,苏州中院还未裁定。江苏省高院在多次口头施压苏州中院,苏州中院为了司法公正均未执行的情况下,省高院民三庭随即要求苏州中院写申请至省高院,省高院民三庭以会签意见的形式下发到苏州中院书面文件(文件编号:(2016)苏民他23号),直接要求苏州中院撤销仲裁裁决。

  江苏省高院的行为是对江苏省法治建设和司法公正的巨大挑战。苏州中院在坚持司法正义和服从高院干涉之间选择将是十分坚难,

  由于江苏省高院要求撤销仲裁决的文件已经下发,所以,苏州中院在现行司法体制下,难免会做出枉法裁判。

  案件争议的实质内容及森茂公司对本案的看法

  南通六建曾多次向森茂公司扬言:“他们已经找到江苏省高院主要领导,苏州中院肯定会撤销仲裁”。

  这个仲裁案件事实清楚,是非明确,法院依法驳回申请人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是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上的争议的。南通六建通过江苏省高院领导违法干预案件的目的很明确,即拖垮森茂公司并解除南通中院对其的财产保全措施。

  森茂公司是太仓市唯一的汽车城运营商,城内有100多家汽车经销商,300多户委托经营的小业主,大量的从业员工都依赖森茂公司维持正常的经营和收入,由于森茂公司原本仲裁胜诉的4000多万被无限期拖延,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即将面临倒闭,如果不能及时解决此案问题,森茂公司将无力运营如此庞大的汽车城,从而将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和群体事件的集中爆发。

  森茂公司作为江苏省地方上的一个企业,始终相信法律是保护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的。森茂公司被苏州中院拖延裁定的这一年零十个月里,无数次的通过正常渠道向苏州中院,省纪委,省高院,省汽协等反映情况,却都石沉大海,无人问津。但森茂公司仍然坚信: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非常重视法治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反复强调要依法治国的今天,一定会让每一个公民都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南通六建及江苏高院违法干预下级法院依法审判的所作所为在苏州中院不可能变为现实!

  如果苏州中院不能依法独立审判案件,而是在江苏省高院领导的干预下枉法裁判,则森茂公司就是倾家荡产也要追究本案承办法官的法律责任,追究江苏高院领导干预司法公正的法律责任。同时,森茂公司将会对江苏省的投资环境彻底失望,考虑是否应该撤资并离开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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