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第七小学少数教师把有偿补课当主业,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课上不讲、课上讲,校内不讲、校外讲”的方式,强迫所教学生严寒冬季在没有取暖的危房参加有偿补课,冻坏学生败坏师德。
2015年7月6日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山西教育厅有专门下发通知指出:凡发生违反《规定》情形的,中小学校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情节严重者或被撤销教师资格。省教育厅对有偿补课开展专项督查。凡发现并查证属实情节恶劣的教师,一律撤销其教师资格。对此,省教育厅公布举报电话0351-7676630,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面对如此严厉的规定,朔州市第七小学领导仍无动于衷,不屑一顾。管理缺位失职失察,甚至包庇纵容教师常年搞有偿补课。周六周日寒暑假期成了老师敛财的机会。有家长向媒体反映部分老师年补课收入高达六七万元。对此家长学生苦不堪言,面对高额的补课费用部分家长被迫将学生转入私立学校,甚至远走他乡。朔州市教育局领导学生及家长恳请:履行职责!对此记者及所在媒体将持续予以关注。(作者:李四清,李卫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