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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的一封家书

时间:2017-01-12 10:40:08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最尊敬的周强院长:

  您好,我提笔给您写信,心中激动不已,也许这封信您并不一定能收到,但是这封信里却是我最想给您说的。

  我是一名近七十岁的老人了,这两年因为我儿子郝志强的一起经济纠纷案,最终导致无故被判刑,使得我疲于奔波在大大小小的诉讼案件上。

  也是因为这个案子,我一直在关注聆听着您的教导,每次看到您的讲话我都泪流满面,是您一次次掷地有声的话语让我支撑到今天。我儿子再有几天就要出狱了,我真心的让他出狱后要更多的遵法学法,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2011年4月27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人民政府和郝志强的众联汽车公司、乌兰察布市特警大队大队长鲍爱东一手操办的国力汽贸公司,三方就国力汽贸公司和众联汽车公司合作在察哈尔工业园区境内,投资建设众联汽贸二期工程项目达成协议。

  在察右前旗政府备案下双方创建乌兰察布市国力汽配有限公司,这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呀。后来才得知鲍爱东操持的国力汽贸公司向众联汽车公司和察右前旗人民政府隐瞒了该企业已经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事实。致使郝志强投资1.4亿元打了水漂。

  按理说,2017年新的一年开始了,我在这里不应该说这些。但是,我感觉您就是我们老百姓公平公正的父母官,所以,我把这些年遇到的和老百姓不理解的事情唠叨唠叨。

  郝志强经济纠纷案最终的焦点就是和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大队长鲍爱东的纠纷。因为在纠纷初始,鲍爱东强行将财产全部进行变卖和转移,这个时候才知道鲍爱东在工商局注册公司时并没有把郝志强列为股东,从开始签订协议到注册公司都是鲍爱东一手操办的,郝志强根本没有和他的妻子高玉华(法人)及其儿子鲍中博(股东)接触过。他给郝志强看到的有郝志强名字的章程等资料都是他伪造的。

  这起经济纠纷案虽然是郝志强和鲍爱东两个人的事情,但其中牵扯到材料商、工程款的结算等等。所以,我只能应付各个层面的诉讼。财产在各种诉讼中由法院判给了别人,这些我并不心疼,只是这个案子在初始审判的时候就已经变了性质。

  2015年7月24日,我儿子郝志强因逃税罪被逮捕,当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所以大大小小的诉讼接踵而来。在各种压力和打击下,我没有倒下,是因为我看到您在讲话中始终提到,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一想起您的讲话我的内心就变得充实继而更加强大。

  我一直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是平等的,虽然我儿子受到了一些不公的对待,但我认为一定是执法人员在理解和处理上和我们想的有分歧,我相信法律最终会给我们一个满意的解释。

  2013年12月11日我儿子郝志强涉嫌逃税被察右前旗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13日在公司工作人员全部缴纳24.5万元税款及罚款后取保候审。

  事情的起因是2012年11月,郝志强在察右前旗地税局的要求下,向税务所杨晓军所长个人银行卡打入56万元税款,由该专管员替其缴纳税款。但杨晓军没有为郝志强交纳税款。

  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2015年7月24日《刑事判决书》中载明:2014年12月24日,因郝志强未提供建安营业税纳税人相关资料,郝飞和杨晓军一同请示地税杨喜旺局长56万元入库事宜,经商议决定将50万元税款全部为乌兰察布市国力汽配有限公司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及其附加和土地增值税。

  在发生经济纠纷的时候,鲍爱东变卖转移国力汽配城资产时没有通过郝志强,经2014年3月到工商局查实才发现工商局登记注册时股东根本就没有郝志强。

  为何察右前旗地税局杨喜旺局长在明知郝志强不是国力汽配公司股东的时候,仍要求杨晓军把56万元的税款缴给国力汽配城?老百姓的说法有很多,但没有证据的事我不去猜测。

  您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说:司法改革的目标是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改革的根本标准是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司法改革的关键是职业保障;司法改革的“牛鼻子”是司法责任制改革。

  这段话我读了很多遍,每句话都是为我们老百姓做主说的。我反复思考着郝志强这个案子,从理方面我认为我们是有理的,法院的审判也都在理,但是为什么心里就觉得堵得慌呢?我这个近70岁年龄的人又去书店买了好多的法律书籍去看,后来我认为,是因为鲍爱东利用乌兰察布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大队长的特权,用吊销的营业执照和政府还有郝志强签定的协议时就出现了问题。再有就是他与郝志强共同成立注册国力汽配城时,他瞒天过海没有把郝志强列为股东,法院审理判定一切资产归国力汽配城所有。至使郝志强投资了1.4亿元打了水漂。

  于是2015年5月我向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公安局,以鲍爱东涉嫌合同诈骗要求立案。但遗憾的是,察右前旗公安局不予立案。难到说工商局出具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还不能说明问题?真是太复杂了,用我的脑子已经不能再说明什么事情了。

  我睡不着觉整夜的失眠,我又查找相关资料找些依据,看到您提出,要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狠抓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坚持以司法手段保障民生,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坚决整治侵犯人民群众权利的突出问题。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决不允许对当事人诉求相互推诿,决不允许让群众为立案来回奔波。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形成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社会合力。

  我豁朗了很多,因为您的讲话已经让我不再疑惑。最近北京的一名律师看了我的案子认为,所有的症结都在鲍爱东这个人身上,只有将他的事情搞清楚,其他的事情都迎刃而解。 虽然我明白我说的事情比较复杂,牵扯到公、检、法几个部门的事情,但我就是想和您说说,

  我想把做为一个老百姓要讲的理讲清楚说明白,我们当地很多的老百姓都在看着我的案子发展情况,由于经济不景气他们想从这些事情上看看政策是不是说变就变,看看社会法制环境是否还能投资做些事情。

  更重要的是,您讲的话我们老百姓都爱听,可是到下面落实的时候有时就不一样了,我多么希望您就是我们的父母,我们心里的委屈和您说说就足够了,不需要您做什么。

  周强院长,我现在高兴的告诉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经给我发来了《再审决定书》的函,这让我一个通宵没有睡着觉,您的讲话应验了,我认为只要坚持正气法律会给每一个公民公平的权力。

  再次谢谢您听一个近七十岁老人的唠叨!

  祝您工作愉快。

  郝旺

  于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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