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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曲阳:征地拆迁引民愤 同地同物不同补

时间:2017-01-12 12:00:06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近日,本网接到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群众投诉称,当地要正在修建高速公路,村民土地被当地政府强行征用,对于此事,村民异议很大。本网特派工作人员前往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进行调查。

在当地村民的带领下,本网工作人员看到,村民土地地表附着物已经被清理,村民果树、林木以及厂房已经被推倒、拆除。一位手柱双拐,70岁左右的老大爷拉着白色条幅住在铁皮房里日夜看守着自己已被强拆的土地。

村民称,当地政府在征地前没有出示任何的征地文件,为此,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自己的耕地进行果树、林木种植。

然而当地政府在征地时却告知村民自己所种果树、林木为“三抢(抢栽、抢种、抢建)”行为,对村民土地附着物不予进行补偿。村民庞某说:“政府在征地前都看到我们栽树但并未告知村民此处要建高速需要征地,也未告知村民不允许栽种,村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正常的种植,为什么把我们定为“三抢”行为?”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工作程序的通知中明确强调,在征地报批前,当地政府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村民称,当地政府张贴的征地公告是在2015年12月1日,然而村民所种植的果树、林木是在2015年秋季甚至更早栽种的,对政府所说的“三抢”行为完全不能认可。

一位多次接触政府部门的村民介绍说:“我们猜测是县政府缺钱,政府就克扣了我们的补偿款,县政府和交通局原来的办公地点给卖了,新建的豪华办公楼主体工程已经建好完工一直在那扔着呢,县政府租的私人酒店办公也不敢装修新办公楼搬进去,交通局在县实验学校租的办公地点都七八年了”。

东旺乡程东旺村村民说,北杏树村的张洛五、张洛毛还有很多人在2015年12月份所栽的树在征地时就已经补偿了,为什么我们的树木比他们栽种的还早,却把我们定义为“三抢”行为,不对我们的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

村民向本网工作人员说,2016年12月16日,曲阳县交通局孙局长、仝副局长、东旺乡派出所郭所长、乡党委谷书记、乡政府郭乡长带领身穿特警制服和便装的100余人和两台铲车、两台钩机对村民地上附着物进行了强行清理,上前阻止的村民被政府工作人员强行抬出去。

东旺乡程东旺村村民程某被当地政府以“诈骗罪”关押。下河乡康家庄村民高某因在杨副县长所带领的强行清理地表附着物现场斥责当地政府暴力强征土地,被以妨碍公务关押7天。

而中央关于《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明确强调:实施征地拆迁,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法规范进行。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组织征地公告,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征地经依法批准后,要依法规范实施,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问题。

网络公开显示,河北省发改委关于太行山高速公路涞源至曲阳段项目的批复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比曲阳县发布的征地通知晚了半年之久。

对于此事,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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