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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少批多占耕地、来自失地农民的呐喊!

时间:2017-01-16 14:00:01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我们是山东临沂高新区马厂湖镇大姜村、小姜村的村民。现就山东临沂高新区马厂湖镇大姜村、小姜村和前店子村村委会、临沂高新区马厂湖镇政府和临沂嘉欣水果有限公司巧立名目,少征多占,倒卖土地一事进行举报。

巧立名目,少批多征

2016年6月17日,临沂嘉欣水果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在没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施工暴力圈占基本农田230余亩。2016年7月27日,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临沂嘉欣水果公司将即将成熟的春夏农作物全部毁坏,根本不允许村民收获,直接破坏农作物及耕地220余亩,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他们建水果市场,批准了76亩,不包括我们的口粮田,却把我们的土地给圈起来了,我们不同意卖地。

先占后补,整圈零批

临沂嘉欣水果市场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公示中明确注明批准用地面积50667平方米,合76亩,出让期限为40年。让我们不能理解的是:批准了76亩,为什么要圈占230多亩。土地被暴力圈占后,对圈占土地进行分批消化,采取先占后补,整圈零批的方式骗取国家机关的信任,取得土地使用权。临沂嘉欣水果市场违规占地范围涉及大姜村、小姜村和前店子村的集体土地,3个村的土地属于“宅田合一”,人均不到3分地。我们不同意出卖耕地,政府的人员不出面,只让开发商雇佣的痞子逼迫我们卖地,出的价钱是2000块钱一亩的青苗费,一次性给15年的钱。其他生活保障、土地补偿、农业人员安置等都没有。

征地单位非法占有基本农田,占有的土地南起临沂市高新区金一路,北至临沂市高新区启阳路,东起206国道,西至临沂市高新区前店子村,规模为350余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一,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少批多占,整占零批,先占后补批;第七十六条,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第二,违反《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没有依法补偿、安置农业人员等,更没有在村委公告。

第三,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法征地,毁坏农作物、毁坏耕地。

以上情况望各级领导关注并查实,保护土地、关爱民生,维护法律尊严,还村民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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