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频道 > 曝光台>正文

网曝四川一法院立案三年不判不裁 法院回复移交公安侦查

时间:2017-01-24 12:00:08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网友发帖称交警队长抢占了我企业7百万的资产,公安和检察院认为是经济纠纷,我起诉杨举等人侵占公司财产,广元市利州区法院立案三年不判决也不裁定,后以杨举构成职务侵占罪移交公安机关。

  发帖人说他去四川省高院,高院领导说基层法院做法是违法。利州区法院在在当地论坛上回复称被告人涉嫌侵占罪已移送公安侦查。

\

图片来之网络:王明成在四川省高院给利州区法院送锦旗

  网友发帖 交警队长强行入股抢企业

  网友发帖说,2011年2月7日,青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长杨举(已调出公安队伍)以其妻子名誉与我签订合作协议,合作份额40%。4月底,杨举与其妻子感情不合,合作协议变更为杨大元(系杨大远杨举父亲)。

  “2011年底,杨举看到公司有利可图。魔抓开始伸向了我公司财务管理,要求更换公司会计,查公司账目等。让我一个月给他5万元,否则就找公安与法院找我麻烦?在逼迫与胁迫之下,最终我同意给他3万元。”王明成说,按照他曾经与杨举的协商标准,每月5万计算,杨举霸占四年经营是240万,另销售产品70万,杨举涉嫌犯罪金额310万,自己这几年打官司和去北京的车旅费都用了200多万。

  当事人称 公安不立案法院不敢判

  王明成说,2011年,9月15日,杨举让其小舅子王开朝与他父亲杨大远胁迫我在东坝移动公司茶楼上签订承包协议一份,每个月给他纯利润3万元,一步步开始把我推下万丈深渊。12月3日,在杨举雇黑社会打伤我老婆、抢劫公司期间,我公司库存产品70余万元。

  2015年3月15日我起诉杨举、杨大远等人侵占立案,2016年5月26日审批两次,6月3日审批最后一次,已经三年时间了,利州区人民法院为一直未作出判决或裁定。在法庭上,杨举公然说,厂里库存的产品是他卖了的,吓得法官不敢为他开脱,法院认为,杨举的行为是一种侵占罪,未作出判决和裁定,把案子移交给广元市公安局。

  王明成说,我之前有一点欠款,包括杨举的虚假诉讼我,法院违反程序,甚至枉法裁判,将我的公司打入黑名单,甚至强行执行我,而我起诉杨举,法院三年不判不裁就是拖,杨举伪造证据告我,法院用伪造的证据来枉法判决,我下步专门举报杨举的保护伞。杨举侵占资金310多万,有据可查。现在厂被拆迁赔偿200万,杨举居然以股东身份还要分拆迁补偿款,法院居然支持将我的账户冻结。

  法院回复 案件移交公安侦查

  王明成说,在法庭上,杨举承认了他拿走了企业,毁坏了厂。利州区法院一听,吓了一跳!通过利州区法院3年的审理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侵占犯罪,应该由公安侦查追究杨举的刑事犯罪,法院因此将此案移交公安立案侦查。王明成将法院的案件移送通知书也发在网上。

\

利州区法院的刑事案件移送函

  1月19日,利州区法院在当地论坛回复:“网友你好,你所反映的情况经核实情况如下:自诉人王明成诉被告人杨大远等人犯侵占罪并要求赔偿一案,经本院开庭公开审理后,认为自诉人指控的事实发生在其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离开公司后,该公司股东杨大远受镇政府维稳要求,接手继续经营公司期间,为查明被告人杨大远是否有贪占行为以及其行为是否具有职务性,本院在2016年12月已将该案移交广元市公安局侦办,相关情况也已告知自诉人”。利州区人民法院。

  王明成说:“我一直告杨举利用他的交警队长和有的身份,动用黑社会打伤我妻儿,镇领导和派出所长、法院个别人充当杨举的保护伞,现在法院都认为杨举的行为构成犯罪了,我下一步将继续举报他们,我砍断了自己的手指自残,以表决心要告到低。”

  王明成说,前段时间他去四川省高院给利州区法院送锦旗,法院工作人员把他叫进去,高院一领导听说利州区法院立案三年没有判和裁定,气愤地说基层法院做法是违法。

  法院立案三年未判和裁定,是否违法?利州区法院黄副院长,短信回复在开会,监察室高主任称现在开会,年后再打电话。本网将继续跟踪报道。(汪贵阳 张蓓蓓)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内容未经本网证实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