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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埋隐患,偏遇无良奸商

时间:2017-01-24 14:00:02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日前记者接到爆料,爆料人称“2009年挂靠一家公司承建的广州中央直属棉花储备库工程于2010年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至今尚未支付工程余款及材料费共计1900多万元,多次讨要无果,现春节临近,100多原建筑工人要求集体上访并游行示威,希望媒体记者到现场采访报道。”记者接报后,认为事态严重,约见了爆料人,经耐心劝说,希望爆料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要以身试法,暂时化解了一起集体上访事件。

  据爆料人冯某讲述到,他于2009年9月,与实际施工人黎某签订合同,做广州中央直属棉花储备库5个仓库的钢结构工程,实际进入场地是在5月份就开始备料并进入工地施工,就在快要完工时,11月份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派杨勤到施工现场召开会议,为赶工期,要求其带队在阴雨中作业不得休息,考虑到工人们的安全问题,他不能接受这个忽视工人生命的过分要求。杨勤于是下达最后通牒,要么施工要么结算工资走人。冯某迫于无奈,选择了后者。冯某带队撤出工地后,时至今日已经6年过去,仍未拿到应得的血汗钱。2015年妻子病重,急需治疗费再加上工人的工资迟迟不得给清,不得不将房屋变卖,最终还是因为没有得到更好的治疗而散手人寰。

  一同爆料的黎某拿出厚厚一叠法院判决书和证据材料,向记者说出了原委和苦恼。

  黎某经营了一家消防器材店,有时也承揽一些建筑工程。2009年2月,广州中央直属棉花储备库项目筹备处开始公开招投标,筹备处一项目负责人邀请黎某参与投标并保证中标,同时授意黎某以挂靠的方式参与。负责制作标书的广州昊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铭华向黎某保证,挂靠武汉建工不会有任何问题,只要黎某愿意拿下这个项目,至于说挂靠操作的事有他完全解决。中标后,何铭华引荐黎某到位于五山路的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负责接待的是分公司总经理蔡运安。蔡总好像早已知道这个中标结果,便和黎某提出了运作条件:1.黎某必须先支付37万元给何铭华才允许以挂靠名义进场;2.分公司开“保函”给项目部并垫付80万元项目保证金;3.组织工人进场施工后,向总公司补交垫付的80万元项目保证金;4.要求黎某以广州市创鸿建筑劳务公司的名义与其签署施工合同;5.约定挂靠管理费为3%等。口头约定后,黎某自行垫资组织人员施工,于2010年8月竣工验收合格。期间黎某还偿还了武汉建工向项目合作伙伴广业公司借支的部分工程款200万元及利息。2013年黎某到该公司要求支付工程余款及保证金,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不承认黎某同其是挂靠关系,仅仅是劳务关系,拒绝黎某的请求。

  黎某于是将广州中央直属棉花储备库和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请求法院支持。一审、二审和再审三级法院均忽视了事实,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从未直接参与工程的施工管理,未履行承包方的义务。黎某组织施工,履行了承包方的义务,是工程的实际施工人。由于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是合格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发包方将工程尾款支付给该武汉建工无不当。那么武汉建工应当将工程款返还给黎某才行。可武汉建工此时不再承认和黎某有挂靠关系。致使黎某陷入了“追债”和“躲债”的痛苦深渊当中。

  为此,记者采访了法律专业人士。专家解读到,在挂靠方与被挂靠方之间往往会出现工程款纠纷,这主要是因为双方为了隐藏其挂靠的实质,承揽合同的支付账户通常是被挂靠方的账户,因此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一般情况下是拨付到被挂靠方的账户中。根据借用合同,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由被挂靠方账户支付到挂靠方。可见,被挂靠方在这种资金流动方式中掌握了资金的主动权,易造成被挂靠方拖欠挂靠方工程款的情况,挂靠方在追讨不能的情况下不得不把挂靠的问题暴露在法律之下,而将被挂靠方欠付工程款行为诉至法院。在本案当中:武汉建工是一个有建筑资质的单位,黎某是借用资质的个人。黎某是作为武汉建工的雇员在施工过程中为该公司的委托人,并在合同中签字。合同中也约定工程款由发包方直接支付给武汉建工。但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黎某是作为实际施工人,先期垫付了工程款,并组织人员施工直至工程完工。对于工程款,黎某通过到武汉建工转账支票的方式提取了一部分,但是剩下的部分工程款武汉建工拒不支付,因此诉至法院。在该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黎某实际不是武汉建工的员工,他只是利用这种方式,通过借用武汉建工的建筑资质来承包工程,而武汉建工则从中赚取管理费等相关利润。

  对于挂靠方请求支付工程款的主张,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赋予其一定的权利,该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可见,对于被挂靠方截留发包方支付的工程款,挂靠方可以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起诉被挂靠方。

  100多人群访事件暂时搁浅下来,他们也愿意通过正当途径解决问题,但是他们不知道还要等待多久。随着记者深入了解,发现一个不争的事实,那就是一开始,在项目部负责人、何铭华、武汉建工广州分公司之间配合的很是默契,同时记者还掌握到广州中央直属棉花储备库项目标底是6000多万元,而中标价是4450万元。本报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向社会公开这个挂靠中标的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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