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王彬)连日来,邯郸市一家公司在网上实名发贴,举报 " 邯郸美的夜间强拆企业厂房,绑架企业员工,故意毁坏财产 " 的网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拆迁房屋为何借助夜幕掩护,双方明争暗斗的背后又隐藏着哪些盘根错节的利益纠葛呢?
企业实名举报 " 美的夜间强拆 "
发贴人名叫李聚中,系河北立元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元公司)董事长。据其本人介绍,立元公司为股份制民营企业,于 2005 年租赁原邯郸市第二印染厂(以下简称第二印染厂)的部分厂房和生产设备,并负责安排原企业 800 多名职工就业。多年来,公司累计投资 1.6 亿元进行设备更新、改造等,产品质量、品种名列华北地区前茅。
2016 年 7 月份,位于邯郸市幸福路 48 号的第二印染厂被美的公司下属的一家房地产公司竞得用于商品房开发,由此导致立元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经济损失惨重。
李聚中痛心地说,今年 2 月 2 日(农历正月初六)晚 9 时左右,开发商召集数十人开着钩机闯进立元公司,控制了公司 3 名值班人员,并抢走手机不让报警,随后拆掉了数间厂房、仓库,造成部分设备、机配件、原料被损害。
难以厘清的利益纠纷
据邯郸市美的房地产开发有限位公司(以下简称美的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邯郸市冀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美的全资注册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通过拍卖形式,取得第二印染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相应破产财产。
此前,第二印染厂破产清算组依照合同约定,向立元公司下达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要求对方在 2016 年 7 月 30 日腾空场地,办好交接手续,同时缴清欠付的所有租金。
2016 年 11 月 14 日,第二印染厂破产清算组再次向立元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尽快将自有的机械设备搬离,腾空厂房和经营场地,给付拖欠租凭费。
但是,立元公司对第二印染厂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提出异议,要求对方偿还其先前垫付的水、电费,以及机器改造费等,双方由此对簿公堂。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解除第二印染厂与立元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立元公司于本判决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第二印染厂租赁费。但立元公司不服判决,随即提起上诉。
2016 年 12 月 12 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因二审出现新的证据,需要重新核实案件事实,决定撤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开发商是否具备拆迁条件?
据李聚中介绍,美的公司虽然取得了第二印染厂地块,但目前拆迁时机尚不成熟。
根据邯郸市拍卖行有限公司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开发商)需要自行解决第二印染厂与立元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委托人与拍卖人对此不做任何担保。买受人还需自行清理场地,由此产生的纠纷、事故及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李聚中认为,既然立元公司与第二印染厂租凭合同纠纷已进入二审阶段,在案件尚未结案之前,美的公司不具备进场拆迁的条件。
美的称不了解 " 合同纠纷 " 进展
2 月 13 日上午,美的公司营销中心一位负责人表示,对于立元公司与第二印染厂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他们当时看到了一审判决书,误以为双方纠纷通过法律渠道得到解决,未料到立元公司提起上诉,而且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
对此,美的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待两家单位的纠纷尘埃落定后再依法进行拆迁。
另外,针对立元公司董事长李聚中实名反映 " 美的夜间强拆厂房 " 一事,这位负责人称由于仅为李聚中的一面之词,网上所传视频也看不清拆迁人员模样,所以无法证明与美的公司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