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孟祥山) 沈阳市民张先生,在沈阳仁心肾病专科医院血液透析期间,检查出感染了乙肝病毒,记者前去采访,院方明确不接受采访,院长办公室门外贴着“筹备处”,不能提供发票的医院,资质问题待解。
据张先生本人及家属介绍,入院之前在该院检查结果还是阴性,这个问题院方也没回避,但是,谈到赔偿,院方则暧昧地表示愿意拿出3-5万元了事。家属怀疑,该医院重复使用耗材,该医院一直拒绝提供张先生看病的发票和耗材出入库单,理由是财务总监离职;医院每次透析入账440元,实收320元,为了竞争,该医院还承诺:如果由沈阳八院办下来特病医保再转院回来,可以把患者自费部分的钱免了,张先生正是在沈阳八院办理特病医保过程才发现感染了乙肝病毒。张先生家属向记者透露:该医院法人赵艳秋,据说有个儿子在纪委工作,所以卫生主管部门对家属诉求不愿理睬。张先生本人对医生及护士的资质和医院的诊治流程都不满意,“患者不提醒,护士都不知道打凝血针,家属来了随便进,也不用换鞋,医院消毒也不彻底”。
2月14日,记者来到位于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街14号的沈阳仁心肾病专科医院,亮明身份提出采访要求后,前台接待两次联系院长,均被告知不接受采访,因为没时间。随后,记者见到了前来交涉的患者家属,家属称该院万院长和她刚刚交涉完,但结果很不愉快。记者在家属的带领下来到医院6楼院长办公室,发现,门已被反锁,但是,在大门上,记者看到了“沈阳仁心肾病专科医院筹备处”字样,公开显示已经开业1年以上的医院,怎么还贴着筹备的招牌?不得而知。
当天下午,张先生儿子向记者反馈:沈阳市卫生局已经承诺前去调查,但对张先生患上乙肝是否为医院责任无法鉴定,而医院的最新说法是“鉴定出多大责任我都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