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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山西太原公安队伍竟有如此“能人”

时间:2017-02-20 10:40:02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太原公安杨世海又添新罪:雇凶侵占财物又伤人,遭举报总能“摆平被查处屡屡无果。

  山西省公安厅2月14日发布消息:国务委员、公安部长郭声琨签署命令,追授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英勇牺牲民警丁辉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这位山西太原的好民警,在生前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了人民警察神圣职责,成为山西太原公安队伍永远的骄傲!

  然而,同样在山西太原市公安局担任执法监督支队长、人民公安杨世海也被称为“能人”:他身居要职但开着“套牌车”,变着“花样”侵占他人公司,组织黑恶势力暴力霸占他人财产……虽多次被实名举报,却屡屡能“化险为安”,稳坐公安职权“宝座”。如今,“旧事”未了,又添新罪——

  依仗职权 无视法律 雇凶侵占财物又伤人

  “我们是普通老百姓,做点小生意谋生。竟然被恶霸多次恐吓,还打伤人,民警拔枪警告才制止住他们,简直无法无天啊!”从2016年12月下旬到2017年1月15日,位于省城太原市双塔东街的渝麦香妈妈面食馆老板谢某某和面食馆的房东耿某某经历了人生中的一场噩梦。

  谢某某说,自己的面食馆房屋租期未到,平时小心谨慎做生意,也没得罪过任何人,但被一伙人无理要求“滚蛋”。“看上去都是混社会的人,态度非常蛮横。我们外乡人,肯定不敢得罪这些人。就找到了合法房东耿某某,说明实在无法经营下去了,所以就请求房东暂时收回房屋,妥善保护屋内的物品。”谢某某说,自己随后得知,这伙人背后的“靠山”是太原市公安局执法监督支队支队长杨世海,杨想霸占房东的房产已经多年。

  为了保护自己的店铺,谢某某和房东商量之后,为防不测,他们在2016年12月28日凌晨,雇施工人员用钢筋混凝土把进入面食馆的通道封了起来。没想到,28日上午,之前来寻衅滋事的社会分子又来了,要强行拆除混凝阻挡物,霸占房屋。情急之下,房东拨打110报警。太原公安局桥东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这伙人带回了派出所核查其身份,并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

  本以为事情就此好转,没想到,接下来的情形更加严重。“这些狂妄之徒完全无视法律,把民警的告诫当耳旁风。简直就是黑社会!这伙人后边有杨世海撑腰,天不怕地不怕。”老板谢某某抹着泪说,在12月30日凌晨4时左右,这伙歹徒竟动用挖掘机将钢筋混凝土被挖开,房屋和屋内物品被严重损毁,面食馆价值35万余元物品遭到霸占和损坏,而房东更是遭到殴打。

  面对如此无法无天的行为,谢某某和房东一边努力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一边只能一次又一次拨打110报警。在2017年1月15日傍晚,发生了这样一幕:“当时,这伙霸占房屋的歹徒,竟然当着出警民警的面,手持凶器将房东打伤了。民警最后拔出手枪警告,他们才停下。”谢某某说,作为普通老百姓,希望人民警察真的能做到为人民服务,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发生这样的事,起码要有个交代。

   伪装行善 暗中设计 伪造文书侵占他人公司

  上述事件的背后,与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息息相关,被告人便是太原市公安局执法监督支队长杨世海的老婆。原告有三人,就是渝麦香妈妈面食馆的合法房东。

  时间回到2013年8月,山西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名:太原市万托有限公司)参与民事诉讼,公司的三名原始股东发现他们被杨世海施用“偷梁换柱”计,自己竟早已不是公司股东了。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据原始股东耿某某介绍,在2002年4月至2003年2月期间,公司有业务求助于杨世海,杨在帮助公司办事过程中发现“商机”巨大,亲自伪造《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材料,将公司三名原始股东的股权“无偿转让”到其妻李俊华名下50%,并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由此,杨世海很“巧妙”地将福地公司及其名下资产(包括上文提到的渝麦香妈妈面食馆房产)占为已有。

  福地公司三原始股东被迫于2013年8月30日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返还被非法侵占的股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三原始股东的全部诉讼请求。判明三原告为福地公司的合法股东,是福地公司名下资产的合法所有人。

  没想到,杨世海不愧是“能人”,在他们夫妇败诉后,一边通过非法手段干扰二审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导致二审法院严重程序违法,案件搁置达二年零四个月之久不能正常审理。另一边又心生诡计,无中生有捏造了一份虚假《股权转让协议》,妄称将福地公司50%股权转让给了王奋勇,以此为借口纠结了以王奋勇为骨干的黑恶势力(上文中侵害渝麦香妈妈面食馆利益之人)寻衅滋事,暴力霸占公司房产、损坏公司财物、殴打他人……

  恃强凌弱  蛮横霸占他人财物 伪造证据对抗调查

  据实名举报,杨世海纠结社会黑恶势力危害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成为其惯用手法。早于2009年8月,杨世海被指纠结尤老二为首的社会黑恶势力,暴力霸占双塔东街88号的福地公司房产,每年房屋租金近100万元,非法据为已有。

  “杨世海可把我们兄弟们给坑惨了!”山东客商李明、杨治森的实名举报贴至今在网络上点击率居高不下,他们二人表示,自己满怀希望到太原投资创业,没想到遭杨世海蛮横霸占产业,落得血本无归,债台高筑。

  2007年,山东客商李明、杨治森租赁了位于太原市双塔东街1号钢结构楼房(福地公司名下资产),租期10年,投资近300万元开办了“凯满红”洗浴中心。谁料,2011年5月初,杨世海私自捏造理由,声称这房子已经租给名为尤老二的客户。据称,尤老二是当地有名的黑恶势力。果然,尤老二带领30多人闯入洗浴中心,将经营人员和服务员全部暴力赶走,强行霸占了洗浴中心,也将李明、杨治森赶出太原。

  被迫无奈,李明、杨治森走上了上访维权路。据李明、杨治森实名举报信:杨世海为了抢夺霸占洗浴中心并隐瞒真相,做了精心伪装。主要手段是打着老婆李俊华的幌子捏造多份虚假转租合同,制造经济纠纷假象,对抗查处。

  “我们不仅被害的血本无归被尤老二这些恶霸恐吓,精神上也备受打击。人家杨世海利用公安局执法监督支队长的身份,组织黑恶势力施暴,普通老百姓哪能招架的住!”李明、杨治森有难诉,多次举报无果。为了引起太原市公安局领导重视,迫不得已,李明、杨治森等8人曾于2013年9月9日以拉条幅形式到太原市公安局门口“讨说法”,希望能还自己一个公道。“能人”杨世海再次利用公安身份和职务职权,指使人将8人拉到文庙派出所滞留近20个小时,最后给予李明、杨治森治安警告处分才放出,事情不了了之。

  知纪违纪 执法犯法 屡遭举报但总能“摆平”

  不难发现,山西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太原市万托有限公司)的三名原始股东或许才是最大受害者。三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失去公司股东身份,人身财产安全蒙受巨大损失。

  如此“偷梁换柱”,“能人”杨世海究竟是怎样做到的?有实名举报者称,2008年11月24日,时任太原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的杨世海领着老婆来到迎泽派出所报案,谎称他们在游泳场丢失了一个随身背包,包内装有山西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个人名章、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房产证等其他资料,这些物品全部丢失。当天值班民警见报案人是杨世海处长夫妇,自然十分信任,未经任何审核,就在报案材料上签注了“情况属实”的证明,并加盖了派出所公章。骗得虚假证明后,杨世海在2009年2月4日的《山西日报》刊登遗失声明,将公司原公章、证照全部作废。2月9日到工商部门补领营业执照。2月13日又刻制了公司的新公章。随即,夫妇跑到银行要求公司账上的300万资金转移。由于银行审核严格,并迅速向其他股东通报情况,这笔钱未能转移走,杨世海的一系列违法行为也被揭露。工商部门发觉杨世海夫妻的欺诈行为后,当即进行追查,杨世海夫妻拒不配合调查。无奈,工商部门采取措施,将其“补领”来的营业执照吊销。但杨世海夫妻至今还持有“补刻”的公司公章,继续违法使用。

  整个过程中,杨世海仅滥用职权报假案就有过三次,都记录在案,遭到揭露也总能“摆平”。据举报者称:第一次是2008年11月24日到迎泽派出所,伙同其妻谎称山西福地房地产开发公司所有证照丢失,骗取派出所给他出具了假证明;第二次是2009年10月打着老婆的幌子向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假案,目的是动用刑事手段,违法为自己的民事诉讼案件获取证据;第三次是2011年5月,唆使社会黑恶势力向桥东派出所报假案,目的是通过报案使黑恶势力“合理”成为当事人,以方便其寻衅滋事。

  据了解,太原市公安局执法监督支队担负着监督公安机关及全体办案民警执法、办案是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职能,但杨世海这个支队长却公然知法犯法,践踏法律。记者从太原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在2013年12月底接到了关于执法监督支队长杨世海违法乱纪问题的群众反映。经局纪委、警务督察支队调查核实,杨世海将其他公务用车的车牌挪到了自己所驾车上使用,上班经常迟到,上述两项举报属实。这次事件,杨世海仅被“批评教育”,而其他种种实名举报,却迟迟得不到查处。

  后记:

  杨世海从警37年,从普通民警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其恶行曾被控告到山西公安厅,虽经厅长批示督察总队查处,也没奈何了杨世海。以致杨世海虽然一次又一次触犯国法,屡遭举报,终能逃过“一劫”。

  常言说,警钟长鸣,反微戒律。一个个受害者正翘首期待反腐“利刃”斩顽疾,早日消弭太原警界之痛,擦亮警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人民警察为人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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