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潢川县市民徐百林向中国商务新闻网反映,自己于2016年11月26日晚,在潢川县一饭店吃完饭欲离开时,遭遇多名蒙面人手持砍刀、铁棍追逐砍打,徐百林虽侥幸逃走,但其仍遭到不法分子的严重伤害。后公安机关侦破此案,犯罪嫌疑人刘行伟也被申请批捕,但蹊跷的是刘行伟在归案一个月后却被无端释放。
刘行伟犯罪团伙的罪恶行径致受害人多处刀伤
“无牌车辆跟踪,蹲点守候,统一蒙面,在大庭广众之下手持砍刀、棍棒等对目标人物进行刀砍追打”。这种只有在电影里才能看到的港台帮派火拼场面,当晚却真实地在潢川县上演。有组织、有预谋、有策划、分工明确地实施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巨大,这种犯罪行为是什么性质?值得我们深思。
此案也引起信阳市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2016年12月7日,信阳市公安局抽调刑侦人员赶赴潢川,与潢川县公安局联合成立专案组,于2016年12月16日将刘行伟、陈建辉、黄亮、李强、祝华辉等五个犯罪嫌疑人抓获(犯罪嫌疑人刘建豹在逃),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另据目击者称,当时行凶的远不止以上犯罪嫌疑人,还有好几个行凶者,打伤人后全部逃之夭夭。
提请批准逮捕书
据潢公(刑)提捕字(2017)10010号文书显示,在“认定事实的证据有受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现场勘查笔录、监控录像等。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是以认定”的情况下,2017年1月17日,潢川县公安局特提请潢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对犯罪嫌疑人刘行伟逮捕。然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样的一个组织实施犯罪的嫌疑人却于2017年1月26日(大年二十九)被释放回家。
刘行伟部分犯罪行为的媒体相关报道
刘行伟部分犯罪行为的媒体相关报道
据调查,刘行伟团伙在潢川县当地欺压群众、残害百姓,无法无天、罪行累累。潢川县公安机关是有案可查的就有数起。
众人周知,累犯的犯罪分子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极大的隐患,社会危害性巨大,但在潢川,就是这样的一个累犯--刘行伟,在案件还没有判决的情况下,却被无端释放,至今仍逍遥法外。
据知情人士透露,刘行伟团伙能够在潢川长期进行着这些犯罪勾当,之所以气焰十分嚣张,其背后有一把无形的“伞”在保护着他们。
究竟是什么样的保护伞让司法机关为其大开绿灯,为犯罪分子“保驾护航”?在当前如此高压态势之下,这把保护伞大到了可以让罪大恶极的累犯逃脱法律制裁?
中央一直强调,要深挖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持把“打黑除恶”工作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深挖和严惩恶势力在党政机关、政法队伍中的“保护伞”。
据当地人讲,还有很多被害人因害怕刘行伟团伙进行报复而没有选择报案。刘行伟团伙在潢川县盘踞多年:开设赌场、垄断沙场、强行征地、抢占工程。这些人为了疯狂敛财,其动辄公然持刀砍人、伤害报复。这种疯狂的、带有恶势力性质的组织,已令潢川县人民群众闻之避让三尺,唯恐避之不及而遭祸害。潢川人民亟盼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推倒恶势力的靠山,打掉保护伞,彻底粉碎刘行伟这个恶势力犯罪团伙,还潢川人民群众一片蓝天!
对此事进展,本网将持续予以关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