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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霸横行乡里双手血腥数十载

时间:2017-02-20 16:40:12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在中纪委和最高检三令五申严厉打击村霸,营造美好乡村的大环境下,本网接到实名举报资料,据当事人叙述:江老家村位于利辛县江集镇以北,交通不是十分便利,唯一的一条主街由东至西不足几百米,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村庄,隐藏着一位让当地百姓数十余年长期处于“人间炼狱的父母官”---------江修华。

2002至2016年间,反复上任数次,罢免一个村长职务,在换一个书记职务。江修华在位期间利用村书记、村长等职务,非法贪污钱财,欺压百姓、手段极其残忍,用他自己话讲:“打到你服为止,不服的人已经不能说话了”“不弄死他家两个,他们不听话”!!!

一、培养黑恶势力充当打手,对手无缚鸡之力村民残忍施暴

2002年,江修华私自在本村开设砖窑厂,强制地方群众一律使用他的砖窑厂生产出来的砖。栾楼行政村村民冯涛没有使用他窑厂生产的砖,江修华得知后,亲自带领几十人,对冯涛进行殴打,后经利辛县公安局法医鉴定轻伤。开设窑厂期间,深坑取土,不设立护栏、警示等标志。导致路过老人、小孩,掉入深坑淹死。后者为孙营村小学二年级学生乳名:联发。

对死去的人,他不但没有丝毫愧疚,而且毫无人性的扬言:“在死几个人也与我无关,谁淹死谁倒霉”!

2003年,本村四队村民江奎峰看不惯江修华的恶势力行为,说了几句,被江修华怀恨在心,后期江修华带领其手下恶势力上门到江奎峰家中,见他不在家中,便对其爱人,拳打脚踢,弱质女流当场被放倒在地。二儿子小名:宝胜,面部被刀砍伤,经利辛公安局法医鉴定“轻伤”。

2005年江修华报复本村二队村民小名叫柏林,说柏林对他不尊敬,当场电话叫来打手围着柏林大打出手,柏林被打的嘴、鼻出血,头部重创,昏倒在地,当即被村民送去县医院抢救,后转至蚌埠医学院,因伤势过于严重,最后转移到江苏省南京市第一人民医院手术、治疗,虽然命被保住,但成了痴呆,留下后遗症,终身残疾。利辛县公安局法医鉴定重伤。

本村四队村民江丙文忍不可忍,准备到“利辛县纪律委员会”揭发、检举江修华的罪行,(有关部门保护伞为其庇护)私下告知了江修华,经过考虑他认为江丙文没多少文化,其兄江兴义是教师,幕后指使人肯定是他,便把矛头指向了江兴义。2007年7月12日当天下午江兴义外出归来,刚进家门就听门外很多人叫骂,回头一看,江修华手持矿工斧,他三个儿子、其弟明泉、堂兄江建华和儿子、堂兄江金飞和儿子,利辛、单干、怀民后面约50余人手持木棍、红缨枪等凶器一起围攻过来,江兴义见矛头不对,当即拨打110报警,江丙文与江嫂子,上前说好话,求他们别这样,结果江修华拿起手里的斧头对准江丙文的头一顿乱砍,江丙文前额的伤口深达骨膜,被砍到在地。江修文其子德子、乐乐,仍对倒在地上的江丙文棍棒相加,江兴义女儿见小叔、跟妈妈被打,上前阻拦,也被打倒,情急之下,她脱下了裤子,大喊:救命!后民警赶到制止了江修华一家,江丙文被送到县中医院抢救,经公安机局法医鉴定为轻伤。

2014年元月22日,江修华在次对落单的江兴义进行了疯狂的报复,等他家人得知后,第一时间报了警并赶到事发现场,但江兴义已经倒地不醒,一同前来的村民担心赶到现场的江兴义家人和江修华等人发生更大的火并,村民要求民警制止,但办案民警躲进警车,紧闭车门,紧接着悲剧在次发生了,最终江丙文、江青龙、江兴义一起被送到利辛中医院抢救。

所犯恶行、罪行均不了了之。

江修华最近一次对我的蓄意性谋杀行为发生在2017年2月13号晚

2017年2月13号晚,我在朋友任大超家中吃饭,约20:40分吃完饭骑电动车回家的路上,经过江老家庄后约200米的距离(至王楼村路段)突然有人从后面朝我后脑勺打了一棍,头部受到猛烈的冲击之后,我踉跄着从电瓶车上跌倒在路边的小麦地里,紧跟着下黑手的人又迎面给了我一拳,顿时我的门牙被打掉了一颗,借着微弱的月光,我认出了打我的人正是我们村原村书记江修华,认出他之后,我拼命大喊“杀人了,救命啊”,他担心惊动附近村民,掉头逃窜。几分钟之后,我拿出了手机拨给二儿子,孩子约21:05分到了现场,见到我满脸是血,紧跟着报了警,并拨打了120的电话。我被送到县医院治疗。

事实上他是趁我酒后,想至我于死地!

二、在“保护伞”的庇护下,利用职权肆无忌惮敛财

1.2013年12月份完工的江老家敬老院,上级拨款161万元,经江修华的手,私自领取41万元,中饱私囊。剩余工程款项也存在很大猫腻。房屋长度不足600米,已存在40多处断裂。

名义给江老家小学花草树木补偿费5万元,其小学校长,分文未见。

挖大塘领取11.8万元,虚报工程土方量10倍以上。让村民新齐给周展送去4条中华香烟和一个黑色塑料袋,有目击者证明。

2.江老家“一事一议”专项资金996535元,上下串通,做伪证,中饱私囊

2009年3月22日江月领款71120元

2009年11月8日王新明、江月领取50000元

2011年7月15日江月领款90390元、2011年7月25日江月领款60000元

2011年8月2日江月领款10万元、8月11日江修华领款40000元

2012年2月16日程明领款104000元、5月28日王新明领款100000元、2012年12月24日江修华、张守奎、王新明领款21万4千元。

2013年郑明飞领自筹金94000元,财政奖补125320元,还有一笔财政奖补159215元。2014年元月28日江修华被免职,但他本人,又领取“一事一议”款9万元装进腰包。

3.危房改造

江修华胞弟江月华无危房,2000年在可耕地上建房,套取改造资金10000元,江林凤没建房20000元被干部领走、江林宾10000元被干部领走,江林学领20000元没建房、江敏20000元无危房,2010年干部领取。

4.计生罚款不开票,装进私人腰包:收取江快乐不结扎费用7000元,董伟计生罚款1万8千元、江文明计生罚款20000元。

5.冒充复员军人,冒名顶替领取复员军人补贴款

通过关系把江老家村解放战争时期的复员军人江振华的名字改成江修华,编号为:6037202100244689领款身份证号码为:34213020819901,截止07年县纪委没收此卡时,江修华供认所得钱财与江集镇民政办江涛私分。

6.没有职位,仍有工资:2008年江修华村书记被撤职,村长被罢免,仍领取工资数年。2011年11月18日,书记一职再次罢免,仍可领取工资。2014年元月,江修华被反复撤职后,工资仍领取至今。

7.非法集资:2013年江修华以建村卫生室为名,向本村村级医生江俊明、江刘伟、盛艳、王新庆等人,每人索要9000元,合计63000元。

2014年元月,把江老家村村室二层楼房(地上8间约320平方)以超低的价格卖给江俊明,江俊明给江修华2万元定金后,后因送礼少,江修华又把此房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江海了,所得钱财,落入个人口袋。

8.2007年,因江老家村街道加宽改造,造谣言把上级拨款修路标准(宽3.5米、长860米)向群众宣传成(宽7米、长1000米)每户都要交钱,所得钱财均落入私人口袋,具体数目不详。江修华贪心不足,又以群众没有集资为名,挪用2011年“一事一议”款4万元、2012年“一事一议”款21.4万元,指使村干部江林和盛芹做假账填补。

9.2007年修江老家至崔小集的水泥路(全长约3公里)承包商蒋**是外地人,因惧怕江修华手下的恶势力团伙,至今没敢要钱,上级拨的修路款全部装进江修华的腰包。

2012年江老家村修路,王楼至江土楼地段承包商郑明亮的工程款,11万元,也被其占为己有。

江修华作为一个中共党员,目无党纪、国法。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暗地里培养黑恶势力,对百姓进行惨无人道的报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多次殴打管辖内村民,在其“保护伞”的庇护下,江修华变本加厉,手段更加残忍,在职期间多次致伤、致残、致死村民十余人,我们作为一个守法的公民,长期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真的是“呼天不应,叫地不灵”在习总书记提出“言论自由”的年代,我们只有求助于媒体,把江修华及其恶势力团伙一人的罪行、恶行公之于众。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的文件“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突击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依法对江修华及帮凶等人进行严惩。

以上所述内容,均真实,所举事项,不足一毛。如有不符,本人举报人:江林好,愿承担法律责任。

希望政府和有关部门给我们群众一个合理、公平、公正的说法.

2017年2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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