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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李毅请求媒体监督帮助追回借款

时间:2017-02-23 12:00:04    来源:社会法制网    浏览数: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TT

唐山市民李毅在拿到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生效判决书后,同样遭遇了执行难,如果说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抗拒执行尚能让人理解的话,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在地方公安立案后掌握了确凿犯罪事实后,在准备抓捕犯罪嫌疑人时,中级法院又马上下达了决定再审、终止执行的民事裁定,使原本的生效判决执行陷入遥遥无期状态,面对着蹊跷的现实,是偶然巧合还是人为的结果?市民李毅怎么也想不通了————

2012年春节过后,经营河北联合资讯广告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历某向好友李毅曾借款2000万元,年息按20%,面对好友的请求,李毅有些犹豫,因为李毅没有那么多钱,但经不住好友历某的多次恳求,出于朋友义气的李毅经多方筹措,于2012年3月13日,借给历某、河北联合资讯广告有限公司2000万元,双方约定年息20%期限一年,让人想不到的是这一借却使李毅走上了艰难无尽的讨债路。

2013年3月12日借款到期后,历某、河北联合资讯广告有限公司却不能支付本金,无奈李毅只好同意历某支付利息后,双方重新换据约定年息20%期限一年。到2014年3月2日,历某、河北联合资讯有限公司在支付利息后还是不能全部归还本金,次日只偿还了500万元本金,李毅只好与历某重新换据,本金变为1500万元,双方约定年息仍为20%,期限一年。

2015年3月2日这次借款又到期后,历某、河北联合资讯广告有限公司不但不能偿还本金,连利息也不能按时支付了,李毅多次索要,2015年4月7日和9日,历某、河北联合资讯广告有限公司分两次才将利息付清,但不能归还本金。

在索要无望的情况下,李毅于2015年4月20日在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将历某、河北联合资讯广告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偿还本金1500万及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2015年8月20日,唐山路北区人民法院做出【2015】北民初字第1811号民事判决,判决被告历某、河北联合资讯广告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李毅本金1500万并支付利息。但判决书生效后,历某却根本不履行法院判决。

截止到2015年10月23号历某还没有履行判决,李毅只好向唐山市路北路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法院查封历某名下唐山硅谷国际、紫徽星会馆,橡树湾等多处房产。2015年11月27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传唤被执行人历某到法院执行局作笔录,被执行人历某表示拍卖其名下房产用于抵债,承诺立即支付10万元执行款。之后便杳无音讯,路北区法院虽积极执行,但被执行人历某始终欺骗法院逃避执行,2016年1月28日,在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陈局长组织执行调节下,被执行人历某主动提出还款计划并答应春节前给500万元执行款等等,但始终无果。

2016年2月18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历某分别将名下奔驰汽车和对水自然公司股权及持有的大额债权进行转移,3月11日,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历某采取拘留措施。3月20日,被执行人历某在看守所期间安排手下人员申请再审。同年4月2日,被执行人历某给执行法官写亲笔信,表示愿意变卖房产,但在诉讼期间,被执行人将房产抵押出去,房产根本无法拍卖。 同年7月20日,唐山路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恶意转移财产,逃避责任的行为报经唐山市人民法院批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公安路北分局在审查了案件线索、掌握了被执行人历某恶意转移财产的确凿证据后,随即正式立案,准备拘捕被执行人历某。然而令李毅万万想不到的是次日7月21日,路北分局抓捕被执行人历某之时,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16)冀02民中78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载明(再审申请人历某、河北联合资讯广告有限公司因与李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符合再审情形,裁定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终止原判决的执行。

面对此结果,市民李毅深深感到自己和被执行人历某相比是多么的无能,昔日好友的失信、繁杂多变的法律程序、借钱不还却很得意的历某,令本来精神干练的李毅,刚过五十岁就显得疲惫不堪,脸上写尽了无助和无奈。

2016年10月13日,(再审申请人历某、河北联合资讯广告有限公司因与李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开庭审理至今四个多月过去了还没有下文。

纵观此案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好像一切都在情理之中,但市民李毅并却并不这么认为,市民李毅称:出现如此结果的原因是被执行人历某背后有人在袒护他。此案事实清楚,对法院判决原审被告被执行人历某无话可说,所以也没有上诉,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历某一面口头上承诺在想方设法积极配合执行,一面在转移财产为出逃躲避执行做准备(因被执行人历某持有国外护照),内心里被执行人根本没有把路北区法院的执行放在心上,在被执行人历某的护照被法院收走,其恶意转移财产被路北区法院拘留后,幕后人才浮出水面,指使被执行人在拘留所里提起申诉再审,自2016年3月20日被执行人历某、河北联合资讯广告有限公司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至2016年7月20日四个月时间,唐山市中院对此再审案没做出任何处理,但就在2016年7月20日唐山市路北区法院以被执行人历某恶意转移财产,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刚刚移交到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次日7月21日唐山市中级法院就下达了“有本院提审,中止执行”的民事裁定书。次裁定书的下达使原本生效判决的执行又陷入了遥遥无期,这难道是巧合吗?该案再审开庭已四个多月了还没有结果,唐山中院能公正判决吗?诉说完旳李毅闷闷自问。

通过此案的有关法律文书不难发现,此案简单明了、事实清楚、证据链条严谨完整,那么为什么还会再审?开庭已经四个多月了为什么还不出判决,记者想进一步了解,在唐山市中级法院工作人员未能联系上此案主办人员,但表示此案会公正判决,一有消息马上通知记者。我们相信唐山市中级法院会做出公正判决,但对此案的巧合之处是否能给予审查和监督,还市民李毅一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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