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称,趣店集团运营公司北京快乐时代预计在春节前后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IPO申请,并计划于2017年上半年实现上市,据接近趣店的知情人士透露,估值将高达50亿美金。
趣店集团的前身是趣分期;2016年9月,趣店宣布退出校园贷进行业务转型,以“来分期”为主打平台,专注于非信用卡人群的消费金融业务。据媒体报道,该平台借款周息高达8.67%,换算成年化利率,则超过100%。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年利率超过36%的就为高利贷。
事实上,这种超高息短期借款,所谓的发薪日贷,在发源地美国也争议不断。据了解,目前,在美国,14个州直接禁止了发薪日贷款。而合法的州,也有利率限制,一般规定有36%至40%的标准。此外,谷歌在去年7月也提出,拒绝“发薪日贷款产品”出现在谷歌搜索引擎中,称这一产业是具有“欺骗性的”和“有害的”,与谷歌价值观不符。
现金借贷利率超100%
法治周末近期接到读者爆料,并对来分期利率进行了调查。
“购物假货多,提现利息高。”既在来分期平台的商城购过物、又进行过提现的肖然(化名)对法治周末记者坦言,在2016年中旬,因急需用钱,他在来分期提现过1000元,分期6周,每期还款176.67元,一共要还款1060.02元。“折算下来,现金借贷的年利率达到52%,这个利息难道不高吗?”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对来分期现金贷款利率有质疑的用户不在少数。例如,“bbyl52020”在贴吧指出,“提现1000元,借款一周就要收20元的费用,跟高利贷差不多”;“哪里还人公道”在论坛发帖称,“借款到手2000元,一个月时间要还2100元,月利率就是5%,不恐怖吗?”
1月13日,法治周末记者下载来分期APP进行体验,提现3500元的话,可选择1周、3周、6周、1月、3月、6月的借款期数。以借款1个月为例,页面显示,到期应还3675元,含服务费175元。
不过,平台所言的服务费,在用户看来就是利息的另一种说法。那么,服务费是否为利息?
在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左胜高看来,平台收取的费用是否是相关借款的利息,关键在于平台在借款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如果平台只是居间方,撮合了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达成借款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平台收取的费用是中介服务费,不能被计入借款利息中。”左胜高说,“而如果平台在借款中,扮演出借人的角色或者与出借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那么,平台声称的服务费,只是从明目上规避高利贷的风险,但改变不了其利息的性质。”
按照上述,若服务费实则为利息,那么,借款3500元,1个月后收取利息175元,转化为年利率达到60%;借款3500元,一周收取利息70元,转化为年利率达到104%。
分期购物月息
同时,还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现金借贷,用户在来分期商城进行购物分期时,要签署《个人消费贷款合同》。记者在该合同中看到,来分期平台“变身”信息中介方——甲方(贷款人)为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借款人)为用户;丙方为赣州快乐分期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丙方为甲乙双方的消费借贷关系的促成提供居间服务。从企业信息查询,丙方赣州快乐分期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也是罗敏。
不过,《个人消费贷款合同》规定,月贷款利率为10%。这意味,转化为年利率即120%。
“月贷款利率10%,严重超过法律规定的年利息不超过24%的规定,无论是提供信息中介服务的平台还是出借方,存在严重的高利贷,均是法律不准许的。”左胜高指出。
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亚也认为,消费金融公司有其独特的特点,即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利率是由自己设定的,因此,会比传统意义的贷款利率高很多;不过,即便如此,也不能违反国家相应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