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至今,吉林扶余更换四任市委书记。一招商引资企业,为了让政府兑现十年前承诺,坚持维权,挣扎于破产边缘。
政府为何不讲诚信?其根源是什么?
今年两会上,总理在政府报告中给出了答案!《报告》中明确提出,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决不能随意改变约定,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用“新官不理旧账”定性是非常准确的。2006年,吉林德卡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德卡公司)以招商引资的方式进入扶余。当时是金玉辉书记,第二任徐杰书记,第三任王浩书记,刘永德任市长; 2016年6月至今是宋耀伟书记。领导更换频繁,都没有兑现“会议纪要”。新官不理旧账,让企业陷入迷茫。
事实经过
2007年,德卡公司按照《会议纪要》的约定,只要投资建完县医院后,县医院周围十万平米土地开发归德卡公司,享受免缴土地出让金以及税收即征即退等优惠政策。此时金玉辉书记已调走。德卡公司找新任领导要求按照《会议纪要》承诺继续开发建设,遭到领导的百般推诿和抵赖。德卡公司噩梦从此开始。
十年来,德卡公司从未放弃维护自身权益。不间断地找市里领导协商,同时向市、省、中央各级部门反映情况,都杳无音讯。2011年和2013年,德卡公司将情况反映给中央巡视组和省纪委软环境办。省纪委派软环境办公室明察暗访小组去扶余调查,当时县委书记徐杰对省纪委暗访小组说:我才来3年。副县长高勇在协调会上摔门而去,被网络媒体称为“史上最不管事的县委书记”和“摔门哥高勇”。 (请看徐杰视频: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mggXSgPzeFU/)(请看高勇视频链接:http://v.youku.com/v_show/id_XNjIzNDgxNTc2.html)分管城建的副市长耿秀君称“按照会议纪要兑现,会议纪要有两个版本不知道按那个执行,还说纪委不同意!”(请看视频链接:http://v.youku.com/v_show/id_XNzM4NDA1Mjc2.html)不知道是哪级纪委哪位领导不同意!刘永德市长首先肯定德卡公司在扶余投资的贡献和弥补的损失,最后说“会议纪要太多太乱,不知道按哪一个执行?”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I3MTk1NzQ3Mg==.html)
现任领导班子之所以找出各种理由搪塞德卡公司,目的就是不兑现“会议纪要”,属于“不理旧账”。
新华社评论员指出,“新官不理旧账”,一方面反应出诚信道德底线的缺失,封建残留思想让个别政府官员淡化了诚信的观念。另一方面则反应出“官本位”作风在做怪,个别地方干部腐化堕落,官僚主义严重,脱离群众,为了追逐局部甚至自身利益,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对人民负责的原则抛在了脑后,自然视诚信如粪土,最后形成政务诚信危机,也严重影响到地方经济的发展。
与德卡公司同时期投资的多家企业,因政府“关门打狗”、朝令夕改等原因,纷纷弃资而去,有的被逼自杀。德卡公司成为唯一的幸存者,挣扎于破产边缘。事实证明,扶余政府失信、新官不理旧账的做法,让企业望而却步,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德卡公司不明白,为何向各级政府包括中央各部门反映情况,最终都“石沉大海”呢?
德卡公司终于发现了扶余市政府官员伪造假文件,欺上瞒下的“罪证”!
搞文字游戏欺骗投资商
2007年,德卡公司承担起扶余老县医院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即德卡城市花园工程项目。该项目竣工销售时,扶余县建设局下发通知,要求我公司按照每平方1250元的价格限价销售。德卡公司严格执行政府指令,将六万七千多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房全部限价销售完毕。事后,德卡公司得知,其他同为承接棚户区改造房的几家房地产公司,龙嘉、隆昌、财源销售价格都在二千元以上,甚至超过三千多元每平方米的市场价销售。我公司六万七千多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没有赚到一分钱,也没有享受到政府的任何优惠政策;我公司为政府修路退道路红线,拆迁房屋共16500多平方米,其中商业:4950平方米,住宅11150平方米,为政府修建一条利民路;由于政府至今不兑现承诺致使我公司负债累累,已经濒临破产。
这让德卡公司感到极不公平。遂找当时的县委书记徐杰、王浩和市长刘永德主持公道。徐杰、王浩和刘永德都答应给予德卡公司补偿。但是,至今未予兑现。
德卡公司姜董事长在梳理公司文件时发现,公司所建的城市花园棚户改造区,政府回复文件中怎么变成了经济适用房?称呼的改变,不仅仅是公司利润的损失,更是成了政府拒绝履行承诺的理由。
众所周知,棚户区改造房比经济实用房利润要高。经济适用住房的市场利润被限制在3%以下,以微利价出售。而棚户区改造房则以商品房对待出售。扶余市政府在给德卡公司维权事项回复中,将棚户区改造房换成经济适用房。显然是玩起了文字游戏,偷换了概念。
那么,德卡公司所主张的“城市花园项目”,到底是棚户区改造房还是经济适用房?政府为何偷换概念?
人大会议决定和发改委立项批复为棚户区改造
德卡公司向记者提供了相关材料。
2006年,德卡公司向当时的扶余县发改局递交了《扶余县德卡城市花园工程项目建议书》。
2006年12月6日,扶余县发改局下发扶发改【2006】224号“关于扶余县德卡城市花园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文件。文件中称,经研究同意立项。
2007年3月30日,在扶余县人大会议上,通过了县政府的提议,并下发了扶人常发【2007】5号“扶余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扶余县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的决定”。《决定》中,将城市花园工程列为棚户区改造项目。
扶余县发改局下发了【2007】47号“关于扶余县德卡小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正式决定立项,并批复了相关事宜。
德卡公司提出申请,到发改局同意立项,政府向人大提议,人大会议决定,再到发改局正式立项批复。整个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合理合法。德卡城市花园项目是棚户区改造项目已毋庸置疑。
德卡公司负责人表示,整个工程从立项、规划、设计,到拆迁补偿等各个方面,都是按照棚户区改造标准进行的。
官员故伎重演造假文件坑商
2017年3月7日,德卡公司负责人去扶余市发改局索要【2006】224号文件(见下图左图)。发改局相关领导拒绝提供。在德卡公司晓以利害之后,发改局才给德卡公司提供了此文件。
但是,在扶余市国土资源局的备案中,同为扶发改发【2006】224号文件,内容却有了略微的改动。(见下图右图)
从上面两个文件对比发现,文件标题从“关于扶余县德卡城市花园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变为“关于扶余县棚户区改造及经济适用房建设德卡城市花园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后者多了“经济适用房”五个字,显然为以后定性为“经济适用房”埋下伏笔。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德卡公司又去了扶余市档案局,查阅了224号文件,结果与发改局文件一致。也就是说,标题带有“经济适用房”的224号文件是假的。
那么,这个假的224号文件出自谁手呢?谁有这个权力调换文件呢?显然,这不是某个人的行为,而是合谋“窝案”!
果不其然,在2015年8月10日,扶余市政府“关于德卡公司反映问题的答复”中,不但只字不提德卡公司垫资建县医院的事实,反而以书面的形式将“城市花园项目”定性为经济适用房。“答复”中第五项内容中写道“德卡公司严格执行了经济适用房限价政策,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见下图)
《答复》中第八项中称,“德卡公司手中有两个不同版本的2006年12月20日县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号纪要,都是复印件。”(见下图)事实上,在吉林省纪委软环境办公室明察暗访小组去扶余调查时,扶余县副县长高勇对调查人员说“财经领导小组的会议纪要找不到根了。”也就是说政府没有存档,找不到了,可以耍赖不兑现了。如此重要的会议纪要怎会找不到呢?显然,政府以找不到为由拒绝兑现罢了!市井无赖还讲究“义气”二字,难道政府就一点诚信也不讲了?
其实早在2015年,德卡公司在向政府维权时,政府在给我公司的答复中说,德卡公司手中有两个不同版本的财经工作领导小组1号纪要,实际上是政府有两个不同版本的会议纪要,政府用同样的手段制造假会议纪要,其中一份会议纪要凭空加了一项“拆除扶余步行街”的内容,这与“2007年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内容相违背。市政府领导拿着这份“假会议纪要”说事。要知道,拆除扶余步行街要花费上亿元的费用。
曾有记者以《吉林扶余市政府会议纪要造假坑骗投资商》进行过报道,引起网络媒体的广泛转载。而扶发改发【2006】224号文件造假,只不过是故伎重演,性质相当恶劣。
伪造国家公文欺上瞒下丧失党性做人原则
德卡公司维权十年,各级政府都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有的监管部门过问一下,随后杳无音讯。
归根结底,就是盖着政府红章的假文件成为扶余市政府欺上瞒下的依据。1、会议纪要政府制造两个版本,作为至今不兑现的理由;2、添加经济适用住房,德卡公司再要求价格补偿,成为无理取闹; 3、政府官员在向上级汇报时只字不提我公司为政府全额垫资建县医院的事;4、政协的棚户区区块改造完成后,政府却又不承认是棚户区;上级领导看了假文件、听了扶余政府官员汇报的片面之词,也就不再过问,这也是德卡公司上访无果的根源。
扶余市新任书记如果只听某些官员拿着假文件汇报工作,偏听偏信,最终落个“新官不理旧账”的冠名。但是,如果得知事情的真相,又不想趟这个混水的话,结果是“新官难理旧账”!
扶余市政府官员文件造假,严重违背习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宗旨。习总书记说:“我一再强调,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些要求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以身作则,讲党性、重品行,反对滥用职权等条件;《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六条第八款规定,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第十三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条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诚然,扶余个别官员已经丧失党性和做人原则,违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公务员法》等多项法律法规规定,这样的领导干部还能“为人民服务”吗?。
伪造国家公文属于刑事犯罪应追究造假官员
维护政府公信力
假文件出自徐杰、王浩和刘永德执政期间,如何追责,应有纪委监察部门给予处理。但是,伪造国家公文的官员危害极大。这样的官员丧失党性原则,不但欺骗投资商或者老百姓,而且欺骗上级领导,隐瞒事实,欺上瞒下,蒙蔽视听,让政府失去公信力,让党失去威信力。
杜绝官员造假,我们必须从源头做起,要把主要靠领导个人选人,逐步转到主要靠制度选人上来。对伪造国家公文的官员的处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执行,还要追究伪造官员的其他刑事责任,切莫让温情处罚成为腐败的温床。
新官不理旧账和随意改变约定,已经严重制约东北经济的发展,写进政府报告,可见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但愿吉林省委省政府能尽快解决此事,让德卡公司悲剧不再继续,让企业恢复生机和活力,为振兴东北国家大计贡献其应有之力(记者傅力)。